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农村产业革命振兴生猪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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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农村产业革命振兴生猪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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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农村产业革命振兴生猪产业实施方案(2020-2022年)》自2020年6月12日起正式实行,共分为工作思路、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四个部分。

一、《开阳县农村产业革命振兴生猪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工作思路是什么?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恢复生猪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纵深推进农村产业革命的总体要求,围绕"强产业、保供给、促增收”的总体思路,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抓好生猪产业“供良种、上规模、强龙头、保安全、降成本、 增效益、促转型”重点工作,加快推进生猪复产复养和发展方式转变,逐步形成产业聚集、生产高效、产品安全、链条完整、保供有力、增收显著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体系,实现产业发展、市场保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多方共赢的产业可持续发展新格局,助力全市乡村振兴。

二、《实施方案》的目标是什么?

——到2022年,全县生猪出栏达100万头,猪肉产量9万吨、总产值达33.75亿元。其中,2020年出栏达58万头,猪肉产量达5.22万吨,总产值19.575亿元;2021年出栏达78万头,猪肉产量达7,02万吨,总产值26.325亿元。

——进一步加大高寨、冯三、楠木渡、宅吉等乡镇生猪产业化规模养殖建设力度,新增优质生猪50万头。

——到2022年,实现年出栏50头以上生猪规模化养殖比重50%以上;粪污资源化利用率85%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100%。

三、《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一)全面落实扶持政策。一是用好贵阳市政策性信用贷款支持政策,优先支持生猪龙头企业和规模养殖企业贷款,积极探索将活猪、土地经营权及土地附着的房屋、养殖圈舍、设施等抵押贷款范围。不得对生猪养殖企业压贷、抽贷、限贷。二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生猪生产及相关产业的实施意见》(发改农经〔2020〕350号)文件要求,各乡〈镇〉要做好今年生猪养殖场(户)银行贷款贴息工作的宣传工作,按生猪规模养殖场银行贷款贴息补助比例不超过2%的标准和应统尽统的原则,将全县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纳入贷款贴息补贴范围。三是积极组织申报实施省级出台的生猪出栏临时补贴政策,利用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的闲置圈舍饲养生猪,对在2020年6月30日前出栏生猪按50元/头的标准予以补贴。四是继续扩大能繁母猪和育肥猪政策性保险覆盖面,全力做到应保尽保,养殖场户能繁母猪和育肥猪分别承担保费11.25元/头和4.8元/头。五是按照《贵阳市生猪价格保险方案(试行)》的参保品种、参保条件、保险价格及流程等,以县为主体抓紧开展2020年生猪价格保险工作。

(二)加大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对生猪养殖场(户)购置的农机装备补贴,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优先办理及时核验机具,缩短补贴资金发放周期。

(三)大力提升生猪种群。一是加快推进贵阳市农垦集团在开阳县高寨乡2400头原种猪场建设,确保2020年建成投产。二是大力支持贵阳台农种养殖有限公司、开阳县康健牧业有限公司、贵州闽信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贵州农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核心种猪场扩能升级;积极引进正邦集团和新希望集团落户开阳参与生猪养殖,新增能繁母猪4万头,使全县能繁母猪总量达7万头,进一步提升生猪生产种群基础。三是加快3000头种猪引种工作推进。

(四)稳定提升生猪产能。一是加快促成开阳县康健牧业有限公司与贵阳富之源集团合作,全面启动冯三镇安坪村6万头生猪育肥场建设,新增优质生猪产能6万头。二是全力支持贵州开阳大金畜牧发展有限公司、贵州康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开阳县富源养殖有限公司恢复生产,恢复优质生猪产能2.3万头。三是加快推进10个家庭牧场建设(其中高寨乡3个、宅吉乡3个、南江乡2个、龙岗镇1个、永温镇1个),确保新增优质生猪产能1万头。四是加快推进楠木渡镇6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养猪场建设项目。

(五)增强应急保供储备能力。完善稳定猪肉市场供应急预案,持续开展猪肉及相关产品市场价格监测分析工作,切实加强猪肉调运、市场监管工作,保障猪肉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加快推进落实储备制度,增强应急保供能力;加强生产信息预警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龙头企业、规模养殖场生产数据直联直报,不断提高生猪生产监测预警工作的机动性、时效性、准确性和前瞻性,引导养殖场(户)规避市场风险。

(六)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猪肉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层层压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对规模养殖场、定点屠宰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残留监测力度,严厉打击在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加大对生猪屠宰场、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巡查,规范屠商和冷冻肉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切实消除市场经营风险隐患。严防严查私屠滥宰、屠宰加工病死猪、倒卖猪肉检疫票证等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猪肉品质量安全事件。

(七)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主体的防控责任,继续强化县、乡、村三级防控网格化管理和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提高动物疫病防控水平。抓好疫情监测排查、应急处置准备、生物安全措施落实、生猪调运监管、餐厨废弃物管理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防控措施,降低疫病传播扩散风险,增强养殖信心。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贩卖病死猪及其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县、乡要设立非洲猪瘟疫情举报热线,严格疫情举报核查。2020年6月底前,支持贵阳台农种养殖有限公司、开阳县康健牧业有限公司、贵州闽信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贵州农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贵州省开阳县金福喜公司等核心种猪场和屠宰场完成生猪运输车辆洗消设施设备建设,实现重点区域和场所的生猪运输车辆消毒全覆盖,从源头控制动物疫病发生风险。一经发现疫情,按照“早、快、严、小”的要求,规范果断处置,严防疫情传播。2020年底前,根据生猪产业区域布局合理规划建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体系,及时足额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场建设补助资金,提升企业收集、转运、处理等各环节的生物安全水平。

(八)促进生猪产业绿色发展。强化粪污处理设施合理配套和正常运转,实现猪肉有效供给和生猪产业绿色发展。对年出栏小于1000头的生猪养殖场(户),在粪污设施处理能力能有效消纳的情况下,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对年出栏1000至5000头的生猪养殖场建设,在线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无须办理环评手续,对年出栏5000头(含)以上的生猪养殖场建设,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建设单位提交承诺书和环评报告的,可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九)切实加强防疫队伍建设。落实动物防疫监督执法责任,结合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动物防疫、检疫、监管执法工作机制,补齐执法机构队伍短板;进一步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配备与养殖规模和工作任务相适应的防疫检疫专业技术人员,落实一村一名防疫员配制。加快推进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提高动物疫病防控水平。

(十)推动屠宰加工升级。在抓好我县生猪屠宰场清理整顿和落实官方兽医派驻制的基础上,落实猪肉产品冷藏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补助政策,努力实现肉品交易由“调猪屠宰”向“调肉批发”转变;鼓励引导建设生猪产品直销店、体验店,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猪肉销售成本。

(十一)强化产销衔接。采取“厂场挂钩,定向供应”方式,在生猪养殖重点乡镇建立生猪养殖基地。继续推进生猪及其产品“点对点”调运,保障生猪及其产品有序流通。同时,组织骨干流通企业与生猪生产基地开展农批对接、农超对接,推动猪肉产品直采直供,确保猪肉保供稳价。

(十二)加强科技技术支撑。县直相关部门要与科研院校、正邦等国内知名企业建立生猪产业发展、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及畜禽产品深加工开发的长期合作关系。定期邀请省内外技术专家对技术骨干、行政管理、营销推广等进行分级指导和培训,确保技术骨干每年不少于两次培训,生猪规模养殖场(户)每年不少于一次。加强生猪生产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县农业农村局至少配备2名生猪产业骨干力量,乡(镇)至少培养1名生猪产业技术人员。

(十三)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巡查,规范冷冻肉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切实消除市场经营风险隐患。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行为,违法违规企业作为失信信息列入信用记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平价格秩序。

四、《实施方案》的工作措施是什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开阳县农村产业革命市领导领衔推进机制,成立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双组长的工作专班,负责调度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有效供给工作开展情况,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在县猪肉保供应急指挥工作专班的领导下,紧紧围绕“菜篮子”工程,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围绕生猪产能恢复和市场猪肉有效供给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社会稳定。

(三)贯彻“五步工作法”,强化督查考核。根据《贵阳市农村产业革命振兴生猪产业实施方案(2020-2022年)》文件精神,按照“五步工作法”的要求,县生猪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抓好全市振兴生猪产业发展工作,下达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切实抓好工作部署和干部培训,加强统计运行监测,强化动态管理,及时对主要预期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调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指标按期完成。对不落实生猪产业发展工作部署或工作明显滞后、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将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或启动追责问责机制。

《开阳县农村产业革命振兴生猪产业实施方案(2020-2022年)》自2020年6月12日起生效,由开阳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原文: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农村产业革命振兴生猪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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