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调整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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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调整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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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开阳县调整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开财农〔2026〕20号)(70.7万元)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开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开阳县农业农村局5楼

联系电话:0851-87223274    12345    12317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6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159 号)文件要求,结合开阳县农业农村局报送的 2026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调整项目实施方案评审意见,按程序报请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现下达调整后的 2026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70.7 万元(资金明细详见附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支出列入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中列支。

    二、请相关单位按照《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6〕10号)文件要求及财经纪律规范项目实施。

附件:开阳县调整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明细表、绩效目标申报表、收回资金项目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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