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报告(2025年4月)
发文机关: 开阳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5-04-30
施行日期: 2025-04-30
废止日期: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报告(2025年4月)


序号

文件名称及发文字号

牵头制定部门

清理意见

清理的法律依据及理由(只涉及条款内容修改的,要明确具体的修改内容和法律依据)

备注

保留

修改

废止

宣布失效

1

《开阳县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和奖励办法(试行)》(开府办发〔2021〕9号)

县住建局




已不适应当前发展形势


2

《开阳县国有土地上未登记建筑认定办法(试行)》(开府办发〔2021〕10号)

县住建局




已不适应当前发展形势


3

《开阳县集体土地上未登记建筑认定办法(试行)》(开府办发〔2021〕11号)

县住建局




已不适应当前发展形势


4

《开阳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暂行)》(开府办发〔2017〕31号)

县农业农村局




已不适应当前发展形势


5

《楠木渡镇2024年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有偿服务制度方案》(楠府通〔2024〕11号)

楠木渡镇人民政府




违法上级规定


6

《开阳县“人口福利·生育关怀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开府办发〔2017〕51号)

县卫健局




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计生协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关于调整、优化和拓展“人口健康基金”项目指导意见》(黔计生协〔2022〕24号)废止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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