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行为,维护旅游价格秩序,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指导意见》等规定,根据《开阳香火岩风景名胜区运营成本调查测算报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开阳香火岩景区坐落于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禾丰乡长红村,地处开阳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域,总面积纳入开阳风景名胜区78.03平方公里范围,核心景区面积约5平方公里,是集原生态自然观光、户外徒步、休闲康养、摄影创作于一体的自然型景区,被誉为“贵阳近郊原生态景观秘境”。2006年由贵州开阳兴龙水电有限公司取得香火岩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权以来,依托喀斯特地貌形成多元景观,核心景观包括光明河峡谷(全长约3公里)、香火岩瀑布群(含7处瀑布,主瀑布高约80米)、近百亩原生红叶林、2处天然溶洞,以及古驿道、野生植被保护区等配套景观资源,各景点通过全长约7公里的生态徒步路线串联,当前景区已基本完成基础设施建设。
二、制定门票价格的必要性
(一)落实国家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政策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8〕951号)明确指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公共资源为全民共有,依托这些资源建设的国有景区具有较强的公益属性,应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以景区合理运营成本为基础,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门票价格形成机制。《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黔府办发〔2025〕8号)的规定:县内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3A及以下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游览场所门票、交通运输服务价格,授权县人民政府定价。香火岩景区地处开阳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域,属于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自然型景区,依法应当纳入政府定价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门票价格,既是落实国家政策的具体举措,也是规范景区价格管理、维护良好旅游市场秩序的重要保障。
(二)促进景区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景区基础设施已基本建成,涵盖金鸡湖浮桥、吊桥、游览步道护栏、供电及照明工程、管理用房、文化广场、健身步道、集散中心等大量固定资产。这些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修缮和更新,需要持续稳定的资金投入。门票收入作为景区最基础、最稳定的收入来源,是保障景区正常运营、维护设施设备完好、持续为游客提供安全优质游览服务的根本保障。制定科学合理的门票价格,建立以合理运营成本为基础的收费机制,是景区实现自我造血、维持长期稳定运营的必要前提。
(三)推动景区融入全省旅游产业化发展大局
贵州省正大力推进旅游产业化发展,将旅游业打造成为支柱产业、民生产业、幸福产业。香火岩景区作为“贵阳近郊原生态景观秘境”,具有独特的景观差异化优势——集峡谷、瀑布、红叶、溶洞于一体的原生态景观,距贵阳市区约60公里、车程1小时,交通便捷。制定规范的门票价格,是景区依法合规运营、融入全省旅游产业化发展大局的基本前提,有助于景区在贵州省政府定价景区管理体系内规范运行,提升景区品牌公信力和市场竞争力。
(四)提升游客体验感的需要
目前香火岩景区尚未正式纳入政府定价管理,市场上存在信息不透明、价格不一致等问题。通过依法制定门票价格并在景区网站、收费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游览内容、优惠政策、监督电话等信息,能够为游客提供清晰、规范、透明的价格预期,避免因价格信息不透明给游客带来的困扰。规范的明码标价是保障游客知情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础性工作。
三、定价依据和原则
(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贵州省定价格目录(2025年版)》。
(二)成本依据。经测算,开阳香火岩风景名胜区运营成本为55.17元/人次。
(三)定价原则。坚持公益导向,既要有利于增加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又要以规范成本构成为核心,按照主要补偿景区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合理成本并适当反映景区价值的原则,参考周边景区门票价格,统筹考虑景区旅游面积、游览价值、服务质量等因素,合理确定门票价格。
四、拟定试行价格方案
(一)门票价格
依据《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景区价格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综合考虑景区运营成本(单位定价成本55.19元/人·次)、周边同类景区价格水平、游客承受能力及景区可持续发展需要,拟定开阳香火岩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为:55元/人次。
(二)试行期限
鉴于景区尚未正式投入全面运营,建议本价格先按试行价格执行,试行时间为2年。试行期满,由定价部门根据景区实际运营情况、成本数据及市场反馈,履行相关程序后制定正式价格。
六、门票优惠政策
老人、儿童、学生、残疾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烈士遗属等旅游参观群体,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门票价格优惠政策。
七、对相关行业和消费者的影响
(一)单位调价额度和幅度
开阳香火岩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是首次制定,单位调价额55元/人,调价幅度55元/人。
(二)对相关行业和消费者的影响
1.对景区运营单位的影响。按照开阳香火岩风景名胜区测算,每年游客人数14.72万人次进行测算,景区运营成本为827.16万元/年,试行价格基本能弥补景区运营成本。
2.对消费者影响。核定的门票价格,一定程度上会增加游客游览支出,2025年开阳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509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148元来比较,执行方案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占比分别约为0.11%、3.21%,在可承受范围内。
八、配套措施
(一)县文旅局、县自然资源局、禾丰乡人民政府加强对园区日常服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积极配合县发改局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保障价格政策平稳有序实施。
(二)明码标价。景区应在网站、收费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及游览内容、团体收费价格、优惠门票价格及优惠对象、优惠条件,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和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价格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一票制原则。游览参观点原则上实行一票制,景区内除依法依规可单独收费的交通运输服务等项目外,不得强行捆绑收费或变相涨价。
九、预期效果
本定价方案以成本监审为基础,参照周边同类景区价格水平,兼顾游客承受能力和景区可持续发展需要。按年接待游客147150人、门票55元/人·次测算,年门票收入约809.3万元,可基本覆盖景区年度运营总成本(827万元),为景区生态保护、设施维护和服务提升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促进景区长期健康运营。
开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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