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为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2023年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国办发〔2023〕5号),对许可事项进行了修订,并要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及时调整完善本地区许可事项清单。
二、《清单》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对标国家和省市工作要求,本级政府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按照国家调整内容进行动态调整并公布,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三、《清单》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做出了调整,目前,开阳县县级保留行政许可事项共229项,其中开阳县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222项,开阳县实施的贵州省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7项。
四、《清单》文件依据是什么?
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
2023年7月11日
原文:开府办发〔2023〕8号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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