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绩效考核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41320 成文日期: 2022-12-28
文 号: 开府办函〔2022〕146号 发布时间: 2022-12-28 16:41
发布机构: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绩效考核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2-28 字体:[ ]

县直相关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

《开阳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绩效考核评价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阳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绩效考核评价方案(试行)

为加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管理,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县域医共体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引导紧密型医共体健康发展,根据《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中共开阳县委办公室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增强人民群众就医可及性,促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管理,加快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动医防有效融合,建立医共体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及高效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专家资源、医疗技术、药品保障、补偿政策、双向转诊、公卫服务上下贯通,着力构建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优质高效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健康服务。以督导检查、量化考核、动态监管为手段,通过考核制度的全面落实,建立起责任明确、考核到位、管理规范、公正有效、奖惩兑现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考核管理体系,促进全县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基本原则

(一)以核心指标和重点工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

(二)以监测数据和印证材料为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

(三)以外部评价和上级考核为考核评价的主要方式。

三、考核评价对象和方式

(一)对象: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共体。

(二)方式:绩效考核评价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统筹负责,平时监测,年度进行考核,以定性和定量两种指标,通过数据分析、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

(三)一票否决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实行一票否决制。

考核年度内,受到省委、省政府、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市委、市政府书面通报批评(有正式文号)的;发生院内聚集性疫情的;严重违反医疗保障资金政策的;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的。

考核评价采取100分制。设“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建议评为“较好”及以上等次的,得分需在80分(含80分)以上;得分在70—80分(含70分、不含80分)之间的,建议评为“一般”等次;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不含70分),建议评为“差”等次。其中出现一票否决者,直接定为“差”等次。

四、考核评价结果运用

(一)结果反馈。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完成后,形成综合汇报材料向管委会汇报,由管委会研究确定医共体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医管委办公室及时下发通报并将考核评价结果和存在问题向医共体反馈,医共体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二)奖惩兑现。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财政投入、奖励安排、职务任免等重要依据;与医共体财政补助、医保基金支付、医院等级评审、评先评优、绩效工资总量、领导班子成员薪酬、聘任、奖惩等挂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创新管理手段。要进一步创新管理思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完善定期绩效考核制度和相关数据信息定期报送制度。

(三)做好总结宣传。县卫健局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方式方法,推进我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健康发展。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附件:1.开阳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考核评价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2.开阳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任务清单

3.开阳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绩效评价指标(试行)

4.开阳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绩效监测指标(试行)

附件1   

开阳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绩效考核评价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组  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县委编办副主任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县财政局副局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绩效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由卫健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医改副局长负责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如有领导或成员变动,不再另行发文,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

职  责:在县管委会领导下,负责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各项指标的监测、分析和汇总,组织开展对医共体建设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附件2

开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任务清单

序号

责任内容

牵头责任单位

一、党委、政府

1

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建立由党委、政府牵头,机构编制、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参与的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加挂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统筹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县卫生健康局。

县委办、县政府办

2

按照“六统一”的要求制定出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

县委办、县政府办

二、医共体管理委员会

3

建立县域医共体议事决策会商机制,定期协商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指导牵头医院制定县域医共体章程。

县医管委办公室

4

制定县域医共体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指导医共体牵头医院制定医共体内绩效考核、绩效分配方案。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5

制定县域医共体财务、资产管理办法,对县域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的所有设备、固定资产,药品等进行清产核资后统一划归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管理。制定医疗机构债务化解方案,逐步化解符合规定的债务。

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6

制定县域医共体评价考核方案,建立督查、指导、考核和问责机制,将医共体作为一个整体对其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开展绩效考核。

县医管委办公室

7

建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监测评估制度,每月定期向市医改办、县医改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推进情况。

县医管委办公室

8

核定县域医共体内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探索由医共体统筹使用。

县委编办、县卫生健康局

9

按照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政策,按原渠道足额安排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财政投入资金,政府投入纳入医共体总基金池,由医共体统筹分配管理。

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10

制定医共体医保总额打包方案,确保打包基金及时拨付到位,制定县域医共体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结算考核方案。

县医保局

11

确定3个县域医疗次中心,按二级综合医院诊疗水平进行规划和建设。

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三、医共体牵头医院


12

制定推进医共体建设工作方案。

县人民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13

制定县域医共体章程。

县人民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14

建立由牵头医院和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议事决策机制。

县人民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15

成立医共体管理办公室,明确分管领导、专职人员,统筹协调医共体内的各项工作。

县人民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16

制定医共体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县域医共体各成员单位执行院长由县域医共体党委考察后按程序进行任命,并报医管委备案;统一医共体内人员招聘、用人管理、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成员单位院长聘任等。

县人民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17

制定基层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指南,结合实际制定县、乡两级收治病种目录、县级医院下转病种目录和康复期下转病种清单。

县人民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18

制定医共体内部、医共体之间和县域外转诊管理办法。

县人民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19

制定重点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强化重点科室建设。

县人民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20

制定医共体内统一的规章制度。

县人民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21

制定医共体内统一的技术规范。

县人民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22

制定医共体内统一的人员培训标准。

县人民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23

制定医共体内统一的质量控制标准。

县人民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24

制定医共体内部绩效考核方案并进行绩效考核,将医共体成员单位履行功能定位职责、分工协作、能力提升等情况作为考核指标。

县人民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25

制定加强区域信息化建设,实现医共体信息化互通互享。

县人民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26

构建一体化医疗服务体系。医共体内结合实际建立财务管理、医保基金管理、绩效管理、医疗质量管理、药品供应保障、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医学检验、放射影像、心电诊断、消毒供应等业务中心,统一调配医共体医疗资源,按“七统一”进行管理。

县人民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27

医共体内统一药品使用目录,组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统一管理;药品采购严格执行“两票制”;统一药事管理和药学服务。

县人民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28

制定完善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村卫生室纳入医共体管理,作为乡镇卫生院派出机构,实行一体化管理。

县人民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29

制定医共体财务管理办法,对成员单位财务实行单独设账、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统筹运营。

县人民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附件3

开阳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绩效评价指标(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三级指标

评价方法

分值

1.统一行政管理

1.1完善制度

1

制定医共体章程

制定医共体章程,明确医共体及各成员单位的功能定位、成员单位和职工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并按章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2022年)。2023年1月后根据运行情况不断完善。并报医管委办公室备案。

1

2

建立党组织,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责任制

是否建立健全院党组织,明确党组织在医共体内部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

1

3

建立医共体议事决策制度

健全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各自决策事项和范围,履行重要行政、业务工作先由行政办公室讨论通过,再由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医共体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的程序(2022年)。2023年1月后根据运行情况不断完善。并报医管委办公室备案。

1

4

建立健全医共体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人力资源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绩效考核、人才培养培训管理、后勤管理、信息管理等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2022年)。2023年1月后根据运行情况不断完善。并报医管委办公室备案。

2

1.2规划实施

5

县乡村一体化管理

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是否按照规划,覆盖区域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行政村,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实行统一管理。

2

2.统一人员、绩效管理

2.1统筹人事管理

6

任命成员单位院长

履行规定的任免程序,按照推进计划完成成员单位院长任命。以后调整变动的按程序报医管委办公室备案。

1

7

人事自主权

是否落实岗位统筹、县管乡用、乡聘村用以及医共体内人员统一调配等政策。调整人员报医管委办公室备案。

1

2.2人才流动

8

下派帮扶、学习培训

牵头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求,基层定期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基层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逐步提高。

2

2.3考核激励

9

绩效考核与分配制度

牵头医院制定医共体绩效考核分配方案,成员单位按照总体方案细化制定本单位绩效分配方案,建立健全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体现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

2

2.4人员激励

10

建立激励机制

对下沉医务人员帮助成员单位业务和服务能力提升的,牵头医院建立补助、奖励机制。

1

3.统一财务管理

3.1财务核算管理

11

组建财务核算中心

组建医共体财务核算中心,对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财务统一管理、独立核算。

2

12

财政资金管理规范

财政投入资金是否按规定的资金用途安排使用。

1

13

大额资金使用程序规范

牵头医院是否由按规定审批成员单位大额资金使用。

1

4.统一业务管理 

4.1技术规范

14

制定技术标准

制定医疗、护理、检查检验、院内感染、药事管理、公共卫生服务等业务规范,统一医共体各成员单位业务技术标准,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

1

15

建立质量监控指标体系

是否成立质量管理架构,健全医共体内质控网络,完善医共体辖区内乡(镇)、村诊疗规范,一年至少开展两次医共体内质量控制检查。

1

4.2双向转诊

16

规范转诊

制定转诊病种目录、常见病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标准,并严格执行。

2

4.3统一信息系统建设

17

互联互通

配合县域医共体平台建设,按照标准统一、数据互通、资源共享的基本要求,平台建设需要的所有数据全部上传,实现全县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电子病历、健康档案、妇幼保健、疾病预防、卫生监督、医保等数据互联互通,全面实现人财物统一管理。

2

4.4远程医疗

18

建立远程诊断中心

建立远程会诊和影像、心电等远程诊断中心,实现远程协作。

1

4.5共享检验资源

19

建立检验检查中心

牵头医院建立消毒供应、心电诊断、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病理检验等中心,为成员单位提供一体化服务。

1

20

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成员单位在牵头医院的帮助下,逐步达到医疗同质化,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1

4.6公共卫生服务

21

建立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负责统筹医共体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同发展,定期开展督导评价。

2

22

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打包管理(实施后)

按时按预算比例向成员单位拨付经费,及时进行考核结算。

1

23

加强医共体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管理。

1

24

规范管理

加强对高血压、2型糖尿病、结核病、重精等慢病全程规范管理。

1

5.统一药械管理

5.1药事管理

25

建立中心药房

牵头医院组建医共体中心药房,指导检查成员单位药事管理、合理用药等。

1

26

统一规范管理

医共体内统一用药范围、统一网上采购、统一集中配送、统一药款支付;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牵头单位加强成员单位临床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参与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检查。

1

27

用药衔接

通过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取药。

1

6.统一医保基金管理

6.1医保政策落实

28

规范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情况

医共体内医疗机构能够正确按有关规定开展医疗服务项目,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1

29

落实公立医院药品网上采购情况

全面落实公立医院药品网上招标采购,除规定之外,全部网上采购。

1

30

按病种付费政策执行情况

全面执行按病种付费政策。

1

6.2医保业务管理

31

及时向医共体成员单位拨付医保资金

实施医共体医保资金总额打包付费后,按照县域医共体内医保资金拨付办法,及时向医共体内成员单位拨付资金。

1

7、加分项

7.1学科建设

32

县域重点(薄弱)、特色专科能力提升

县域外转率较高病种科室建设能力提升,特色专科建设成效明显。

1

7.2创新项目

33

创新举措

主动开展自主创新改革项目受国家、省、市推广(5分)。相关改革经验做法获国家、省、市表彰、批示或落实上级督查任务获表扬激励(3分)。报送的改革信息获国家、省、市改革信息采用(2分)。获得县级表彰、改革信息获县委改革办采用(1分) 。(以最高分进行统计,不重复加分)


8.减分项

8.1通报批评

34

书面批评

凡有市、县卫生健康局有正式文号的书面批评的,一项扣0.2分。


9.一票否决

35

通报批评(有正式文号)的、违反政策、纪律或发生重大事故

考核年度内,受到省委、省政府、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市委、市政府书面通报批评(有正式文号)的,发生院内聚集性疫情、严重违反医疗保障资金政策的;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严重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等任意一项情况的医院,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总分





附件4

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监测指标(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说明

指标值/导向

评分标准

分值

一、分级诊疗持续改善

1.医共体内参保人员住院人次占比

医共体内参保人员住院人次/参保人员住院总人次*100%

增加

达标得满分,未达标的,每降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2

2.县外转诊率

医共体内县外转诊人数/医共体出院人次数*100%

下降

达标得满分,未达标的,每增加1%,扣0.2分,扣完为止。

2

3.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占比

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医共体门急诊总人次*100%

增加/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达标得满分,未达标的,每降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2

4.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门急诊人次占比

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门急诊人次/医共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总人次*100%

增加/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达标得满分,未达标的,每降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2

5.牵头医院下转患者数量及占比

牵头医院下转住院患者数量,占比=牵头医院下转住院患者数量/牵头医院总出院人次数*100%

增加

增加得满分,未达标的,每降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2

6.基层医疗机构患者向上转诊率

医共体内基层医疗机构上转数/基层医疗机构出院人次数*100%,

下降

下降得满分,未达标的,每增加1%,扣0.2分,扣完为止。

2

7.慢病患者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率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人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已管理人数

提高/达标

达标得满分,未达标的,每降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2

8.基层医疗机构人均收入与牵头医院人均收入的比值

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均收入/牵头医院人均收入*100%

增加/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达标得满分,未达标的,每降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2

二、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

9.牵头医院达到推荐标准

牵头医院按照要求达到国家县级综合医院或中医医院综合能力推荐标准

达标

达标得满分,未达标不得分

2

10.“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达到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

医共体内基层医疗机构按照要求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

达标

达标得满分,未达标不得分

2

11.牵头医院三四级手术占比

牵头医院三四级手术台数/同期出院患者手术台数*100%

增加/达标

达标得满分,未达标的,每降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2

12.牵头医院帮助基层开展新项目、新技术情况

列出帮助基层开展新项目、新技术数量,片区发展1-2个特色专科

逐年增加

增加新项目、新技术且取得成效的得满分,增加未取得成效得1分,未增加不得分

2

13.医共体区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

100分制,以实际绩效考核得分进行测算

实际测算

实际测算得分计算

2

14.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

医共体内基层医疗机构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

降低/控制在省、市目标范围内

达标得满分,未达标的,每下降1%,扣0.5分,扣完为止

2

15.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量占比

医共体内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人次数/医共体总诊疗人次数*100%

≥65%

达标得满分,未达标的,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2

三、医疗卫生资源有效利用

16.医共体内信息共享率、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率

达100%

达标

达标得满分,未达标的,每降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2

17.牵头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总医疗收入的比例

牵头医院(医疗服务收入-药品、耗材、检查和化验收入)/医疗收入*100%

提高或达到省级考核指标

达标得满分,未达标的,每降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2

1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收入占总医疗收入的比例

医共体内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入-药品、耗材、检查和化验收入)/医疗收入*100%

提高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达标得满分,未达标的,每降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2

1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使用率

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使用总床位数/实际开放总床位数*100%

提高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达标得满分,未达标的,每降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2

20.牵头医院人员经费占业务支出比例

牵头医院人员经费/业务支出*100%

提高或达到省级考核指标

达标得满分,未达标的,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2

四、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提升

21.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

医共体参保人员住院实际报销总额/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总额*100%

不低于上年度/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达标得满分,未达标的,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2

22.门诊患者次均医疗费用增幅

医共体内医疗机构门诊收入/门诊人次*100%

较上年度降低或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达标得满分,每增加1%,扣0.5分,扣完为止。

2

23.住院患者次均医疗费用增幅

医共体内住院患者总费用/住院人次*100%

较上年度降低或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达标得满分,未达标的,每增加1%,扣0.5分,扣完为止。

2

24.医保基金县域支出率(不含药店)

医共体内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支出/全县医保基金总支出*100%

提高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达标得满分,未达标的,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2

25.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占比

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支出/县域内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支出*100%

提高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达标得满分,未达标的,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2

26.参保人员年住院率

医共体内参保人员年住院人次/参保人数

降低或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达标得满分,未达标的,每增加1%,扣0.5分,扣完为止。

2

五、医院可持续发展

27.县域患者满意度

满意度调查得分在90分以上份数/调查总份数

90%以上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达标得满分,未达标的,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2

28.医务人员满意度

医共体医务人员满意度调查得分在90分以上份数/调查总份数

90%以上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达标得满分,未达标的,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2

29.收支平衡

牵头医院、乡镇卫生院总收入-总支出

≥0或较上年提升

达标得满分,未达标的,每下降1%,扣0.5分,扣完为止。

2

30.医疗纠纷投诉

发生医疗纠纷次数

下降

达标得满分,未达标的,每上升1%,扣0.5分,扣完为止。

2

总  分






解读:

《开阳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绩效考核评价方案(试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