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阳县委宣传部关于建立完善开阳县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中共开阳县委宣传部关于建立完善开阳县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3-25 10:54 来源:县委宣传部 字体:[]



开委宣字〔2015〕6号 


中共开阳县委宣传部关于建立完善开阳县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社区)、县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县级党委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推动新闻发布工作有效开展的通知》(筑宣字〔2015〕19号),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贵阳市新闻发布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一)明确县委、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及机构。

县委新闻发言人:方玉明(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李    栋(县委办主任)

新闻助理:黄双福(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县委新闻发布工作机构设在县委宣传部。

工作人员:邹巨峰、罗寅珑、张云江

电话:87221155

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吴 尧(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主任、县应急办主任)

王小江(县政府办副主任)

新闻助理:陈吉平(县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

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机构设在县政府办。

工作人员:刘爱珍、谢恩聃、陆力

电话:87221282

(二)县政府工作部门新闻发言人:一般由本行政机关主要领导授权其副职领导担任,本行政机关其他负责人必要时也可根据授权以新闻发言人身份对外发布新闻。

(三)各乡(镇、社区)新闻发言人:由乡(镇、社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或了解全面情况的乡(镇、社区)分管负责人担任。

二、主要职责

(一)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地介绍县委、县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介绍和说明本级党委、政府及各工作部门作出的重要战略规划、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以及工作进展情况等。

(二)介绍本级党委、政府及各工作部门举办的重要会议活动特别是党委全委会、人代会和重要专题工作会议等情况。

(三)及时就涉及本级党委、政府及各工作部门的重大事件和重要热点难点问题发布信息,表明立场和观点,介绍所采取的措施和工作进展等情况。

(四)及时澄清涉及本级党委、政府及各工作部门的各种误解和疑虑,批驳谣言,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

(五)发布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布的信息。

三、工作机制

(一)新闻发布的方式

新闻发布的方式可采用直接面对记者的新闻发布会、新闻吹风会、情况通报会、座谈会等方式,也可采用不直接面对记者的书面发布和网上发布等方式。

(二)新闻发布的内容

1.县委、县政府新闻发布的内容。介绍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工作、重大决策、重大活动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情况;公布县政府出台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重大举措;通报在县内发生的危及社会公共安全并对全局有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解答公众关注的我县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需要向新闻媒体通报的其他有关情况。

2.各乡(镇、社区)、县政府各部门新闻发布的内容。通报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县政府各部门的重要工作;发布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县政府各部门出台的重要工作措施;解答涉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县政府各部门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新闻发布工作程序

1.新闻发布事项的提出。新闻发布事项一般由县领导、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有关乡(镇、社区)和县政府有关部门上报提出。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处置事件的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事发乡(镇、社区)须及时会同县委宣传部提出新闻报道的意见和口径,有必要举行新闻发布会的,须将新闻发布会方案报县委宣传部审定后实施。

2.新闻发布稿的确定。县委、县政府新闻发布会的发布稿由县委宣传部、县委办、县政府办组织有关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起草,经县委宣传部审核后,报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审定。有关乡(镇、社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发布会的发布稿由有关乡(镇、社区)、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后,送县委宣传部审定。

3.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县委、县政府新闻发布会由县委宣传部、县委办、县政府办共同组织实施,一般由县委宣传部领导主持,由县委、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发布,也可由新闻发言人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发布。各乡(镇、社区)、县政府各部门新闻发布会由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有关乡(镇、社区)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一般由县政府办负责人主持,由有关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发言人进行新闻发布。

4.发布会记者管理。新闻发布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邀请县外和县内媒体记者参加,一般情况下应邀请本县媒体记者参加。根据情况,如需邀请境外媒体参加的,按程序报批。县委宣传部根据需要做好县外媒体记者的邀请和接待工作,审核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的申请;县委宣传部实行新闻发布会记者档案管理制度,记录记者参会和发稿情况。新闻发布内容可通过县级媒体和县政府网站及时对外公布。

5.新闻发布的效果评估。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将对各地开展的新闻发布活动进行评估,推动新闻发布和报道质量不断提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和协调工作

各乡(镇、社区)、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支持新闻发言人的工作。对于一些涉及重大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涉及社会稳定、灾情、疫情等重大新闻内容的发布,主要领导要严格把关,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原则立场。各乡(镇、社区)、县直各部门的新闻发布工作接受县委宣传部的指导,保证重要的新闻信息以最合适的规格、形式进行发布。未经授权,其他任何人不得以单位名义或公职身份擅自发布党委、政务有关信息。

(二)坚持新闻发布的原则

新闻发布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媒体公布事件的情况,县委、县政府对处置事件采取的积极措施以及社会各界的积极反应和行动等。对应当报道而情况复杂的事件,可先对其基本事实作客观、简要的报道,再作后续深入的报道。新闻发布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精神保持一致,做到严肃、准确、权威,不得涉及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三)搞好新闻发布信息管理

县委宣传部负责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各乡(镇、社区)、县直各部门要安排专人担任本部门、本行政区域新闻发言人的联络员。由联络员负责向县委宣传部报送重要新闻信息。遇有重大新闻信息需要发布时,可随时向县政府应急办报送。县委宣传部、各乡(镇、社区)及县直各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收集社会舆情和网上信息,为统筹谋划新闻发布活动提供依据,保证新闻发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中共开阳县委宣传部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