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市、县禁毒委的安排部署,把禁毒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形成“书记抓、抓书记”的禁毒工作领导体系,对深化毒品问题治理、推动禁毒人民战争持续深入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全乡仍然存在禁毒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特别是针对吸毒人员的管理帮教措施落实还不到位,影响禁毒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适应新时代禁毒工作发展方向,确保吸毒人员精准化管控和精细化帮教等措施落地见效,根据《市禁毒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村三级禁毒工作包保责任制落实的意见》筑禁毒委﹝2021﹞14号),《开阳县县乡村三级禁毒工作包保实施方案》2021)6号,我乡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包保责任制的指导思想及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紧紧围绕服务“强省会”五年行动重大战略实施,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治理体系,压实工作责任,发挥协同作用,不断提升毒品问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南龙、实现南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要意义。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在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大力实施“强省会”重大战略新征程上,南龙乡各村、各部门要始终保持对毒品问题长期性和复杂性的清醒认识,深刻认识落实禁毒工作责任、深入推进禁毒斗争,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意义。建立三级禁毒工作包保责任制,是以实际行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禁毒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要通过包保责任制的落实,做到对禁毒工作锲而不舍、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为不断深化毒品问题治理,夺取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新胜利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包保内容
(一)乡派出所、乡禁毒办、乡综治办、乡司法所、乡社事办、乡人社中心、乡卫计办、 乡中心学校、乡文化中心、乡工会、乡团委、乡妇联、全乡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建立具体业务的包保责任制,根据《贵阳市社区戒毒康复条例》中应当履行的职责,将相关工作覆盖到全部社会面吸毒人员,强化指导、监督,确保吸毒人员管理帮教措施在基层有效落地。
乡禁毒办、乡派出所要密切关注各村禁毒工作发展,针对社会面吸毒人员管理帮教、实施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种禁制措施、参与禁毒示范创建、整治突出毒品问题等工作上遇到的难点、痛点问题,组织本乡禁毒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结合部门职能职责落实包保责任,从“条”上加强对口支持,切实解决实际困难,持之以恒推动本乡禁毒工作不断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全乡在编在岗干部职工为包保责任人,对辖区内社会面吸毒人员实行全覆盖包保。采取高风险人员由班子成员包保、中风险人员由中层干部包保、低风险人员由其他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包保的形式,分类分级落实吸毒人员包保责任。乡内干部职工如有调整的,禁毒办要及时对包保责任人进行调整。对暂无高风险吸毒人员或高、中风险吸毒人员数量较少的,包保责任人可以调整对其他风险类别中较为重点的吸毒人员进行包保,对吸毒人员数量较多的村,可以将一定数量的中、低风险吸毒人员包保责任明确到村委员。
包保人员要熟悉包保对象基本情况,做到每季度1次以上对风险评估、吸毒检测、见面访谈、干预矫治、教育培训、医疗服务、社会保障、就业支持、创业扶持、违规处置等事项责任进行统筹调度、指导协调、督促办理,以及必要时直接参与负责等方式予以落实,将工作落实情况上报乡禁毒办具体联络人员,由联络人员统一收集整理汇总上报。
(三)村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基层禁毒工作网格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配合包保人员开展包保工作,将禁毒事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结合现在开展的“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建设工作,将禁毒工作纳入网格、放到联户,通过实行以网格为单元的村级禁毒工作包保责任制,将禁毒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之中,加强禁毒宣传、禁种禁制、“无毒”村居创建等工作,做深做实做精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以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促进基层“党、政、警、群”禁毒工作网底更加牢靠。
三、包保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各部门要把自己所包保的吸毒人员盯死看牢,采取“人盯人”“人帮人”管控工作作为禁毒工作的重点,认真履行吸毒人员管控、帮扶救助工作责任,依托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综合运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制、上门走访调查和积极帮扶救助等方式,摸清社会面吸毒人员真实情况,采取“人盯人”模式逐人落实分级分类管控和户籍地居住地双向管理措施,防止漏管失控。长期外出的高、中风险吸毒人员和重点涉毒犯罪前科人员,公安机关要及时牵头,协调相关警种,针对性采取查缉布控、双向管控等工作措施,切实消除涉毒风险隐患,坚决防止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村、各部门要将包保责任制的落实列入禁毒工作统筹谋划,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必要保障,并结合实际完善机制、细化措施。同时,将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禁毒调度工作,定期进行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禁毒工作包保责任制落到实处、发挥作用。
(二)强化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村、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乡“一盘棋”的思想,认真履行禁毒工作职责,齐抓共管,精准施策,共同做好社会面吸毒人员管控包保工作,确保全乡社会稳定。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禁毒工作包保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将纳入南龙乡禁毒工作综合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同时作为重要禁毒工作内容纳入平安南龙建设考核,按照干部职工管理要求将禁毒工作包保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职工考核事项,作为评先选优的一项重要依据。全乡由政法委员牵头、禁毒办专人负责,严格对照包保事项分解包保责任,切实把任务明确到具体包保责任人,按季度收集汇总,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乡党委、政府及时调度,坚决杜绝发生包而不保的问题。对在落实包保责任上部署不力、弄虚作假,以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失职失责引发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的,要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职责:
1.乡派出所:依法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告知应当遵守的有关规定,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登记、管控和吸毒检测,配合相关部门监督管理本辖区的戒毒康复医疗机构、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机构和社会力量依法开办的公益性戒毒康复场所,对在医疗机构设置的收治病残吸毒人员的专门区域进行安全管理,指导、支持、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加强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管控衔接。
2.乡司法所: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指导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行为矫正等工作;指导戒毒医疗机构、社会力量依法开办的公益性戒毒康复场所规范运行。
3.乡社事办:指导社会化戒毒康复站的建设及其规范运行,按照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或者临时救助范围,引导、支持社会服务机构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专业服务。
4.乡人社中心(乡合医办):落实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就业支持和创业扶持政策,组织开展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等工作,按照规定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补贴。抓好特殊困难群体吸毒人员参保,为参保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将吸毒人员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畴,确保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应保尽保。
5.乡卫计办:协助戒毒医疗机构、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机构及其延伸服药点设置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组织协调医疗机构设置专门区域收治病残吸毒人员,组织协调医疗机构在符合条件的戒毒康复场所设立分支机构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6.乡中心学校:统筹教育资源有针对性地编制学习教材,配合做好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文化教育工作,协助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中在校学生的监督管理。
7.乡文化服务中心:组织体育专业人员指导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体能康复训练。
8.乡工会、乡团委、乡妇联:结合各自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