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解读《开阳县全面实施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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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解读《开阳县全面实施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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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7日,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开阳县全面实施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工作实施方案》,县民政局局长孔舜瑶就相关内容作了政策解读如下:

一、《开阳县全面实施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实施背景是什么?

答:根据《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关于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党办发〔2022〕1号)和《关于印发《贵阳市全面实施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筑民发〔2024〕1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在2021年以来社会救助有关事项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2024年将对县域内所有乡(镇、街道)全面实施审核确认下放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方案》任务是什么?

答:以服务群众、便民利民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按照“依法合规、权责统一、提高效率、方便群众”的目标要求,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全县形成制度健全完善、政策衔接配套、标准科学合理、补助水平适度、资金筹集落实、管理规范有序、服务优质高效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将原来由县民政局承担的社会救助事项管理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切实扩大乡(镇、街道)组织协调、政策执行和服务群众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三、《方案》中下放权限内容有哪些?

答: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人口认定等县级民政部门承担的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街道)直接承担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救助金额不超过当地当年6个月低保标准)、低保边缘家庭人口认定等社会救助的审核确认工作,实现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和监督管理职能有效分离。

四、《方案》下放权限的范围有哪些?

答:全县所属18个乡(镇、街道)

五、《方案》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1、放管并重、权责一致;2、简政放权、便民利民;3、规范管理、提高效能。

六、《方案》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试点工作,以更快更好方便群众为导向,坚持政府主导,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厘清服务和监管权责边界,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努力构建对象精准、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监管到位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和认同感,真正让群众受益、人民满意、社会认可。

七、《方案》工作方法是什么?

答:1、加强领导,有序下放;2、理顺关系,明确职责;3、优化流程,规范救助对象认定程序。

八、《方案》工作步骤有哪些?

答:1、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2月下旬-3月上旬);2、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3月上旬—2024年10月中旬);3、总结评估阶段(2024年10月下旬—2023年11月中旬)。

原文:开府办发〔2024〕3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开阳县全面实施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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