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县人社局充分落实“四抓”措施,扎实抓好政府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工作,充分发挥社会保障体系“保基本、兜底线”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积极作用。
一是抓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城居保中心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代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县民政、县财政、县残联、县乡村振兴办及各乡(镇、街道)等部门召开代缴工作协调会,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做到目标具体、步骤具体、责任具体,全力保障城乡居保代缴工作精准落实。
二是抓协同配合。加强与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乡村振兴办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的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严肃工作流程,结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信息系统,对是否存在未参保、到龄未领取的两类情况定期排查,作出预警,查缺补漏,实现特殊群体应保尽保,做到人员认定、参保录入、代缴资金入账三到位,确保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三是抓政策宣传。通过张贴宣传标语、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并利用微信、QQ工作群等宣传媒介向各村推送代缴政策宣传单,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城乡居保扶贫代缴政策,让代缴对象及时知晓,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
四是抓台账管理。积极与县民政局、县残联、县乡村振兴办等部门对接,将全县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原建档立卡人员名单进行比对、分类,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贫困人员参保、代缴台账,反馈至各乡(镇、街道)认真核实,确定代缴的贫困人员信息准确性,完善代缴人员管理台账,提供数据支撑。
截至目前,为9800位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口、4551位重度残疾人、7952位低保、1314位特困人员、4921位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建立了基本台账,并为符合代缴条件的3625位低保人员、449位特困供养人员、1020位重度残疾人共5094名缴费困难群体每年以100元的缴费档次代缴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金额509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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