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开阳县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履行程序。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二、加快推动事项。承办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实行动态管理。县司法局对县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四、加强业务指导。对县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的决策事项,县司法局要加强指导承办单位履行好法定程序。
附件:开阳县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3年6月15日
附 件
开阳县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承办单位 |
拟决策时间 |
1 |
《开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开阳县自然资源局 |
2023年6月30日 |
2 |
《开阳县“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2021-2025)》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开阳县自然资源局 |
2023年12月 |
3 |
《开阳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开阳县自然资源局 |
2023年12月30日 |
4 |
《贵州省开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开阳县自然资源局 |
2023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