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1645934 成文日期: 2022-05-12
文 号: 开府办函〔2022〕54号 发布时间: 2022-05-12 10:53
发布机构: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5-12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开阳县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阳县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的通知》(全爱卫发〔2014〕3号)文件要求,建设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内容。我县作为贵州省2022年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单位之一,根据《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办法》和《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

(二)坚持突出特色创新,促进均衡发展,整体带动区域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提升。

(三)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提供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责任,创造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探索适合我县特点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总结推广经验,不断促进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开展,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伤残和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疾病负担增长,推进健康开阳建设。

(一)具体目标

1.政策完善。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多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建设、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在环境治理、烟草控制、健身场所设施建设等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方面采取有效行动。

2.管理先进。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开展健康咨询、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等个性化健康干预。以癌症、高血压、糖尿病等为突破口,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进早诊早治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老年人健康服务,强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3.体系整合。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积极打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防融合、三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同慢性病全程管理有效衔接、共同推进。

4.环境支持。示范区建设与卫生城市、健康城市、文明城市建设等紧密结合,建设健康生产生活环境,优化人居环境。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功能,向家庭和个人提供生理、心理和社会等服务,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5.全民参与。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用群众通俗易懂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依托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载体,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二)具体指标

1.开展健康家庭活动的健康社区占辖区社区总数的40%以上;健康单位、学校、餐饮(食堂、餐厅/酒店)每类不少于11个;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一条街数量逐年增加,健康步道、小屋等数量逐年有增加或每类建设数量达到3个;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三减三健”专项行动6项,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5年下降10%或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以上。

2.有自助式健康检测点的社区覆盖率不低于40%;设置健康检测点的机构覆盖率>80%,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的机构比例>50%。

3.社区15分钟健身圈覆盖率>90%,设备完好率100%,人均体育面积达2平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场地开放比例100%,有条件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30%;开展工间操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至少1次健身竞赛活动;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比例达10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

4.辖区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辖区政府有禁止烟草广告的政策文件,辖区内无烟草广告;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覆盖率100%;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培训医疗机构覆盖率≥80%,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戒烟门诊/咨询服务)覆盖率100%;辖区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25%,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逐年下降,5年降低10%。

5.健康教育活动室覆盖社区100%,健康宣传栏覆盖社区≥90%,内容至少2个月更新一次,社区健康讲座每年≥4次,每次不少于50人;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学校100%,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等内容,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6学时;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6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0%;辖区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团体≥5个,且有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每年至少开展多部门组织的集体健身活动≥1次,社区慢性病患者自我健康管理小组覆盖社区≥50%。

6.学生健康体检率≥9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90%;每2年1次的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人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50%;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90%以上,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覆盖率≥50%;提高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100%,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

7.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全省平均水平30%以上;18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知晓率≥60%、糖尿病知晓率≥50%;35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管理率均>全省平均水平5%;35岁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控制率均>全省平均水平5%;辖区内儿童窝沟封闭学校比例≥60%;12岁以下儿童患龋率<25%;设有中医综合服务区的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比例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按基本药物目录配置,按省级卫生、医保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非基本药物占基层用药≥30%;医疗机构向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覆盖率≥80%;具有医养结合机构的街道/乡镇覆盖率≥10%。

三、工作内容

(一)政策完善。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成立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将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管理,建立示范区建设工作督导制度,保证激励问责、质量控制等基本机制运行良好。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共享途径。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决算管理,保障县疾控中心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不低于业务总经费的10%,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

(二)环境支持。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开展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等健康环境建设并逐年增加;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

(三)体系整合。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

(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

(五)慢性病全程管理。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在儿童等重点人群中开展口腔疾病防治。建立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落实相关政策。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

(六)监测评估。规范开展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心脑血管疾病、肿瘤随访登记、慢阻肺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定期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指引、评估示范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发布含慢性病防控内容的综合健康报告,并将结果用于政府工作报告。

(七)创新引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建设、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以达到1+1>2的实际效果。鼓励政策、机制创新,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总结推广慢性病防控工作模式和经验做法。

四、职责与任务

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是全社会各部门共同推进的系统性工程,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做好示范区的建设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将慢性病防控示范区相关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将慢性病防控融入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同时做好工作人员培训。辖区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均设置禁止吸烟的警语和标识,并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健身竞赛活动、健康体检、工间操活动、创建无烟单位等慢性病防控工作。

县政府办:负责牵头慢性病示范区建设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发布辖区综合健康报告,定期组织召开慢性病防控相关工作会议,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职责,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工作事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县发改局: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学校体育与健康教育教学计划,建立学校控烟制度。配合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健身场所。配合开展符合适应症儿童窝沟封闭和龋齿充填。开设“体育与健康”教育课,开展学校及幼儿园卫生宣传教育,督促各类学校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慢性病防控知识知晓率。负责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健康学校的创建和资料收集。

县公安局:负责按年度提供全县辖区内居民总户籍数、总人口数、各年龄段人口数、男女总数、死亡注销户口情况等资料;配合县卫健局做好死因监测、危险因素监测等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为慢性病致贫困难家庭提供困难救助,并协调殡仪馆每月提供死亡名单,协助做好居民死亡登记报告工作。配合做好慢性病防治全程管理服务和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的融合。

县财政局: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经费,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安排专项经费,专款专用,规范管理;落实慢性病防控配套经费,保障慢性病防治工作的长期开展。

县文旅局: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宣传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技能;协助县卫健局开展社会大型健康日活动,扩大慢性病防治和慢性病健康素养知识技能的范围,组织职工体育运动,做好体育运动场地设施建设和资料收集。

县卫健局:负责草拟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方案,召开联络员会议,开展社区诊断、疾病监测、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高危人群发现干预,以及患者管理等工作。开展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的早诊早治筛查,以及健康单位的创建和资料收集。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健康食堂、餐厅、酒店建设,负责禁止烟草广告政策的落实,鼓励全县各药店设立免费的血压、体重、腰围测量服务等检测点;引导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或销售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推广食物营养标签,负责健康酒店/餐厅/食堂的创建和资料收集。

县统计局:负责按年度收集全县辖区内的居民总人口数、各年龄段人口数、男女总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相关资料,配合县卫健局做好全县人均预期寿命统计等工作。

县医保局:负责提供有关慢性病医疗保障的政策资料,督促、落实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体检相关政策,并每月提供患者名单,协助做好居民肿瘤、心脑血管事件报告等登记报告工作。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提供并参与规划、建设合适的公园、步道等场地,用于健康公园、步道、健康一条街等全民健身支持性环境建设。协助在公共场所设置以慢性病及示范区创建工作为主要内容的警语、标识、户外广告、宣传栏等。落实禁止户外烟草广告政策,组织对非法设置的户外烟草广告进行拆除。

县总工会:负责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职工体检,定期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开展集体性体育健身运动,大力倡导职工工间操活动;负责全县企业工间操制度的落实;负责职工医疗互助工作的落实。

县残联:负责提供残疾人医疗救助的有关资料。

县妇联:负责开展多部门参与的妇女群众集体健身活动,鼓励妇女广泛开展健身活动。协助开展妇女预防慢性病相关知识的宣讲和教育。

县红十字会:负责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及职工医疗救护培训等。

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各村(居)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建设社区宣传栏、社区健身场所和健康教育活动室,开展社区健康讲座,建立群众性健身团体,鼓励群众广泛开展健身活动。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22年3月1日—5月31日)。成立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完善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材料并申报。

第二阶段(2022年6月1日—9月30日)。按照《开阳县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任务分解表》落实创建工作,收集整理创建资料。

第三阶段(2022年10月1日—12月30日)。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资料,做好迎接验收准备工作。

六、严格督查考核

由县卫健局牵头成立专项工作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各单位创建工作的进行督导,围绕创建工作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覆盖所有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的督促检查;每季度对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一次督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形成通报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附件:1.开阳县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

小组

2.开阳县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技术指导 组人员名单

附件1

开阳县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县政府副县长(分管卫健工作)

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

县卫健局局长

成  员:县发改局副局长

县财政局副局长

县人社局副局长

县民政局副局长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县工信局副局长

县文旅局副局长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县教育局副局长

县总工会副主席

县疾控中心主任

各乡(镇、街道办)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县卫健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疾控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日常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如有领导或成员变动,不再另行发文,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2

开阳县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技术指导组人员名单

组  长:县卫健局局长

副组长:县卫健局副局长

县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县卫健局财务科负责人

县卫健局医政医管科负责人

县卫健局人口家庭科负责人

县卫健局基层卫生健康科负责人

县卫健局宣教科负责人

县疾控中心慢性病科科长

县疾控中心健教科科长

县疾控中心流病科科长

县疾控中心艾防科科长

工作职责:负责技术指导、效果评估和业务咨询等工作。


解读:1、音频解读《开阳县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音频解读

      2、文字解读《开阳县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文字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