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脱贫人口就业动态监测帮扶。统筹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掌握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信息,确保至少每月一监测一更新。对监测发现的有就业意愿但未就业、未返岗人员,深入分析原因,因人施策开展就业帮扶,每月将有就业需求的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劳动力推送到县人社局,落实“一对一帮扶”策略,达成有就业意愿人员都能实现就业目标。截至目前,全县外出务工脱贫人口4575人。
二是强化就业交通补贴激励帮扶。县人社局积极引导和鼓励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自主转移就业,增强其就业增收的积极性,会同各乡(镇、街道)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劳动力落实外出务工交通补贴,提高外出务工的积极性,促进稳定就业,不断缩小收入发展差距。截至目前,已发放515名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22.11万元,其余人员正在资料审核中,确保政策100%落实。
三是强化公益性岗位开发帮扶。为缓解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劳力务工难,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县人社局不断挖掘岗位潜力,大力开发乡村护路员、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稳定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公益性岗位规模,安置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近就业、稳定就业。截至目前,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劳动力1384人。
四是强化就业帮扶车间监督帮扶。在就业帮扶车间认定梳理排查的基础上,不定期对就业帮扶车间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掌握经营状况、脱贫劳动力流动情况,发现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加大对新认定就业帮扶车间力度,对符合认定条件的车间,及时纳入并开展监测帮扶。截至目前,全县有就业帮扶车间5个,就业帮扶基地1个,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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