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中镇2022年提高技能培训资金效能高质量开展技能培训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金中镇2022年提高技能培训资金效能高质量开展技能培训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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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部门:

《金中镇2022年提高技能培训资金效能高质量开展技能培训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4月18日

金中镇2022年提高技能培训资金效能高质量开展技能培训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高质量做好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和技工教育工作大力培养技能人才的通知》(黔人社通函〔2022〕33号)文件精神,为高质量做好我镇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一步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切实增强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资金效能,不断提高培训质量。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新一轮职业技能培训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过渡期内帮扶政策总体稳定,2022年至“十四五”中期,金中镇重点围绕脱贫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农村低收入劳动力等继续实施农民全员培训,持续加大培训和就业工作力度。

二、组织机构

为全面推进全镇2022年提高技能培训资金效能高质量开展技能培训工作,特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昕(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周荣才(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副镇长)

成  员:孙江海(镇党政办负责人)

孙  健(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桂  宏(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车  丽(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各村 (社区)支书、主任(合作社)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桂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莎同志负责具体事务。办公室负责协调工作的督促检查,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工作要求

依托各地优势农业产业中的龙头企业、合作社、扶贫车间等自行组织职工、社员开展短平快农业种植养殖培训。

三、培训对象

重点针对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易地搬迁户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农村劳动力及特色优势农业产业中的龙头企业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的所有企业开展短期项目制培训。扶贫车间包括易地扶贫搬迁点中吸纳脱贫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合作社等。合作社社员包括合作社所在地与合作社签有利益联结、股权证等协议的劳动者和参与合作社生产劳动(含季节性劳动)并领取报酬的所有农民;职工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签订劳务协议的季节性工作劳动者、计件生产并领取报酬的劳动者。参加短平快农业种植养殖培训的农村劳动者特别是从事农业生产且具备相应劳动能力的合作社社员培训年龄范围可放宽到65岁。

四、培训工种

包括农业种植养殖技术(工种)、农产品加工技术或技术中的某一环节,确有需要的可培训营销类技能技术或实际生产需要的民族手工艺加工等非涉农类工种。不在国家职业大典的工种,由县级人社部门根据实际生产需要报市、省备案后开展。

五、培训要求

培训时间不超过3天,按照培训合格人数给予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60元。培训结束后组织签到满勤学员参与实操能力测评,实操能力测评结合生产实际开展,测评合格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实施主体向属地人社部门提交短平快培训人员花名册、当月工资银行对账单或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工资发放清册等职工身份证明材料及合作社分红记录、股权证、利益联结协议等合作社社员身份证明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公示通过后按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人数发放培训补贴。企业无需开具培训补贴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