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为认真落实省、市、县促进产业经济发展的有关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着力打造“三大引擎”战略及500亿级工业园区目标,加快推动工业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充分发挥工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开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开府发〔202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工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是什么?
答:是指由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每年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用于工业范围内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三、使用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统一管理、公开申请、规范操作、专款专用、科学监管”;二是创新优先;三是经济与社会效益并重。
四、使用范围是什么?
答:一是现代化工、新能源、新材料、新型建材、医药食品加工等重点产业项目;二是招商引资企业中符合以上产业投向项目的用地、厂房租金、税收、基础设施(含装修装饰、场平等)优惠政策兑现;三是民营经济及中小型企业;落四是实省市政策县级应匹配资金;五是经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由专项资金支出的其他事项。
五、使用方式是什么?
答:项目补助、以奖代补、资金扶持。
六、项目申报的条件是什么?
答:一是项目申报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开阳县登记注册、纳税;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完整;纳税信用、银行信用等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二是企业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全县工业产业发展规划,达到双方签定的投资协议约定的投资强度。三是已与县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四是符合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五是经县委、县政府确定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
七、项目申报需要什么资料?
答:一是资金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介绍、产业规划目标、申请资金额度及用途等情况);二是贵州开阳县产业发展资金申请表;三是与县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四是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及法人征信报告、最近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第三方评定的投资工程量核算报告、纳税证明等基础资料;五是项目合规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环评、用地等);六是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八、项目申报的程序是什么?
答:一是由企业提出申请,由经开区、县工信局负责受理并对企业的申请条件、申请资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二是由经开区、县工信局组织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对通过初审符合资金扶持条件的项目进行会审,提出审核意见;三是对会审通过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按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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