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阳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筑委厅字〔2010〕45号和《中共开阳县委、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开党发〔2010〕10号),设立县司法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承担研究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县委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法制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承担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实施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行政裁决、行政赔偿工作。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
3、负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涉及行政管理、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等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4、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指导、推进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参与县人民政府重大项目决策论证,为县人民政府重大经济和社会管理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审核和法律服务。承办县人民政府作为民事主体涉及的有关法律事务。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设在县司法局。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建设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6、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开展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7、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8、负责本系统车辆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保障工作。
9、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干部管理工作。
10、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开阳县司法局是县政府所属正科级行政单位,开阳县司法局设政工科、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及6个内设机构和18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法制科、社区矫正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治调研与督察科,另外包含开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开阳县公证处两个事业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部门预算是一级预算。开阳县司法局目前实有在职公务员48人,事业管理岗位4人,局机关其他临聘岗位辅助人员3人,公证处临聘人员2人,退休人员22人,遗孀3人,聘请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10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1表 | |||||
部门(单位):开阳县司法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栏次 |
1 |
栏次 |
2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1631.16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2 |
0.0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0.00 |
二、外交支出 |
33 |
0.00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0.00 |
三、国防支出 |
34 |
0.00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0.00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5 |
1353.99 |
五、事业收入 |
5 |
0.00 |
五、教育支出 |
36 |
0.00 |
六、经营收入 |
6 |
0.00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7 |
0.00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0.00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8 |
0.00 |
八、其他收入 |
8 |
0.00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9 |
147.54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0 |
55.18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1 |
0.00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2 |
0.00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3 |
0.00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4 |
0.00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5 |
0.00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6 |
0.00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7 |
0.00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8 |
0.00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9 |
0.00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0 |
74.46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1 |
0.00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2 |
0.00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3 |
0.00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4 |
0.00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5 |
0.00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6 |
0.00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7 |
0.00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1631.16 |
本年支出合计 |
58 |
1631.16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
28 |
0.00 |
结余分配 |
59 |
0.00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9 |
0.00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60 |
0.00 |
30 |
61 |
||||
总计 |
31 |
1631.16 |
总计 |
62 |
1631.16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
收入决算表 |
||||||||||||||||||||||||||
公开02表 |
||||||||||||||||||||||||||
部门(单位):开阳县司法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1631.16 |
1631.16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1,028.43 |
1,028.43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406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2.35 |
22.35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40604 |
基层司法业务 |
51.18 |
51.1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40605 |
普法宣传 |
59.99 |
59.9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40606 |
律师管理 |
24.00 |
24.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40607 |
公共法律服务 |
101.74 |
101.7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40610 |
社区矫正 |
6.54 |
6.5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40612 |
法治建设 |
40.00 |
4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19.75 |
19.75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87.49 |
87.4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56.70 |
56.7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0508 |
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 |
0.49 |
0.4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87 |
2.8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55.18 |
55.1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74.46 |
74.46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
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3表 |
||||||||||||||||||||||||||
部门(单位):开阳县司法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1631.16 |
1305.13 |
326.04 |
0.00 |
0.00 |
0.00 |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1,028.43 |
1028.43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406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2.35 |
0.00 |
22.35 |
0.00 |
0.00 |
0.00 |
|||||||||||||||||||
2040604 |
基层司法业务 |
51.18 |
0.00 |
51.18 |
0.00 |
0.00 |
0.00 |
|||||||||||||||||||
2040605 |
普法宣传 |
59.99 |
0.00 |
59.99 |
0.00 |
0.00 |
0.00 |
|||||||||||||||||||
2040606 |
律师管理 |
24.00 |
0.00 |
24.00 |
0.00 |
0.00 |
0.00 |
|||||||||||||||||||
2040607 |
公共法律服务 |
101.74 |
0.00 |
101.74 |
0.00 |
0.00 |
0.00 |
|||||||||||||||||||
2040610 |
社区矫正 |
6.54 |
0.00 |
6.54 |
0.00 |
0.00 |
0.00 |
|||||||||||||||||||
2040612 |
法治建设 |
40.00 |
0.00 |
40.00 |
0.00 |
0.00 |
0.00 |
|||||||||||||||||||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19.75 |
0.00 |
19.75 |
0.00 |
0.00 |
0.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87.49 |
87.49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56.70 |
56.7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0508 |
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 |
0.49 |
0.00 |
0.49 |
0.00 |
0.00 |
0.00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87 |
2.87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55.18 |
55.18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74.46 |
74.46 |
0.00 |
0.00 |
0.00 |
0.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4表 |
|||||||||
部门(单位):开阳县司法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
栏次 |
1 |
栏次 |
2 |
3 |
4 |
5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1631.16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3 |
0.00 |
0.00 |
0.00 |
0.00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0.00 |
二、外交支出 |
34 |
0.00 |
0.00 |
0.00 |
0.00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 |
0.00 |
三、国防支出 |
35 |
0.00 |
0.00 |
0.00 |
0.00 |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6 |
1353.99 |
1353.99 |
0.00 |
0.00 |
|||
5 |
五、教育支出 |
37 |
0.00 |
0.00 |
0.00 |
0.00 |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8 |
0.00 |
0.00 |
0.00 |
0.00 |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9 |
0.00 |
0.00 |
0.00 |
0.00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0 |
147.54 |
147.54 |
0.00 |
0.00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1 |
55.18 |
55.18 |
0.00 |
0.00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2 |
0.00 |
0.00 |
0.00 |
0.00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3 |
0.00 |
0.00 |
0.00 |
0.00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4 |
0.00 |
0.00 |
0.00 |
0.00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5 |
0.00 |
0.00 |
0.00 |
0.00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6 |
0.00 |
0.00 |
0.00 |
0.00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7 |
0.00 |
0.00 |
0.00 |
0.00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8 |
0.00 |
0.00 |
0.00 |
0.00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9 |
0.00 |
0.00 |
0.00 |
0.00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50 |
0.00 |
0.00 |
0.00 |
0.00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1 |
74.46 |
74.46 |
0.00 |
0.00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2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3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4 |
0.00 |
0.00 |
0.00 |
0.00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5 |
0.00 |
0.00 |
0.00 |
0.00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6 |
0.00 |
0.00 |
0.00 |
0.00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7 |
0.00 |
0.00 |
0.00 |
0.00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8 |
0.00 |
0.00 |
0.00 |
0.00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1631.16 |
本年支出合计 |
59 |
1631.16 |
1631.16 |
0.00 |
0.00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8 |
0.00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60 |
0.00 |
0.00 |
0.00 |
0.00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9 |
0.00 |
61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30 |
0.00 |
62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1 |
0.00 |
63 |
||||||
总计 |
32 |
1631.16 |
总计 |
64 |
1631.16 |
1631.16 |
0.00 |
0.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5表 |
|||||||
部门(单位):开阳县司法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1631.16 |
1305.13 |
326.04 |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1,028.43 |
1028.43 |
0.00 |
|||
20406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2.35 |
0.00 |
22.35 |
|||
2040604 |
基层司法业务 |
51.18 |
0.00 |
51.18 |
|||
2040605 |
普法宣传 |
59.99 |
0.00 |
59.99 |
|||
2040606 |
律师管理 |
24.00 |
0.00 |
24.00 |
|||
2040607 |
公共法律服务 |
101.74 |
0.00 |
101.74 |
|||
2040610 |
社区矫正 |
6.54 |
0.00 |
6.54 |
|||
2040612 |
法治建设 |
40.00 |
0.00 |
40.00 |
|||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19.75 |
0.00 |
19.75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87.49 |
87.49 |
0.00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56.70 |
56.70 |
0.00 |
|||
2080508 |
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 |
0.49 |
0.00 |
0.49 |
|||
2082702 |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0.00 |
0.00 |
0.00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87 |
2.87 |
0.0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55.18 |
55.18 |
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74.46 |
74.46 |
0.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
|||||||||||||||||||||
公开06表 |
|||||||||||||||||||||
部门(单位):开阳县司法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063.75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14.29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0.00 |
|||||||||||||
30101 |
基本工资 |
208.52 |
30201 |
办公费 |
24.34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0.00 |
|||||||||||||
30102 |
津贴补贴 |
257.49 |
30202 |
印刷费 |
0.00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0.00 |
|||||||||||||
30103 |
奖金 |
301.39 |
30203 |
咨询费 |
0.00 |
310 |
资本性支出 |
0.00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0.00 |
30204 |
手续费 |
0.00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0.00 |
|||||||||||||
30107 |
绩效工资 |
8.86 |
30205 |
水费 |
0.53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0.00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87.49 |
30206 |
电费 |
3.73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0.00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56.70 |
30207 |
邮电费 |
7.28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0.00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55.18 |
30208 |
取暖费 |
0.00 |
31006 |
大型修缮 |
0.00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0.00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0.00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0.00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2.87 |
30211 |
差旅费 |
4.01 |
31008 |
物资储备 |
0.00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74.46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31009 |
土地补偿 |
0.00 |
|||||||||||||
30114 |
医疗费 |
0.00 |
30213 |
维修(护)费 |
3.50 |
31010 |
安置补助 |
0.00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0.80 |
30214 |
租赁费 |
1.17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0.00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27.09 |
30215 |
会议费 |
0.00 |
31012 |
拆迁补偿 |
0.00 |
|||||||||||||
30301 |
离休费 |
0.00 |
30216 |
培训费 |
0.74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
30302 |
退休费 |
61.28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0.47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0.00 |
|||||||||||||
30303 |
退职(役)费 |
0.00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0.00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0.00 |
|||||||||||||
30304 |
抚恤金 |
28.18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0.00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0.00 |
|||||||||||||
30305 |
生活补助 |
35.83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0.00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0.00 |
|||||||||||||
30306 |
救济费 |
0.00 |
30226 |
劳务费 |
0.37 |
399 |
其他支出 |
0.00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0.00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0.71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0.00 |
|||||||||||||
30308 |
助学金 |
0.00 |
30228 |
工会经费 |
11.72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0.00 |
|||||||||||||
30309 |
奖励金 |
1.80 |
30229 |
福利费 |
0.00 |
39909 |
经常性赠与 |
0.00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0.00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03 |
39910 |
资本性赠与 |
0.00 |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0.0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34.24 |
39999 |
其他支出 |
0.00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00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0.00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6.45 |
|||||||||||||||||||
人员经费合计 |
1190.84 |
公用经费合计 |
114.29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7表 |
|||||||||||||||||||||
部门(单位):开阳县司法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8表 |
|||||||||||||||||||||
部门(单位):开阳县司法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0.00 |
0.00 |
0.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9表 | |||||||||||
部门(单位):开阳县司法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5.50 |
0.00 |
5.03 |
0.00 |
5.03 |
0.47 |
5.50 |
0.00 |
5.03 |
0.00 |
5.03 |
0.47 |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631.1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239.63万元,增长14.85%,主要原因是:2023年补缴2022年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增加了人员工资、保险以及发放2022年在职人员目标奖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以及项目支出增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631.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1.1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事业收入 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63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5.13万元,占80.01%;项目支出326.04万元,占19.9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631.1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239.63万元,增长14.85%,主要原因是:2023年补缴2022年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增加了人员工资、保险以及发放2022年在职人员目标奖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以及项目支出增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1.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239.63万元,增长14.85%,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类)1353.99万元,占83.01%;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47.54万元,占9.05%;卫生健康支出(类)55.18万元,占3.38%;农林水支出(类) 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类)74.46万元,占4.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17.57万元,支出决算为1631.1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33.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增多。
(1)2040601科目(类)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746.68万元,支出决算为1028.4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37.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经费增加。
(2)2040602科目(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22.3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4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3)2040604科目(类)基层司法业务,年初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51.1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73.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4)2040605科目(类)普法宣传,全年预算为22.5万元,支出决算为59.9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66.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创建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普法宣传成本增加,部分需上级专项资金支付。
(5)2040606科目(类)律师管理,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上级专项资金支付。
(6)2040607科目(类)公共法律服务,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01.7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新增项目,上级专项资金支付。
(7)2040610科目(类)社区矫正,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6.5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4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8)2040699科目(类)法治建设,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政府法律服务项目增加,上级专项资金支付。
(9)2040699科目(类)其他司法支出,年初预算为23.2万元,支出决算为19.7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5.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10)2080505科目(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99万元,支出决算为87.4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50.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养老保险基数调增。
(11)2080506科目(类)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33万元,支出决算为56.7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2.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职业年金基数调增。
(12)2080508科目(类)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支出,年初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1.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13)2089999科目(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92万元,支出决算为2.8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49.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基数调增。
(14)2101101科目(类)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57.14万元,支出决算为55.1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6.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15)2210201科目(类)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为80.20万元,支出决算为74.4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2.84%。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5.1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90.84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
(二)公用经费114.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50万元,支出决算为5.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34万元,增长6.18%。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省级法治示范县创建、“八五”普法中期验收、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等工作增加,造成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03万元,支出决算5.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13万元,下降2.58%。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际运行的公务车辆减少。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3万元。主要用于维修费、燃油费、保险费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为2辆(实际运行车辆2辆,车辆编制数6辆,资产系统中保有的车辆数25辆含14辆摩托车和已达到报废处置的车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47万元,支出决算0.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47万元,增长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发生一笔公务接待费,受疫情等影响未支付,于2023年初已支付;2023年省级法治示范县创建、“八五”普法中期验收、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等新增工作,造成公务接待费用增加,所有公务接待费支出在年初预算内。
国内接待费支出0.47万元,主要是:规范司法所建设省级验收检查、省级法治示范县创建实地验收检查等公务接待费。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61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2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16.31万元,下降12.4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以前购买的摩托车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7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18.2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从评价情况看,对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进行年中监控、全年绩效自评,及时反馈项目支出实施情况,切实加强本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广度和深度。
(二).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法治建设业务费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①项目概况:全面建成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网络,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根据聘任单位的要求和委托,参与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行政措施、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代理诉讼和非诉法律事务,参与调解、仲裁活动;为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谈判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风险评估,起草或审查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参与相关事务的谈判、磋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信访、维权、维稳案件。
②自评价结论:法治建设工作达成预期指标。
③主要存在的问题:无。
④经验及建议:无。
⑤项目支出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单位(盖章): |
开阳县司法局 |
填报日期:2024/01/31 | ||||||||
项目名称 |
法治建设业务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23]开阳县司法局 |
实施单位 |
开阳县司法局 | |||||||
项目资金 (元) |
资 金 来 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10 |
100.00 |
10 | ||||
财政拨款: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 |
- |
- | ||||
------本级安排: |
300000.00 |
300000.00 |
300000.00 |
- |
- |
- | ||||
------其中:上级补助: |
0 |
0 |
0 |
- |
- |
- | ||||
其他: |
0 |
0 |
0 |
- |
- |
-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全面建成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网络,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根据聘任单位的要求和委托,参与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行政措施、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代理诉讼和非诉法律事务,参与调解、仲裁活动; 目标2:为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谈判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风险评估,起草或审查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参与相关事务的谈判、磋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信访、维权、维稳案件。 |
全年提请县委、县人民政府召开18次法治建设相关会议,举办2次法治专题培训班,5期“新时代法治大讲堂”,印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折页1万余份。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登记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为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不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全年审核登记规范性文件3件,出具各部门重要事项(决策、协议、方案等)合法性审查意见86件。支付政府法律服务费40万元,其中上上级专款支付10万元、县级支付30万元。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 |
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 |
≥2家 |
≥2家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法律顾问覆盖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按计划下达执行 |
2023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
达成年度指标 |
5 |
5 |
|||||
成本指标 |
重大经济项目谈判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费 |
=6万元 |
=6万元 |
5 |
5 |
|||||
政府法律顾问费 |
=24万元 |
=24万元 |
5 |
5 |
||||||
项目或定额成本控制率 |
=100% |
=100% |
5 |
5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指标 |
参与规范性文件审定及重大决策提供咨询,代理诉讼,提供法律咨询与建议等 |
降本增效 |
达成年度指标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 |
明显提升 |
达成年度指标 |
15 |
15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95% |
10 |
10 |
||||
总 分 |
90 |
100 |
||||||||
自 评 |
法治建设工作达成预期指标。 |
(2)基层司法业务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①项目概况:全县司法行政人民调解案件补贴费;支付一村一居法律顾问费、支付民商事调解中心律师值班补贴等。
②自评价结论:保障全县一村一居法律顾问补贴费、人民调解案件补贴费,调解民商事中心律师值班费用等。
③主要存在的问题:上级专款使用有时间限制,在实际支付中优先使用上级专款支付。
④经验及建议:无。
⑤项目支出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单位(盖章):开阳县司法局 |
填报日期:2024/01/31 | ||||||||||||||||||
项目名称 |
基层司法业务费用(含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等)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23]开阳县司法局 |
实施单位 |
开阳县司法局 | ||||||||||||||||
项目资金 (元) |
资 金 来 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700000 |
700000 |
554224 |
10 |
79.17 |
7.92 | |||||||||||||
财政拨款: |
700000 |
700000 |
554224 |
- |
- |
- | |||||||||||||
------本级安排: |
700000.00 |
700000.00 |
554224.00 |
- |
- |
- | |||||||||||||
------其中:上级补助: |
0 |
0 |
0 |
- |
- |
- | |||||||||||||
其他: |
0 |
0 |
0 |
- |
- |
-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保障全县村(居)、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工作、民商事案件调委会调解工作正常运转,调处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逐步提高我县群众满意度和安全度。 目标2:村居顾问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全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律服务保障。 |
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排查在前、关口前移、调早调小”的工作原则,共调解矛盾纠纷6884件(其中:乡村两级调委会调解793件、民商事调解委员会调解6078件、行政调解13件),调解成功4398件(其中:乡村两级调委会调解760件、民商事调解委员会调解3628件、行政调解10件),司法确认1311件。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解决村(居)法律顾问经费和县域法律服务人才不足制约瓶颈,做到人员、经费双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助力村(居)依法治理,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各村(居)法律顾问共接受法律咨询2754件,审查合同180件次,提供法律意见38件,参与调解矛盾纠纷159件,开展普法宣传480次、法治讲座81场次。完成支付136个村居一村一居法律顾问费67.3万元、人民调解案件补贴费;支付民商事律师值班费14.4万元。其他费用0.92万元。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 |
一村一居法律顾问 |
≥136个 |
≥136个 |
10 |
10 |
|||||||||||||
人民调解值班律师 |
=4人 |
=4人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办案合格率 |
≥95% |
≥95% |
3 |
3 |
||||||||||||||
法律顾问签约率 |
>95% |
>100% |
5 |
5 |
|||||||||||||||
时效指标 |
按计划下达计划 |
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成 |
达成年度指标 |
5 |
5 |
||||||||||||||
成本指标 |
项目或定额成本控制率 |
=100% |
=95% |
2 |
0 |
由于上级专款资金有时间要求,我单位先用上级专款资金支付人民调解案件补贴费 | |||||||||||||
律师值班费 |
=14.4万元 |
=14.4万元 |
5 |
5 |
|||||||||||||||
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卷宗补贴等费用 |
=14.8万元 |
=0.92万元 |
5 |
0 |
由于上级专款资金有时间要求,我单位先用上级专款资金支付人民调解案件补贴费 | ||||||||||||||
一村一居法律顾问费 |
=40.8万元 |
=40.1万元 |
5 |
0 |
由于年终考核,几个村居考核指标执行不好,扣减的0.7万元未支付,督促村居法律顾问认真开展工作。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指标 |
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降本增效 |
达成年度指标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落实人民调解、村居法律顾问等工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治社会。 |
明显提升 |
达成年度指标 |
15 |
15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满意度指标 |
人民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10 |
10 |
|||||||||||||
总 分 |
90 |
85.92 |
|||||||||||||||||
自 评 |
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 ||||||||||||||||||
2、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
按要求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3.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部门整体自评得分为93.29分。从评价情况看根据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项工作达成预期指标,项目资金执行率与目标值偏差的问题。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单位(盖章):开阳县司法局 |
||||||||||
项目名称 |
开阳县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 | |||||||||
主管部门 |
开阳县司法局 |
实施单位 |
开阳县司法局 | |||||||
部门(单位)总体资金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E) |
分值 |
执行率(E/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217.565636 |
1531.82661 |
1423.391029 |
10 |
92.92 |
9.29 | ||||
基本支出 |
980.065636 |
1305.12661 |
1305.12661 |
— |
— |
— | ||||
项目支出 |
237.5 |
226.7 |
118.264419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组织完成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法治工作方案和措施,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配合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法制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承担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开展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车辆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保障工作结合部门职责。 目标2:支持我县司法局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打造高标准过硬司法行政队伍,提高办案和装备保障;保障司法局、公证处、开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在职及退休工人工资和医疗、社会保险支出;持续加强司法行政安全稳定工作; 进一步提供精准普惠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深化法律服务行业管理;深化法律服务行业管理。 |
保障开阳县社区矫正工作正常运转、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专业化、职业化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方式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知晓率得到提高及其他日常工作任务;全县一村一居法律顾问补贴费、人民调解案件补贴费;保障开阳县法律援助中心正常运转、完成法律援助指派活动及其他日常工作任务。普法活动工作开展,申报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个;制定印发《开阳县法治社会建设“三创”工作方案》,积极做好申报创建工作并申报省级法治文化示范创建民营企业2家、省级法治文化示范创建学校1所(开阳县第四中学),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全面建成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网络,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促进社会和谐,公平发展,逐步提高我县司法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完成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完成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证换领等工作。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参加省市各级各类行政执法业务培训50余次,集中培训2次。全年办理执法证88个,现全县持证行政执法人员达到764名;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登记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年审核登记规范性文件3件,出具各部门重要事项(决策、协议、方案等)合法性审查意见86件。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县政府法律顾问提供“一对一”精准化法律服务工作方案》,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在县政府做出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提升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质效。大力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水平。加强工作指导,成立行政诉讼案件庭前协调化解中心,进一步提高“两降一保”工作力度。全年累计受理行政复议2023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9件,审结27件,其中,维持11件、驳回申请人复议请求1件、撤销2件,确认违法1件,终止12件;2023年行政诉讼案件结案数51件,败诉9件,败诉率17.65%。 | |||||||||
绩效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 |
开阳县司法局预算经费保障在职在编人员及事业人员数 |
≤58人 |
≤58人 |
10 |
10 |
||||
开阳县司法局预算经费保障临聘人员数量 |
≥3人 |
≥3人 |
5 |
5 |
||||||
开阳县公证处公证员 |
≥2人 |
≥2人 |
5 |
5 |
||||||
开阳县司法局基本支出经费 |
980.065636元 |
达到年度指标 |
5 |
5 |
||||||
开阳县司法局项目经费 |
237.5万元 |
部分达到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 |
5 |
2 |
项目资金支付118.264419万元, 由于上级专款资金有时间要求,我单位先用上级专款资金支付,再用县级资金支付。 | |||||
质量 |
年度执行率、执行完成时间 |
年度执行率≥80%、执行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 |
达到年度指标 |
5 |
5 |
|||||
时效 |
按计划下达执行 |
≤30日 |
达到年度指标 |
5 |
5 |
|||||
成本 |
开阳县司法局工资及福利支出 |
按实际支出保障 |
达到年度指标 |
5 |
5 |
|||||
开阳县司法局日常运转及项目经费、公证员劳务费等支出 |
按实际支出保障 |
部分达到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 |
5 |
2 |
项目资金支付118.264419万元, 由于上级专款资金有时间要求,我单位先用上级专款资金支付,再用县级资金支付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无 |
||||||||
社会效益 |
保障司法行政机关正常运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降本增效、持续提升、应援尽援 |
达到年度指标 |
15 |
15 |
|||||
生态效益 |
不 |
|||||||||
可持续影响 |
各项工作开展、法律援助良性发展、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 |
持续加强、明显提升 |
达到年度指标 |
15 |
15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 |
有力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
≥90% |
≥90% |
10 |
10 |
||||
总 分 |
100 |
93.29 |
||||||||
绩效 |
年初预算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有序支出,确保了开阳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项工作达成预期指标。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请上传“项目绩效”相关附件。
附件1:开阳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2:开阳县司法局2023年度项目自评表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见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