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和《贵阳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本机关拟组织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何从强、吕荣刚、周立贵、孔垂发、宋定松、宿仲奎、柏发多、秦昌兵、罗朝辉、蒙凯、赵兴菊、张发军
二、案由:涉嫌未经规划许可建设房屋案
三、听证会举行时间:2023年8月17日9时30分起。因当日听证会议较多,会议进程可能会有延迟,请各听证当事人按时进场等候。具体各当事人听证会时间如下:
听证会当事人姓名 |
听证会时间(8月17日) |
柏发多 |
上午9:30 |
蒙凯 |
上午10:00 |
宋定松 |
上午10:30 |
罗朝辉 |
上午11:00 |
张发军 |
上午11:30 |
何从强 |
下午1:00 |
秦昌兵 |
下午1:30 |
周立贵 |
下午2:00 |
吕荣刚 |
下午2:30 |
赵兴菊 |
下午3:00 |
宿仲奎 |
下午3:30 |
孔垂发 |
下午4:00 |
四、听证会举行地点:开阳县城北路44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六楼会议室。联系人:林梦佳;联系电话:87253206。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参加听证旁听的,请于2023年8月16日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本机关除当事人以外参加旁听的人员不超过10人,最先提出申请并被本机关确认的前10名申请人为旁听人员。旁听人员需在听证当日携带身份证件入场,服从听证组织机关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未经听证组织机关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二)如当事人因商业秘密等原因申请不公开听证,当事人应于2023年8月16日17时00分前书面告知本机关,经听证机关审核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听证将不公开举行,届时将以适当方式通知旁听人员不再参加;如听证取消,旁听自动取消。
(三)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听证,又不事先说明理由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将终止听证。
六、温馨提示
(一) 由于场地问题,听证会不安排停车场,请参加听证会和旁听人员自行选择交通方式。
(二) 未经许可,听证会不得录音、拍照、摄像。
(三) 遵守听证会会场纪律。
特此公告。
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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