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 刘静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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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 刘静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2-21 10:39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开、硒城、紫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开阳县委关于刘静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开干任〔2021〕27号),经2021年2月9日中共开阳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刘静同志任开阳县人民政府硒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华印同志任开阳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不再

担任开阳县公安局龙岗派出所所长职务;

蒙祖洪同志任开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生态环境保护大

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开阳县公安局新观山派出所所长职务;

袁富春同志任开阳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不再担任开阳县公

安局永温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明峥同志任开阳县公安局双流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开阳

县公安局紫兴派出所所长职务;

吴远华同志任开阳县公安局永温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开阳

县公安局禾丰派出所所长职务;

何海涛同志任开阳县公安局楠木渡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开

阳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昌纳同志任开阳县公安局禾丰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开阳

县公安局南龙派出所所长职务;

罗兴培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公安局高寨派出所所长职务;

宾玉学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公安局楠木渡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孟国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职务;

聂宗孝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生态环境

保护大队)大队长职务。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