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3957101 | 成文日期: | |
文 号: | 开府办函〔2020〕63号 | 发布时间: | 2020-04-17 10:53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开阳县服务业规上指标缺项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阳县服务业规上指标缺项工作推进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服务业企业培育上规工作,补齐服务业行业指标缺项短板,推进第三产业各行业领域全面发展,推动我县第三产业扩规模、提档次、调结构,壮大第三产业经济总量,切实提高服务业对GDP的占比率、贡献率、拉动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方案制定背景
全县服务业11项营业收入指标涉及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居民服务业、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和其他服务业等11个行业,占GDP比重高达19.7%,其中完全采用区县数据或缺项采用全市平均数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占比达10.2%,仅次于工业、农业和非营利性服务业、建筑业,支撑指标完成情况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较大。目前,我县现有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2家,涉及劳务派遣、环境卫生管理、仓储服务、洗浴服务、物流服务等第三产业传统行业,但是在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业、其他服务业等6个行业没有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第三产业参与核算时缺项多,致使第三产业对GDP的贡献率、支撑性不强,全县第三产业发展亟待突破。
二、工作任务
按照应统尽统、应入尽入及缺项行业类别与行业部门职能职责两相对照的原则,补齐行业缺项短板,研究制定2020年服务业规模以上缺项指标企业培育任务:
(一)管道运输业:2020年培育上规目标1家。(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
(二)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2020年培育上规目标1家。(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三)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2020年培育上规目标1家。(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20年培育上规目标1家。(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五)租赁业:2020年培育上规目标2家,其中,汽车租赁业1家。(责任单位:县交通局);除汽车租赁外的所有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和文体设备、用品出租等行业1家。(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六)其他服务业:2020年培育上规目标2家,其中,宠物服务业1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清洁服务、其他未列明服务业1家。(责任单位:县商促局)
三、服务业企业的统计标准、原则、方法及入库材料要求
各行业部门按照服务业企业的统计标准、原则和方法开展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工作,在达到标准后方能按程序申报纳入统计范围,作为服务业企业实施统计调查。
(一)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标准
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等行业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予以培育。
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等行业服务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及以上予以培育。
3.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等行业服务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予以培育。
(二)统计原则
服务业企业实行法人企业属地统计原则,即必须是在我县区域内注册登记为独立法人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中的工业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视同企业法人)。
(三)培育申报方法
新开业(投产)的单位申报方式。企业于每月底前上报申报材料,县统计局于次月3日前审核并上报。申报入库工作由县统计局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负责申报所需要的材料。贸易业由县商务局牵头,营利性服务业由县发改局牵头,建筑、房地产业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全力配合,督促申报主体及时提供申报材料。其中,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办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县税务局负责办理税务登记证和纳税申报材料。申报主体提供的申报资料需统计部门逐级审核,经国家统计局最终审批后,才能成功申报为服务业企业,纳入服务业企业统计范围。
(四)入库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截止申报期限最近1个月(若无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1)》(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
4.经营地(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现场设备的照片。
5.县级统计机构现场核实情况材料(核实人员和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说明企业收入来源构成及比例;
(2)企业财务制度建立情况;
(3)能否提供相应支撑佐证材料。
6.利润表营业收入与纳税申报表应税收入有差异的,企业需提供差异说明并盖章。
7.《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签字加盖县级统计局公章)
注:达标三个月内未及时申报的,只能在年度进行申报;营业收入超过入库标准2.5倍的企业,需提供证明前三个月内未达入库标准的月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如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与营业时间不同的,还需提供开始营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工作重点
(一)抓培育。各责任部门按照责任分解对应行业,通过税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资料,全县“四经普”资料、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单位资料等梳理营业收入略低于上规入统标准、有潜力的企业,建立统计台账,定期通过电话、实地调研等进行监测。深入企业调研,宣传行业优惠、扶持政策,了解企业发展前景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困难,帮助、指导企业做大做强,早日实现上规入统。
(二)抓入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通过税务部门企业纳税申报表中的应税额,筛选营业收入已达标企业,主动上门服务,宣传上规入统对政府宏观决策意义,宣传相关行业政策扶持、补贴,协调、指导企业及时上规入统,必要时,可采取部门联合统一上门调研服务方式进行宣传培育。
(三)抓保障。企业上规入统后,要不定期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测、回访。对于企业经营回落的,各部门要用好各种政策如税收减免、贷款融资、行业招商等,在部门责任范围和合法范围内进行扶持,防止企业因非根本性问题导致营业收入大幅回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县直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业务工作常抓不懈。要主要领导亲自抓,并落实1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务必抓出成效。
(二)加强沟通。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系,实现资源共享,分工不分家,共同推进此项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三)加强督查。各责任单位每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把上月完成情况报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发改局会同县统计局汇总整理报县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或工作任务不完成的责任单位,报请县人民政府进行通报批评。
(四)加强考评。县委督办督查局要将此项工作列入各单位年终绩效考评内容,对完成任务的加分,对不完成任务的从重扣分。各责任单位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注意收集材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