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抓实失业金发放,补齐城镇居民增收短板。坚持“不少一分、不漏一人、不晚一天”的工作理念,切实抓好失业金发放工作。利用人社系统“互联网+社保”,破除地域限制,实现失业金异地申请,同时加强信息核查比对,做好申请人员待遇核定工作;严格规范发放流程。对业务发放流程中初审、复审、审批做到公开、透明,确保专款专用。2022年全县发放失业金5386人次,金额969.0165万元,补助金发放1548人次,金额98.89万元。
二、抓实城乡低保发放,筑牢城镇居民增收基础。按照“应保尽保”和“按标施保”的原则,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标准为705元/月/人),农民低保标准较2021年(386元/月/人)提高了319元。2022年,圆满完成了全县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104户7862人,发放低保资金3537.3万元。
三、抓实城镇资产征收,拓宽居民增收渠道。组建专业房屋征收队伍,依法对城镇建设所需的土地和房屋开展征收工作;规范征收流程,加大房屋征收工作力度,依法开展房屋征收。2022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共两个地块过渡费314985.3元,涉及房屋征收67户,征收面积5314.44㎡。
四、抓实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居民就业增收。一是加强招工引才力度。积极对接企业,了解企业用工需求情况,增加居民就业途径。2022年以来,为县域内新进重点化工企业如中伟新材料、赛邦科技、胜威凯洋化工、安达科技等企业招工2145人。二是全面提升非营利性服务业工资收入。2022年全县非营利性工资增速目标为12%,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等行业同比增速上升,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行业同比增速下降14.2%。三是充实行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2022年公开招录40名公务员,招聘96名事业编制人员到行政事业单位岗位。四是提高退休人员待遇。2022年退休人员社保待遇在上年的基础上提高10%,保障了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的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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