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阳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关于 十一届贵阳市委第二轮巡察市县两级卫生健康局和医疗机构联动交叉巡察无拟不公开有关巡察整改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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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阳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关于 十一届贵阳市委第二轮巡察市县两级卫生健康局和医疗机构联动交叉巡察无拟不公开有关巡察整改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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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89日至1121十一届贵阳市委第二轮巡察市县两级卫生健康局和医疗机构联动交叉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县卫健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2年11月23日,县委第一巡察向县卫健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有关规定。按照巡视巡察有关规定,县卫健局党委拟不公开有关巡察整改事项的情况。

整改工作联系人:敖仕平;联系电话:18885116556。

特此说明。

附:中共开阳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关于十一届贵阳市委第二轮巡察市县两级卫生健康局和医疗机构联动交叉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的通报

中共开阳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

                    2023年5月9日


附件:

中共开阳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关于

十一届贵阳市委第二轮巡察市县两级卫生健康局和医疗机构联动交叉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9日至11月21日,十一届贵阳市委第二轮巡察市县两级卫生健康局和医疗机构联动交叉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县卫健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2年11月2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卫健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关于“存在局党委扩大会议召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开阳县卫生健康局《会议制度》《议事决策制度》等系列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明确党委会、党委(扩大)会议、局长办公会、专题会议议事规则。二是加强议事决策制度学习培训,严格落实会议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在上报议题时,需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局综合科列入相关会议议题,对未经领导签字同意的议题不予列入。三是认真做好各种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下发,严格执行好各种会议议定的有关工作落实跟踪,确保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卫健局真正落地见效。

问题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问责管理办法。召开局党委(扩大)会传达学习了《开阳县贯彻落实<贵州省意识形态工作追责问责实施办法(试行)>工作方案》《开阳县关于2022年市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相关工作提示。二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变动后及时进行了分工调整。于2023年1月13日对党政班子领导分工进行调整。三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局党委对卫健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四是严格按要求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22年10月20日召开局党委会对意识形态疫情防控风险隐患排查进行了研判分析和评估。2022年12月27日召开卫健系统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议,对卫健系统出现的意识形态风险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并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部署。2023年2月21日下发了卫健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提示,使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问题三:关于“局党委在打造的党建文化阵地方面有所欠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增强了党建工作责任意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二是根据卫健局实际情况,在局机关新制作了具有卫健特色的“党建墙”7块。三是通过在全县卫健系统宣讲党的二十大,及时传达相关会议精神,让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进一步得到深度融合。

问题四:关于“落实省市加强街道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和医疗运行机制上久拖不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已于2022年10月27日对硒城、云开、紫兴三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批复。二是已于2022年12月5日规范了三个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的划转,并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规范要求,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经费分别划拨到三个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账户,真正解决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全医疗体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三是于2023年2月23日对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班子进行了任命,便于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有序开展。

问题五:关于“涉密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要求清理档案室其他物资,将涉密保险柜移到档案室,并制定保密工作上墙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的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保险柜管理工作,严格做好涉密文件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保密资料丢失或泄密事件。三是通过加强保密知识等相关业务学习,组织办公室、财务审核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并对前期涉及报账中的涉密文件进行撤除。

问题六:关于“使用未验收的业务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12月18日已完成龙岗镇中心卫生院消防增压系统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工作。二是2023年3月22日与县住建局及施工单位对接消防评估验收相关事宜,目前正在完善相关资料,预计5月下旬进行网上申请消防咨询并实地验收。三是力争在6月底前联合组织竣工验收。四是加强卫健系统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通过举一反三排查整改,进一步减少了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隐患发生。

问题七:关于“存在文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公文印发程序,对局机关各科室印发的文件,严格执行科室草拟、分管领导把关、办公室审核,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字后予以印发,未按程序审核和签字的文稿,局综合科不予发文。二是进一步强化文稿审核,加强卫健系统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升个人理论素养和办公文字水平。三是将印发的2个逻辑错误文件进行更正并存档。五是进一步规范局机关支部存档文件,凡是需要存档管理的文件必须形成红头文件并盖章。六是对局党委党史学习教育存档资料存在文字错漏等情况进行修改规范。七是对局机关党建工作存档资料进行了规范。

问题八: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财务业务知识学习,分别于2023年1月12日、3月14日开展了2次系统内财务人员培训,并邀请财政局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进一步提高卫健系统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加强财务规范管理,做到一证(会计凭证)一附(附件),一一对应,并按要求进行审核收集归档,严格按照《报账操作细则》进行审核报账。三是规范审核流程,强化单据审核把关,先由经办人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资料并签字、办公室审核签章、财务人员审核、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四是将多支付车辆保险费42.34元收回,并于2022年8月10日缴存国库。五是局党委于2023年1月18日对局财务科负责人和会计审核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九:关于“财务人员履职不到位,致使单位资金使用具有很大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单位周转金(备用金)管理,认真填写出纳人员《现金日记账》,每年年终将备用金存回基本户,于2022年8月25日将单位周转金1.5万元归还开阳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2022年12月28日将剩余0.5万元周转金归还开阳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二是加强财务监督管理,认真填写《记账凭证》,充分发挥会计监督作用。三是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和业务培训(会计和出纳),开展了2次系统内财务人员培训,邀请财政局相关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四是按程序和规定向财政局集中收付中心进行资金申请,严禁出纳自己保管现金,防止单位资金丢失或被挪用的风险。五是对局财务科负责人和出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十:关于“白条入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于2023年1月建立了《开阳县卫生健康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二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食堂人员管理,于2023年1月16日与劳务派遣公司(开阳县程运保洁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签订食堂服务合同,每月由劳务公司出具发票进行报账,杜绝白条入账的现象。三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及时将车辆ETC预存费用已产生部分的发票附财务报销凭证。四是将局公务车ETC户名改为开阳县卫生健康局,严格要求驾驶员建立出行登记台账,杜绝今后白条入账情况发生。

问题十一:关于“执行政策有偏差,执行过程中缺乏监督,部分发放不属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开阳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开财通〔2018〕32号)文件要求,如实填报差旅费。二是对不符合差旅报销要求的人员和违规报销的出差费进行清理并退缴国库。已责成多报销费用的相关人员退缴国库350元。三是严格执行《开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出差审批单》规定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督鉴定职能。四是局党委于2023年1月18日对局综合科和财务科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十二: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的相关政策,要求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要求使用公务用车,切实做好出行台账登记,对不符合填报要求的,局综合科立即予以纠正。二是局综合科对2020年以来公务员用车情况进行再次清理,清查漏登、漏统70余次,费用共计286.3元,用车人员已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问题十三:关于“党务政务公开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机关及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设置了党务、政务公开栏,并按要求进行党务政务公开。二是卫健执法大队等单位严格按要求完善党务公开工作,进一步促进了卫健系统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

问题十四:关于“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加强与县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对接,目前已形成按月核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专项资金并拨付的机制。二是于2022年12月完成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33.53万元拨付和2021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资金52.37万元拨付,资金执行率已达100%。三是2023年2月24日已将2022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资金约740万元全额拨付到位,资金执行率100%;2022年各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2582.33万元,已于2023年3月全部拨付到位,资金执行率为100%。切实解决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资金拨付困难问题。

问题十五:关于“系统内部监督检查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举一反三整改,进一步强化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管理。二是通过加大培训和督促指导,进一步规范了全县医疗机构精麻药品管理和使用。三是对远程诊疗室不达标的乡镇卫生院进行了装修或复原,解决了乡镇卫生院远程诊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短板。

问题十六:关于“项目审核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卫健系统项目建设工作的规范管理。二是经进一步核实,会议室新增部分已按要求邀请涉及相关人员参与验收,有8人签字。三是项目竣工验收后,严格按合同约定扣减质保金3425元。四是加强项目建设监督、验收、审核等工作,严格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问题十七:关于“聘用人员重复领取报酬”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食堂人员报酬发放,有效降低食堂的管理风险。二是针对聘用人员重复领取报酬的问题进行了说明,按照财务要求进行了规范整改。三是规范单位食堂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及劳务关系管理,目前已按照服务外包的方式聘用食堂工作人员。

问题十八:关于“职工食堂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从2023年1月起,局机关食堂采购的食品及物资,均有2名及以上人员对产品价格、质量进行把关,并签字确认。二是食堂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从业人员3人均已办理了健康证。

问题十九: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业务学习,进一步落实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支部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并召开局党委(扩大)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二是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2023年1月20日组织开展了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重点岗位人员党风廉政约谈;3月1日召开了卫健系统警示教育大会;4月26日召开了卫健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会。

问题二十:关于“班子分工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局班子成员从2022年以来进行了3次人员调整,局党委立即对班子成员的分工进行了调整,并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局领导班子的工作责任。

问题二十一:关于“常态化自主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建办进一步加强督促局党委各支部党员“筑红云”APP答题工作力度,每月通报当月答题情况。二是对答题率在80%以下的党员全局通报批评,将答题情况纳入个人年终目标考核和评先选优参考。

问题二十二:关于“所属部分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组织县级公立党务工作者参加省市卫健部门举办的党建工作业务培训,加强对下属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业务指导5次,及时下发工作提示2期,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引领、组织协调和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合理安排时间开展党员政治生日活动,确保每名党员都能参与各自的党员政治生日活动,进一步弥补了学习不足的短板。三是进一步规范卫健系统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工作开展。12月15日邀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欧波同志为卫健系统领导干部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1月10日召开了局机关支部大会,并由支部书记为全体党员上党课;3月30日召开了局机关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四是3月4日对局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人员加强培训指导,进一步规范了卫健系统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形成长效机制。

问题二十三:关于“主题党日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完善局机关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工作机制与学习计划,并严格按学习要求开展工作。积极组织卫健系统党务工作者参加省、市卫健部门举办的党建工作业务知识学习。同时组织三家县级公立医院党建负责同志参加县委组织部组织的全县年终党建成效考核交叉学习和指导。二是加强活动开展,结合卫健系统工作实际,春节期间开展基层走访慰问,清明节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到烈士陵园祭扫等,多形式、全方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加强卫健系统各支部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主题党日等党组织活动。

问题二十四: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全局各支部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学习,积极组织卫健系统党务工作者参加省、市卫健部门举办党建工作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与水平并形成长效机制。二是按照发展党员五个阶段25个流程规范党员入党材料,党员发展程序流程图已上墙。组织三家县级公立医院党建负责同志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对发展党员流程和资料规范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工作业务水平。三是按照发展党员流程,加强单位内部职工入党宣传动员。

问题二十五:关于“党费收支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卫健系统党务工作者对党费收缴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他们在党费收缴等方面的业务水平与工作责任心,并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对局机关支部及执法大队支部党员严格按照当月工资基数进行核算收缴党费,对2022年第13个月工资的党费751元进行补缴。

问题二十六:关于“对下属支部管理指导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局党建办加强对卫健系统各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确保各支部工作严格按要求开展。二是不断加强各支部党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培养,进一步提高他们工作能力与水平。

问题二十七:关于“干部考察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干部考察工作的同志进行考察前培训,对干部考察全过程由局人事科全程把关,并对不规范干部考察记录进一步完善。二是细化考察方案,规范考察程序,确保干部考察参会人数比例超过2/3。三是梳理完善干部考察审查资料,并严格按要求召开局党委会研究考察干部的任免。四是严格执行干部考察任前的信息审核和公示,并开展任前集体谈话。2023年2月,严格按照科级以下干部考察程序考察了10名乡镇卫生院副院长,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考察的工作流程并长期坚持。

问题二十八:关于“无完善的乡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保障机制,存在村级网络破裂的风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完善乡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保障机制,一是实行“免试注册”乡村医生,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意见》(国卫基层发〔2020〕11号)提出的“允许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二是利用每年高校毕业季到省内高校招聘本县应届毕业大学生到我县村卫生室工作,力争解决我县乡村医生年龄偏大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三是不断完善“乡聘村用”机制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险问题,确保队伍稳定,同时加强对他们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资质及业务技术水平。四是对于没有乡村医生的行政村由乡镇卫生院派驻人员承担相应服务,为有效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的医疗保障。

问题二十九:关于“聘用人员随意性大,未按聘用程序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卫健系统人员聘用的相关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二是2022年12月31日,对达到退休年龄的两名原食堂工作人员解除了聘用关系,并进一步规范现有食堂工作人员的聘用手续;2013年1月16日采用服务外包方式与开阳县程运保洁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聘用两名人员从事食堂工作,切实降低了劳动纠纷风险。

问题三十:关于“单位部分制度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并印发《开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考勤管理制度(试行)>、<奖惩制度(试行)>、<会议制度>等系列制度的通知》(开卫健发〔2022年〕43号)文件,严格按照《餐饮接待制度(试行)》中的用餐标准执行,公务接待、会务、加班就餐等不符合规定一律不予报销。二是对局机关相关需支付费用,严格按经办人填报,综合科和财务科审核,分管领导确认签字后,按规定程序进行报销。三是由局党委对局综合科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三十一:关于“会议记录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综合科明确专人从事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记录工作,进一步完善记录的内容,确保记录内容全面真实、表达准确、字迹清楚。二是进一步规范会议制度,针对今后各科室提交局党委会研究的议题,经分管领导初审,办公室复审,党委书记终审同意后方可提交会议研究,杜绝一个议题多次审议的情况。三是对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议、人事会议已使用专用记录本进行记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851-87227911;邮政信箱:开阳县硒城街道遵义路54号,开阳县卫生健康局监察室;电子信箱27794256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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