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2021-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进入
老年模式

无障碍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开阳县2021-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2021年9月3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开阳县2021-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开府办函〔2021〕105号)(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政策背景、主要内容、保障举措有哪些,现带你一起来解读。

解读一:我县出台《方案》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1号文件、省委1号文件和财政部等四部委关《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财金〔2019〕102号)、《贵州省2021-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黔财金〔2021〕23号)和《贵阳市财政局等关于印发<贵阳贵安2021-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筑财金〔2021〕8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16〕12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以及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该方案。

解读二:我县出台《方案》,主要着力解决哪些问题?

用好用足中央财政补贴农业保险支持政策,继续加快推动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发展,建立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的“双托底”保险机制,逐步实现有灾保成本、无灾保收益。到2022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完备,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阶段相适应、与农户风险保障需求相契合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试推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天气指数保险等创新性险种成为农业保险的重要险种。

解读三:我县出台《方案》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一是切实加强统筹领导;二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三是加强资金保障;四是强化考核管理。


原文: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2021-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