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生态移民局)机构设置

开阳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生态移民局)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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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负责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全县农业农村、扶贫开发、生态移民重大决策事项、督办事项、领导重要批示的督查落实;承担文电处理、会务组织、机要、信息、应急、保密、宣传、融媒体、精神文明建设、发布农情信息、政务公开、行政效能建设、国有资产管理、文书档案、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局系统消防安全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统筹目标检查考核、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巡视审计整改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意识形态思想政治方面的工作;协调工青妇等组织的工作;负责统战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农村、扶贫开发、生态移民发展的财政政策、资金管理政策和项目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组织开展预算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内部审计、社会保险工作;承担财务管理、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和资金(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固定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年度考核、劳动工资、津贴补贴、职称评审、人事档案及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统筹人才队伍建设、评优表彰工作;统筹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训、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全员培训;负责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法制科

承担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开展农业法制建设、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备案工作;负责农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负责联系法律顾问和处理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农民工工资清欠、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统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扶贫开发科

负责扶贫开发中长期、年度规划编制及政策措施落实;负责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指导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动态调整、重大事项统筹协调工作;指导脱贫攻坚统计和监测工作;指导扶贫信息化、扶贫云使用、扶贫档案建设和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工作。贯彻落实行业扶贫政策、贫困退出后续扶持政策的落实,指导建立扶贫项目利益联结机制;监督扶贫资金报账管理;指导扶贫项目备案管理、扶贫开发项目库建设、贫困村涉农资金整合,信贷扶贫项目,小额到户贷款;统筹协调基础设施、危房改造、健康扶贫、兜底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等行业扶贫,产业扶贫、旅游扶贫、三变改革、光伏扶贫、生态扶贫等专项扶贫,以及贫困村卫生、社保等公共服务配套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社会扶贫平台建管;协调、接收、管理各种社会扶贫捐赠;协调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定点扶贫工作;指导组织、动员非公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统筹做好县外帮扶协调联络、干部帮扶管理、扶贫社团工作。负责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生态移民科

指导协调易地扶贫搬迁移民、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移民、自然保护地移民、地质灾害移民、大中型水库水电工程移民工作;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搬迁对象的认定和资金计划的上报下达;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年度计划;参与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并实施;指导承担生态移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发展工作,提出生态移民搬迁投资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生态移民工作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指导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扶贫生态移民工作中长期、年度规划编制及政策措施落实;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做好自然保护地移民和地质灾害搬迁对象的认定;指导生态移民后期扶持发展工作,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测评估;指导全县大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后期扶持的资金、物资和各项补偿补助费用,并对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作好本地区国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水库移民、工业园区及乡(镇)搬迁安置工作。负责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农业综合管理科

负责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建议、项目规划建议;指导项目储备、申报、审核备案;负责农业项目的立项、审批、监管和统筹组织验收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和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做好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相关工作;负责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科学合理使用、经营及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县内农业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和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县内动物防疫检疫、兽用生物制品、渔业安全管理、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工作;维护辖区水域渔业权益,指导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农机安全监理、农业机械的登记及驾驶证管理、农机生产作业安全工作;组织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调查工作。负责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农村社会事务科

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落实;指导巩固完善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三变”、创业创新、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家庭农场建设工作;配合落实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配合做好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统筹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农田建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及管理工作。负责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乡村产业发展科

负责统筹协调乡村产业发展及规划;指导种养植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指导乡村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的发展,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发展节水农业工作;负责农业防灾减灾,监测、发布农业灾情,抗灾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等相关工作;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指导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指导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指导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政策的落实;指导推动农业科技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组织实施耕地质量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负责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农业资源区划、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工作;指导种植业、畜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畜情信息;指导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开展农业园区、农业坝区建设、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指导农业对外贸易、交流合作、农业展会服务;指导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业品牌建设;统筹农业农村信息化及大数据发展应用相关工作,指导城市“菜篮子”相关工作。负责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正科级单位4个

(一)开阳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农机化方针、政策、法律、法令、条例;负责全县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机事业单位的服务生产经营活动,指导农机的机械化生产、组织协调各方力量有效利用农机投入抗灾救灾,负责农机维修网络建设;管好用好全县的农业机械化,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优质、高效、低耗服务;负责农业机械的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农用拖拉机及其它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监督管理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考核、核发牌照及年检、年审工作;负责农用拖拉机及其它农用动力机械的驾驶、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开阳县扶贫开发中心

为全县扶贫开发和草地生态畜牧业发展提供相关服务。负责全县扶贫开发调查研究、统筹协调指导,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和项目申报,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扶贫开发交流与合作,协调做好扶贫开发定点帮扶,特殊类型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综合治理、连片开发,统筹、协调信贷扶贫,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扶贫开发龙头企业管理组织,产业化扶贫、科技扶贫和特殊类型地区的生态建设,种草养羊规划和发展工作。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业务范围,开阳县扶贫开发中心(开阳县草地生态畜牧业发展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及本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上下联系,搞好协调,做好来电、来信、来访的日常接待处理工作;起草扶贫开发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综合性政策文件,并会同有关方面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编写各种总结、报告及其它资料,做好档案管理;财产、物资和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负责培训费、小额信贷运作费、项目管理费的管理使用,对财政扶贫项目票据的合规、合法性进行初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规划统计科

负责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项目和资金分配管理,指导扶贫开发项目库建设;承担扶贫开发调研、统计和监测,贫困户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信息管理,扶贫资金季报、年报;扶贫开发绩效考核;整乡(村)推进等扶贫项目备案审查、检查验收、跟踪管理工作,指导整乡(村)推进规划和年度项目的组织实施;扶贫龙头企业的选择推荐、审查和检查考核管理;扶贫小额到户贴息和贷款贴息项目的选择推荐、项目库管理、贴息确认;扶贫项目立项、公示、审批、实施、监管等过程的公开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项目发展科

负责草地生态畜牧业、蔬菜、茶叶、优质干(鲜)果、竹(药)等科技扶贫项目及其它产业化扶贫项目、生态建设项目、重点扶贫项目的审核上报,组织实施并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财政扶贫项目的申报和管理,相关组织和个人帮扶我县的联系协调、服务及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定点帮扶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各界扶贫捐资捐物的投放和管理;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搞好项目可行性调查研究、考察、评估、论证和申报相关工作,财政扶贫项目的申报审核,项目实施管理,拟订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规划、计划和组织实施、检查指导,产业化建设科技扶贫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开阳县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办公室

负责按照上级农业园区主管部门和县级领导小组的发展规划和指导意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统筹协调农业园区建设的相关项目,整合资源统筹用于园区建设;负责农业园区项目的策划包装、招商引资及投融资工作;负责向园区入驻企业提供服务,协助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促进项目落地和加快项目建设进程;负责管理现代农业园区开发形成的国有资产;负责制定和实施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跟踪督促农业园区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开阳县茶产业发展办公室

为全县茶叶产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负责茶叶品牌打造与宣传;茶叶技术推广计划、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茶叶产业政策和各级相关茶叶产业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茶叶科技项目;茶叶科学技术推广普及,新产品、新技术开发与应用;组织开发茶叶资源;茶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茶叶产业信息交流、技术咨询、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副科级单位5个

(一)开阳县畜牧技术开发服务中心

为畜牧业发展提供技术开发与质量管理服务。负责畜牧业新品种、新技术、生产与加工设备开发;畜牧产品质量管理,优质畜牧产品评价方法制定、标准化管理、质量认证;畜牧业资源调查;畜牧绿色产品标志管理、产地环境监测、产品质量监测;畜牧业技术培训;畜牧业技术信息咨询服务。

(二)开阳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负责全县农村成人中专学历教育,协助有关大学开展大专、本科成人函授学历教育,编制全县农民科技培训规划、组织实施农民教育,绿色证书,青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及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培养新一代农民、农村基层干部、农村青年星火带头人,科技示范户;参与初、高中毕业生分流和非技能培训工作。

(三)开阳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

协助渔业行政执法检查、渔业许可管理、渔业资源费征收;渔业资源保护;渔业专属经济区管理;水生野生动植物环境保护;渔船管理,渔民专业技能培训管理;渔港管理,渔船安全保障,协助有关渔业海事处理和渔港行政处理;水产技术推广管理;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指导;水产新技术引进与试验示范;水产技术培训,水产职业技能鉴定,水产病害防治;增殖放流;水产品种育苗;水产养殖技术推广;渔业环境监测、水质监测、渔业资源监测;鱼药鱼料质量监测;渔业技术服务。

(四)开阳县屠宰监察执法队

负责组织对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负责生猪定点屠宰检查、依法行使检查、监察、管理和处罚职能,组织协调、调查处理生猪定点屠宰违规行为。

(五)开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开展调查研究,总结交流经验,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全县农业法制的宣传教育,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界定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责;负责依法组织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执行;负责依法办理农业行政违反案件及农业行政执法中的专业技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和质量检验工作。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拟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承办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承担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工作;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股级单位10个

(一)开阳县农业技术开发和技术推广中心(农推站、植保站、果树站)

种植业新品种、新技术开发,种植业生产与加工设备开发;农产品质量管理,优质农产品评价方法制定、标准化管理和质量认证;农业资源调查;绿色食品标志产品认定、标志管理,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监测、质量监测;种植业技术培训;种植业技术信息咨询服务。种植业技术试验示范,种植业技术推广体系管理,种植业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农业植物病虫监测,农业植物检疫,农业植物病虫害防治,农用药械管理;野生果树、花卉、药材等的研究与开发利用及质量检测;无农药污染农产品标识管理,农业植物产品进出检疫、产地检疫,新农药试验示范推广。

(二)开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种子站)

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土地流转方针政策;提供农村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政策咨询;监督和指导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调解农村土地纠纷、维护合法权益;负责土地流转合同登记、鉴证、变更、备案、整理和保存土地流转档案资料;提供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负责农村土地承包、集体资产、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农民负担、农村财务、农村经济统计、农村经济体系管理;农经政策宣传。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农作物种子质量和种子市场监督管理,种子经营人员培训,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开阳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土肥站)

推广小型高效沼气池等节能产品;推广沼液综合利用技术;保护生态环境,推广石油液化气、煤气和太阳能的应用;土壤养分元素化验分析,化肥水分抗压强度、质量分析,作物营养分析;耕地管理、培肥、旱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中低产田土改良、土壤墒情监测;化肥监督管理,协助化肥市场执法检查;土肥新技术应用,大面积平衡配方施肥,土肥调查统计等工作。

(四)开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承担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和抽查工作,负责全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及产品生产基地的初审、申报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咨询服务和信息发布,对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承担上级下达的农产品定期抽查任务,接受社会其他检验检测。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开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组织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和动物防疫监督工作;指导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及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组织开展兽医执法人员培训;兽药登记申请管理、审查,证书发放及公告;兽药质量市场抽查、检验,兽药残留监测、兽药质量检测、兽药毒理测定、兽药检测业务指导;兽药技术培训;兽药广告审查。

(六)开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研究提出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规划,扑灭计划和防治技术规范;负责动物疫病的监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定性、报告、处置及相关技术指导;负责全县动物疫病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及重大疫情预警、预报,指导全县动物疫情监测体系建设、乡(镇)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全县疫情监测点工作;负责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及畜禽标识管理;组织开展动物防疫、检疫技术研究和培训、科普宣传工作。

(七)开阳县畜禽品种改良站

负责种畜禽进口报批、种畜禽质量管理、种畜禽繁育、畜禽品种改良等;负责畜禽品种登记、畜禽品种审定、畜禽品种性能测定、畜禽品种标准拟定等;负责畜禽良种推广和畜禽养殖新技术推广;负责草山草坡以及草地的牧草改良、牧草飞播、草业和饲草饲料技术试验示范;负责牧业技术的自信、培训、开发等服务,草业和饲草饲料技术承包,草业与饲草饲料成果转化等;负责牧业资源调查,草山草坡与饲草饲料资料调查,草原与饲草饲料资料动态监测,草原鼠害监测。

(八)开阳县农机管理和技术推广培训站

推广先进农机技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负责农机技术推广管理;农机技术推广机构与队伍的建设、指导;农机技术推广业务指导;农机试验示范。负责农机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作。

(九)开阳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负责农用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和其他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监督管理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考核,合法牌证照及年检、年审。

(十)生态移民办

承担全县扶贫生态移民的具体指挥和统筹协调,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各项政策措施及工作部署,按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开阳县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规划(2012-2020年)》扶贫生态搬迁任务及后继服务和相关措施的制定;编制年度项目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省发改委审查;建立联席会议制定,加强成员单位交流,及时了解、沟通情况,及时通报重大问题和紧急情况;负责县领导小组会议的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及时落实县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事项,督促项目实施乡镇加快扶贫生态移民工作建设;根据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建设情况及时编报工作动态信息,及时报告工作项目推进情况;做好指导、督促检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县级综合验收,县级验收合格后报请省市综合验收等工作;承担完成县委、县政府及省、市扶贫生态移民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