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文机关: 开阳县楠木渡镇
成文日期: 2024-05-31
施行日期: 2024-05-31
废止日期:
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楠木渡镇2024年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有偿服务制度方案》(楠府通〔2024〕11号)予以废止。

开阳县楠木渡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

文件原文
政策解读
相关报道
媒体解读
专家解读
新闻发布会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