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开阳县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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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开阳县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16 15:44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开阳县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履行程序。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二、加快推动事项。承办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实行动态管理。县司法局对县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四、加强业务指导。对县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的决策事项,县司法局要加强指导承办单位履行好法定程序。

附件:开阳县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3年6月15日


  

附  件

开阳县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需履行的程序

承办单位

拟决策时间

1

《开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开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30日

2

《开阳县“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2021-2025)》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开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

3

《开阳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开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30日

4

《贵州省开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开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