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工作方案》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战略,根据《贵州省深化磷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黔环综合﹝2022﹞22号)和《贵阳市“三磷”系统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筑府办函﹝2022﹞54号)文件精神,结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制定本方案。
二、整治提升内容 开展我县辖区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磷渣场)、磷矿山企业排查,精准查找问题,科学制定治理方案,针对性进行治理。同时加强光洞河流域沿线磷化工企业的执法监管,督促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确保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三、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对全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磷渣场)、磷矿山开采企业以及磷石膏综合利用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开展光洞河流域磷化工、磷矿山、磷石膏库排查整治,确保光洞河水质实现地表水Ⅳ类水体目标,全县“三磷”污染问题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四、推进落实的举措 成立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的开阳县“三磷”系统整治提升工作指挥部成员,邀请中国环科院等第三方机构现场调研,科学制定《开阳县“三磷”系统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光洞河流域污染调查报告》、《光洞河流域污染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开阳县光洞河流域治理实施方案》,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全县“三磷”系统整治提升工作。
名词解释:
三磷: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
地表水Ⅳ类水体目标: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原文: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三磷”系统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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