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楠木渡镇2024年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有偿服务制度方案》(楠府通〔2024〕11号)予以废止。
开阳县楠木渡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