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推动实行“双监督+双考核”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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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推动实行“双监督+双考核”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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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带薪休假制度,县人社局坚持实行“双考核+双监督”推动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化,保障干部职工的正常福利待遇。

一是严格办理程序。各机关事业单位应于每年第一季度分别向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报送本年度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计划和单位预计未休假职工人数核准表进行备案核准,原则上单位中层以上干部的未休假人数不得超过应休假人数的40%,其他人员的未休假人数不得超过应休假人数的20%。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要求各单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组织学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职工全面掌握带薪年休假政策规定,积极合理安排年休假,努力把带薪年休假形成常态休假制度。

三是建立双监督投诉机制。建立了由工资科和各单位工会负责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双监督机制,设立了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并向各单位进行公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实行单位和领导双考核。将各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和单位领导年度考核,并制定具体考核细则,严格加以落实。对投诉举报属实和不按照文件规定安排干部职工休年休假又不补休调休或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机关事业单位,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是省政府解决形式主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的有关要求,县人社局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各项福利政策,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正常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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