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 汪倩如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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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 汪倩如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2-21 10:42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开、硒城、紫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开阳县委关于汪倩如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开干任〔2021〕38号),经2021年2月9日中共开阳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汪倩如同志任开阳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斌同志任开阳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夏林铃同志任开阳县水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婷婷同志任开阳县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雪同志任开阳县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玉梅同志任开阳县硒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贵林同志任开阳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

年);

刘孟国同志任开阳县公安局副局长(副科级);

聂宗孝同志任开阳县公安局政工室主任(副科级);

肖嵩同志任开阳县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大队长;

陶运松同志任开阳县公安局龙岗派出所所长;

杨明杰同志任开阳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何建同志任开阳县公安局紫兴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冯景阳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职务;

谭邦健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