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2546260 | 成文日期: | 2022-03-21 |
文 号: | 开府办函〔2022〕24号 | 发布时间: | 2022-03-21 15:06 |
发布机构: |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开阳县“三磷”系统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开阳县“三磷”系统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战略,根据《贵州省深化磷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结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对全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磷渣场)、磷矿山开采企业及磷石膏综合利用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开展光洞河流域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磷渣场)、磷矿山排查整治,确保光洞河水质实现地表水Ⅳ类水体目标,全县“三磷”污染问题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二、总体原则
(一)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原则。开展县域内磷矿山企业、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磷渣场)的排查工作,精准查找问题,科学制定治理方案,针对性进行治理。同时,加强光洞河流域沿线磷化工企业的执法监管,督促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确保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二)坚持边调查边治理边反馈原则。对污染源进行调查摸底的同时,针对前期发现的问题扎实推动治理。
(三)坚持高位推动,整体联动,各司其职,合力攻坚的原则。成立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的“三磷”系统整治提升工作指挥部,统筹开展全县“三磷”污染整治工作。各单位要对职责内的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专职专人专项任务;各单位之间要沟通协调,加强合作,形成合力,确保顺利完成整治任务。
三、整治范围和对象
县域内磷矿山、磷化工(磷肥企业、黄磷企业)、磷石膏库(磷渣场)。
四、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持续优化产业布局,积极推动产业升级。依托优质磷矿资源和现有的产业格局,打造磷化工产业集群,推进磷化工产业集聚区建设。要延长磷化工产业链,推动上下游企业特别是磷石膏综合利用企业在集聚区建设。要充分利用国内外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改造提升现有生产装置,提升磷酸的生产技术水平,节能降耗,提高磷、氟回收率和磷石膏品质。要加大对磷矿资源的绿色开发利用,提高精细磷酸盐、磷系阻燃剂、表面活性剂、抗氧化剂等湿法净化磷酸精深加工产品比重,加快磷化工精细化发展,打造全国重要的磷资源精深加工基地。
责任领导:夏世飞、黄启兆、吴家玉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局
(二)重点开展光洞河流域总磷污染源解析,提出治理措施。县级相关部门要委托专业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光洞河流域的水环境、工业污染源(含溶洞、山塘、泉眼等其他污染源)、水库山塘沉积物以及光洞河1:1万水文地质等开展全面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编制《光洞河流域污染调查报告》和《光洞河流域污染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相关企业要委托专业机构,全面开展厂区防渗措施及磷矿山污水处理设施效果诊断,以及磷石膏渣场及磷渣渣场风险评估工作,提出“一厂一策”治理方案。
责任领导:黄启兆、吴家玉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双流镇、涉及企业
(三)开展光洞河流域外的磷化工企业问题排查整治。积极推进磷化工企业实施污水收集管网“暗改明”,完善生产区间、污水池、应急池、污水沟、固废堆场等场所防渗措施,按规范建设地下水监测井。实施厂区清污分流,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严格排污许可管理,外排废水总磷浓度稳定达到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周边出露水超标的企业,要将超标水收集回用或处理后达标排放,并探索采取污水池抬升架空、厂界帷幕灌浆等措施,组织专家论证后实施,防止污水渗漏和扩散;同时,定期开展厂区渗漏排查,采取跟踪联通实验等技术手段查找渗漏点。加强废气收集处理,治理废气无组织排放。
责任领导:黄启兆、吴家玉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双流镇、金中镇、硒城街道
(四)开展光洞河流域外的磷石膏库(磷渣场)问题排查整治。建设完善截洪沟、渗滤液收集池和应急池并加强维护,堆场严禁超过建设用地红线,防控环境风险。按规范建设地下水监测井,对总磷、氟化物等监测因子开展监测。加强对库区周边及下游水质断面的水质监测。对未采取防渗措施的历史遗留磷石膏库,优先回采利用。堆存实施分区作业,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责任领导:夏世飞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金中镇、双流镇
(五)开展光洞河流域外的磷矿山问题排查整治。强化矿井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加强监测预警和诊断评估。完善矿坑积水、弃渣(土)场或尾矿库淋溶水、地坪水收集设施,治理场地面源污染。重点排污单位设置排污口在线监测设施,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储矿场所应硬化场地,设置围挡、防风抑尘网和喷淋设施。对矿山、弃渣(土)场或尾矿库等加强道路运输监管,运输车辆采取加盖篷布等方式,防止运输过程中物料遗撒。
责任领导:王兴文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交通局、县工信局、涉及乡(镇)
(六)加快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以磷石膏制酸、磷石膏建材等产业为主攻方向,优化磷石膏综合利用结构,推动磷石膏规模化、高值化、产业化利用。以开磷矿肥、胜威凯洋等企业为重点,着力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建设。2022年底前,启动江苏一夫(贵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超细磷酸钙粉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完成贵州汇阳新材料有限公司2x30万吨β石膏粉和贵州胜威凯洋化工有限公司50万吨磷石膏制酸联产新材料磷石膏项目建设。加强磷石膏建材利用和市场推广,持续推进建筑石膏、高强石膏、无水石膏、净化石膏等基础粉体材料项目。持续推进磷石膏无害化、资源化等技术研究攻关,降低综合利用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竞争优势。通过财税优惠政策,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责任领导:黄启兆、吴家玉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经开区、金中镇、双流镇
(七)实行边查边改,加快推动前期已查明问题整改。
1.加快推进青利天盟等企业出露水治理。要督促新天鑫、新强化工、青利天盟、川东化工、黔能天和、胜威凯洋等相关企业,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评估和规范化建设,确保厂区周边超标出露水、地表水、厂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同时,胜威凯洋会同青利天盟公司,要对厂区周边出露水、地表水总磷超标等成因全面开展排查,通过“源头控制+修建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等方式,切实解决地表水超标问题。
责任领导:黄启兆、吴家玉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双流镇
2.加快推进黔能天和相关问题的整改。要责令黔能天和公司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加大对该企业常态化监管力度;要督促企业加强管理,确保被污染的水体不进入外环境。同时,督促企业开展水体超标原因调查,完成调查报告、形成治理方案,并按照治理方案实施整改。
责任领导:黄启兆、吴家玉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
3.加快推进开磷集团龙井湾渣场相关问题的整改。县级相关职能部门要督促开磷集团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对磷石膏库过滤厂房区域D+2皮带机、D+3皮带机输送路线进行调整,对2处皮带机撒落的磷石膏进行清理;要对磷石膏库进行排查,对未铺膜防渗区域进行铺膜防渗;要对龙井湾磷石膏库风岩组代家湾段截洪沟进行清理,确保截洪沟畅通;要对龙井湾磷石膏库占地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对涉及违法占地情况依法查处;要将龙井湾磷石膏库超界占地范围纳入《开阳县城镇开发边界(2020-2035)》集中建设区,及时督促企业完善用地手续。要加强对龙井湾磷石膏库的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规范磷石膏库运行管理。
责任领导:王兴文、黄启兆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应急管理局、金中镇
(八)加快推进翁井水库县级饮用水源功能调整,制定翁井水库水功能置换方案,并组织实施。
责任领导:黄启兆、吴家玉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涉及乡(镇、街道)
(九)积极谋划项目资金申报,为“三磷”系统整治提升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梳理“三磷”污染整治项目清单,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责任领导:夏世飞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水务局、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
五、工作推进计划
(一)调查排查阶段(2022年2月—8月)。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县域内除光洞河流域外的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磷渣场)、磷矿山的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光洞河流域化工企业防渗措施及磷矿山污水处理设施效果诊断、磷石膏渣场及磷渣场风险评估,提出一厂一策治理方案。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光洞河流域磷污染解析调查,形成《光洞河流域污染调查报告》和《光洞河流域污染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实施方案制定阶段(2022年7月—9月)。2022年7月31日前,制定《开阳县“三磷”系统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启动实施治理工作。2022年前,根据《光洞河流域污染调查报告》和《光洞河流域污染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内容,研究制定《开阳县光洞河流域治理实施方案》。
(三)分步实施整治阶段(2022年4月—2023年9月)。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县域内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磷渣场)、磷矿山排查出的立行立改类问题整治,有序推动其他问题整治。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新天鑫、新强化工、青利天盟、川东化工、黔能天和、胜威凯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评估和规范化建设;完成胜威凯洋和青利天盟共同通过源头控制+修建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的方式,解决地表水超标问题。2023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2023年9月30日前,按照治理实施方案,完成全县“三磷”系统整治提升工作。
(四)核查验收阶段(2023年10月—12月)。2023年12月31日前,各单位督促涉及整治任务的企业及时组织专家组开展整治验收,形成专家验收意见。通过专家验收后,各单位对整治成效开展核查,形成核查验收意见,并准备相关销号材料报县“三磷”系统整治提升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政府予以销号。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把做好“三磷”污染整治提升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政治担当,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对涉及的治理工作要亲自研究、亲自推动,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统筹调度。“三磷”系统整治提升指挥部要加大统筹调度力度,全力推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信息共享,及时会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治理工作如期完成。
(三)按期报送进展。实行半月进展报送机制,各单位负责将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12日、28日报送至县“三磷”系统整治提升指挥部办公室。同时,做好相关工作开展印证资料备查。
(四)强化督查督办。“三磷”系统整治提升指挥部办公室将会同县委督办督查局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检查,适时调度。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预警提示和督办约谈,确保既定时限全面完成“三磷”污染整治提升工作。
附件:开阳县“三磷”系统整治提升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附件
开阳县“三磷”系统整治提升工作指挥部
成员名单
指 挥 长:孙 昕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指挥长:夏世飞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王兴文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黄启兆 县政府副县长
吴家玉 县政府副县长
许 忠 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简 霞 县政协副主席、县水务局局长
成 员:杨 勇 县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借调县政
府办)
黄双福 县发改局局长
黄家纯 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局长
陈方勇 县工信局局长
张爱民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 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唐明刚 经开区环安局局长
王小红 县委督办督查局局长
汪 平 县水务局副局长
涉及属地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县环保督察办,由黄启兆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黄家纯、杨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三磷”系统整治提升工作的日常统筹协调调度。
(共印50份)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