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3836982 | 成文日期: | 2021-11-15 |
文 号: | 开府办发〔2013〕69号 | 发布时间: | 2021-11-15 09:22 |
发布机构: |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否 |
各乡(镇)人民政府,南山、紫兴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开阳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药品零差率补助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3年6月13日
开阳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药品零差率补助实施方案(试行)
为推动我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医改精神,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三升三降四提高五保障”目标,县级三家公立医院于2012年12月1日起所有药品(除中药饮片外)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切实降低群众医药费用,减轻群众经济负担,药品零差率的利润通过适当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收入后,不足部分由财政足额补助,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开阳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药品零差率补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医改精神,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指导思想,切实增加政府投入,充分体现政府办医,真正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让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通过提升公立医院的服务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财政补助,实现“以质增量、以量增效”,更好地促进县级公立医院健康发展。
二、实现目标
(一)在县内公立医院看病就医,保障群众100%享受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带来的实惠。
(二)县级公立医院的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在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率达100%。
(三)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数量,保障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结构合理。二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头霉素类、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类等严格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32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住院病人抗生素使用率控制在60%以内,急诊处方抗生素使用率控制在40%以内,门诊处方抗生素使用率控制在20%以内;诊断与用药吻合率达100%,合理用药率达90%以上。
(四)县级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药品占比控制在40%以内,基药使用率达70%以上,保证县级公立医院配备的基本药物品种数达到规定的70%以上,基本药物销售金额达到药品销售总额30%以上,95%以上病人次均药品(中药饮片)费用较零差前同期下降15%以上。
(五)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软环境,确保群众对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满意率达95%以上。
三、适用范围
开阳县人民医院、开阳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开阳县妇幼保健院。
四、补助办法
(一)资金来源: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药品零差率补助资金缺口来源于各级财政部门补助。
(二)补助方式:采取基础补助按月拨付与年末考核奖励一次性拨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助。基础补助占财政补助资金的70%,年末考核奖励拨付占30%。
(三)补助办法:为改变以药养医现象,药品零差率补助不与药品销售量挂钩。基础补助根据三家公立医院每月的服务人次数按比例进行补助;年末考核奖励补助按县级公立医院给定改革药品零差率实现目标完成情况如药品网上采购、零差率销售、基药占比、抗生素使用品种数、群众满意情况、服务人次等进行综合考核进行奖励分配。
五、基础补助标准
基础性补助占药品零差率财政补助总基金的70%,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一)三家公立医院每月的服务人次数是医院门诊服务人次数加住院服务人次数。
(二)各医院每月服务人次数所占县级公立医院当月服务人次数乘以当月药品基础性补助标准10元/次(门诊与住院人次混合计算补助标准),即得该医院当月药品补助分配金额。计算公式:医院当月服务(门诊和住院)人次数×当月药品基础性补助标准=该医院当月药品基础补助金额。如遇政策性调整,将按调整后的新政策执行,并另行下文通知。
六、考核奖惩
(一)奖励
考核奖励补助基金占药品零差率财政补助总额的30%, 由卫生行政部门、县医改领导小组进行考核,年终分别对三家县级公立医院进行量化考核(附件2)。根据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药品实行零差率完成目标情况进行奖励,具体考核奖励补助标准如下:
1.三家公立医院全面完成上述五项目标任务的,结合其公立医院等级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比例,三家县级公立医院按服务量增加部分的比例和次均药品费用下降部分的比例综合计算其各医院考核奖励比例,主要负责人(院长)占本院奖励补助基金的5%。
2.完成上述部分目标任务的,将五项目标任务奖励补助总基金分别按以下比例计算其奖励补助:第1、2、5项目标分别占10%,第3项目标占30%,第4项目标占40%。
(二)惩罚
1.未完成上述公立医院改革药品零差率第1、2、3、5项目标任务的,按对应目标奖励比例扣减,所扣减的奖励补助要滚存到下年度考核使用。
2.95%以上病人全年12个月中有6个月(含6个月)以上月份或全年次均药品费用与实行零差率前比较未下降15%的,取消考核资格,不参与考核奖励。
3.所扣减的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奖励基金和院长承担的罚金要滚存到下年度考核使用。
七、监督管理
由县医改办成立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药品零差率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三家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销售价格、基础药品种所占比例和销售比例、抗生素使用、次均药品费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如发现有不按规定实行网上采购及药品有加成销售的,将视其情况扣当月10%~50%的药品补助金额,并将违规情况记录在案,作为年末考核依据,扣回的补助金用于年末考核再分配。检查中对违规情节严重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八、本方案为试行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总结完善,由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方案从下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开阳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药品零差率监督领导小组
2.开阳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药品零差率销售量化考核表
3.开阳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药品零差率基础补助申报表
附件1
开阳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药品零差率监督领导小组
组 长:蒋仕敏(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高君琪(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雷 军(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程 雁(县监察局副局长)
杜玉梅(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 亮(县审计局副局长)
喻 军(县发改局副局长)
王春生(县卫生监督局局长)
高传坤(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
车代铭(县合管中心主任)
吴澄庆(县发改局副科级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开阳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王春生兼任办公室主任,吴澄庆、车代铭兼任副主任,成员由郑兴全、黄劲、彭望军、汤咏贵、蒲尧顺组成,主要负责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药品零差率后的药品采购、销售、药品价格、药品使用、用药与诊断是否吻合、药品零差率补助、数据统计、报送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附件2
开阳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药品零差率销售量化考核表
考核项目 |
考核指标 |
考核情况 |
考核方式 |
考核得分 |
药品采购(15分) |
网采率达100%。 |
每低10个百分点扣1分 |
查看财务报表与网上采购统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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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药占比(20分) |
基药品种数达到规定的比例70%以上,基药销售额占医院药品销售额的30%以上。 |
品种数低于标准5个百分点内扣0.5分,每增加5个加扣1分;基药销售占比低于标准5个百分点内扣1分,每增加5个百分点加扣1.5分 |
随机抽查医院药品采购目录与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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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生素(10分) |
抗生素品种、品规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本医院级别配备使用的最高限额。 |
超过本医院级别最高限额5种以内扣1分,超过5种以上每增加一种加扣0.5分。 |
抽查药品采购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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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差率销售(20分) |
除中药饮片外的所有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在适当地方进行药品零差率公示、宣传,让群众知晓。 |
发现5种以内药品有加成销售的扣2分,高于5种的每增加1种加扣1分。无零差率公示扣1分,公示、宣传内容不完整,群众知晓率低扣0.5分 |
抽2至3名住院病人一日清单与医院药品采购进库单核对,同时核查医院财务报表药品年度支出与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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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提高率(10分) |
医院年服务率与上年度比较提高5%以上 |
服务提高率达不到规定指标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2分。 |
查看统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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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率(15分) |
随机对被考核医院的门诊、住院病人进行现场调查50人,群众对医院的服务质量满意率达规定标准95%以上(含95%)。 |
满意率低于5个百分点扣2分,高于5个百分点,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扣1分。 |
在门诊、病房等随机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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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注:各项考核扣分如果单项分扣完不够可从总分中扣取
附件3
2013年开阳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药品零差率基础补助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药品零差率补助时间段: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 |
门诊就诊 人次 |
住院就诊 人次 |
就诊人次 合计 |
门诊医药收入金额(元) |
门诊药品收入金额(元) |
住院医药收入金额(元) |
住院药品收入金额(元) |
药品零差率补助金额(元) |
备注 |
审核人签字: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