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开阳县调整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开财农〔2026〕18号)(289.44万元)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开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开阳县农业农村局5楼
联系电话:0851-87223274 12345 12317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6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159 号)文件要求,结合开阳县农业农村局报送的 2026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调整项目实施方案评审意见,按程序报请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现下达调整后的 2026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 289.44 万元(资金明细详见附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支出列入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中列支。
二、请相关单位按照《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黔乡振发〔2022〕13号)等文件要求及财经纪律规范项目实施。
附件:开阳县调整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明细表、资金收回明细表、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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