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31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开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开府办发〔2020〕5号),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提供重要支撑,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20〕8号)的通知要求,制订本方案。
二、目标要求
《实施方案》结合开阳县实际提出,2020年全面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制度规范体系的编制(以下简称“一目录一规范”);充分运用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成果,规范政府互联网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基本完成全县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梳理。
2021年,进一步规范政府互联网公开平台建设,加大基层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形成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项制度运转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信息发布、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和重要政策解读回应水平明显提升;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梳理工作全面完成,公开制度规范和日常信息发布窗口基本建立。
2022年,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新编制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修订完善“一目录一规范”,基本实现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更加标准、制度更加定型、平台更加规范、体系更加完备,政务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2023年,建成覆盖基层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政务服务全流程的全县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形成制度健全、行为规范、质量提升的基层政务公开新格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主要任务
(一)高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0年7月底前,全面梳理县级政府政务公开事项,重新制定或修订完善县级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0年8月底前,全面梳理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事项,重新制定或修订完善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0年8月底前,各部门按照县政府办公室编制的县级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公开任务分解情况,同步梳理编制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现与县级政府编制目录的有机衔接。
(二)高质量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及县政府各部门在2020年8月底前,完善相关制度,并配套编制工作流程图。
(三)全方位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2020年8月底前,县政府办逐项对照梳理编制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确保目录中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部门都有专门的公开页面。
(四)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2021年6月底前, 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及县政府各部门要结合职责权限和实际,公布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的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
(五)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要立足直接服务群众的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
(六)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要及时传递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重大政策,准确解读本地贯彻执行措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需要解读的政策文件,要认真落实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运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方式,对政策制订背景、依据、主要内容、新旧政策差异等进行解读。对群众在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
(七)加快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要完善政府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府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公开内容一致。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
四、其他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重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促。
(二)加强统筹协调。县政府办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等工作, 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及县政府各部门办公室要加强对所辖村(居)民委员会的督促指导,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大指导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及县政府各部门线上线下准确、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工作的力度,并为“线上公开”提供充分平台支撑。
(三)加强工作交流。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及县政府各部门要加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交流,充分吸收借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县政府办要在“开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题,及时展示其他区(市、县)和我县基层政务公开的经验做法,供各单位参考。
(四)加强督促落实。2020年起,县政府要把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列入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及县政府各部门年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县政府门户网站要开设专题,及时公开基层政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县政府部门要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县政府办要建立通报制度,督促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及县政府各部门抓好落实。
原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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