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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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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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阳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编制目的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增强全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高效有序地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不良影响,确保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平稳有序。

二、《预案》的编制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贵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开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拟草了《开阳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按程序印发实施。

三、《预案》的事故分级是什么?

答:根据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将道路交通事故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4个等级。

四、《预案》的指挥体系有哪些?

答: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拥堵后,经开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开阳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由县长或县长委托的副县长担任总指挥长,县政府办主任、县应急局局长、县公安局局长、属地政府负责人等担任副总指挥长,成员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若干专家组成。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全面指挥协调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指挥部下设各专业处置组进行现场处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照本预案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负责本辖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五、《预案》的应急响应有哪些?

答:发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及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时,由县人民政府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突发事件,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特别是针对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交通道路事故,或者其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置措施进行了规范,同时对信息报告的基本要求、责任主体及时限要求作了相关规定。

六、《预案》的保障措施是什么?

答:从信息保障、装备保障、资金保障、队伍保障四个方面作出了相应规定并保障应急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需要。

原文:开府办函〔2024〕25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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