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4011471 | 成文日期: | 2021-10-29 |
文 号: | 开府办函〔2021〕125号 | 发布时间: | 2021-10-30 15:53 |
发布机构: |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贵阳贵安“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相关机制的通知》,结合省市“双减”工作有关会议要求,平稳有序推进我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特拟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精准研判,提前预防原则。研判“双减”政策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非正常倒闭等原因造成的家长退费难、欠薪等风险。
(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准确处置原则。如发生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风险突发事件,在领导小组的统筹调度下,快速高效、科学有序进行处置。
二、工作任务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件精神要求,对校外培训机构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的原则,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中矛盾突出点的群体动态,认真研判,多方联动,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过程中不发生群体上访事件。
三、成立领导小组
(一)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组 长:王兴文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吴 尧 县委常委、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县委宣
传部部长、县教育局局长
胡玉杰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王良弟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许德福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刘孟国 县公安局副局长
孔 义 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
杨仕学 县信访局副局长
朱传通 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吴 彬 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教导员
王永杰 县住建局副局长
李 萍 县卫健局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富江 国家税务总局开阳县税务局副局长
邱国才 县民政局副局长
谢安华 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必兴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
陈 庆 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郭祥明 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李小连 楠木渡镇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李佳倩 龙岗镇副镇长
黄立刚 紫兴街道办事处人社中心负责人
肖 舜 硒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毓红 云开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余之宪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 明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二级主任科员
杨 涔 县教育局副局长
何耀武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
刘 健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
姚永丰 县教育局督学
李长江 县教育局副科级干部
(二)工作职责
1.县委政法委:指导县教育局、各乡(镇、街道)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过程中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等工作。统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中信访维稳事件处置的调度。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因“双减”政策影响校外培训机构涉及消课退费、人员欠薪、失业就业等风险隐患的稳控工作,防止发生聚众游行,群体性上访、非法上访等事件,有效防止极端事件发生。
2.县政府办: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好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出现信访维稳应急突发事件时,统筹、协调做好调度、后勤保障、后续处置的相关工作。
3.县教育局: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加强“双减”政策的宣传,做好相关风险研判,及时处置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过程中出现的信访维稳突发事件,及时向县政府汇报相关工作情况。
4.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成人职业类和技能类培训机构进行管理,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
5.县信访局:统筹协调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涉及消课退费、人员欠薪、失业就业等引发信访事件的处置工作。协调、指导县教育局、各乡(镇、街道)做好来访群众的思想疏导和政策解释工作。出现家长上访事件时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家长信访诉求问题的梳理、思想疏导、处置等相关工作。
6.县公安局: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调配合,指导、督促各派出所与乡(镇、街道)的联动配合,及时做好突发事件的治安秩序的维持及来访群众的法律告诫工作,防止因消课退费、人员欠薪、失业就业等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突发维稳事件。
7.县融媒体中心:做好国家、省、市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政策宣传报道,避免因传谣、信谣等引发群访事件,正面报道我县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开展情况。出现信访维稳突发应急事件时,做好新闻发布的相关工作。
8.县委宣传部:做好信访维稳突发事件的网络舆情引导、舆情处置的指导、协调工作。
9.各乡(镇、街道):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辖区内无消课退费、人员欠薪、失业就业等引发维稳安全事件,做好辖区内上访人员的劝返、稳控等工作。
(三)成立有关工作组
1.政策宣传组。县教育局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做好“双减”政策宣传工作。
2.信访接待工作组。县信访局牵头,县教育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做好上访人员的接访、思想疏导劝解等工作。
3.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组。县公安局牵头,县教育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做好上访人员的法律告诫及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非访事件的应急处突工作。
4.宣传舆论引导组。网信办牵头,县教育局、融媒体中心配合,做好网络舆情的监控,舆论事件的正面引导、新闻发布、招生政策的宣传等工作。
5.现场劝返组。县信访局牵头,县教育局、各乡(镇、街道)、公安等部门参与,做好因招生入学引发上访事件中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
四、处置程序
(一)发生校外培训机构和个别学生或家长对治理工作有意见或抵触情绪后,由县教育局安排涉及的学校认真向家长解释“双减”政策和开展思想疏导工作。对言辞过激,有向县相关部门上访动向的要及时报告属地政府及县教育局。
(二)各乡(镇、街道)及县教育局接到学校报送信息后及时研判,根据工作情况及时组织做好学生家长的政策解释、思想疏导及宣传动员等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事态情况的发展确定是否报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三)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相关部门的信息报送后进行研判,根据需要调度相关工作组赶到现场做好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相关工作组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四)各工作组按照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出的指令,根据工作职责做好信访维稳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五)县委政法委做好信访维稳调度、县公安局做好应急处突的相关工作。
(六)县委宣传部和县融媒体中心局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新闻发布及网络舆情的引导等工作。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开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风险防控预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