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城镇管理办公室、交管站、村建办、棚改办)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城镇管理办公室、交管站、村建办、棚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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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承担县综合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棚改办、县交警大队全局性工作和市生态局开阳分局部分工作;

3.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代表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

4.在镇区域内行使下放权限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监督检查职能;

5.负责城镇规划和建设、城镇市政环境管理、文明城市创建(环境卫生部分)、食品卫生安全执法、城乡环境卫生等工作;

6.做好城镇规划范围内居民拆迁安置和违章建筑的拆除等工作;

7.抓好城镇综合整治,加强城镇市容管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确保辖区范围市容干净、整洁;

8.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与管理工作;

9.本辖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制裁、决定等的执行工作,协助上级部门执行国家法律机关、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制裁、决定等;

10.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负责人:李双建

办公地址:开阳县永温镇永金路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