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新能源储能电池材料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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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新能源储能电池材料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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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阳县新能源储能电池材料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编制的目的是什么?

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解决开阳县新市民、新青年、各类人才住房困难。

二、《实施方案》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开阳县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主要包括六部分,分别是: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工作情况、工作重点、工作措施。

其中,指导思想是围绕开阳县实际,以高质量赶超发展为目标,突出住房民生属性,坚持需求导向,充分发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战略资源作用,实行更加积极的住房支持政策,吸引人才在开阳县就业创业,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 主要任务是:2022年,在开阳县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000套,计划于2024年完工交付使用。


原文: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新能源储能电池材料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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