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是什么?
答:按照市政府对制定征收集体土地和房屋补偿安置相关政策的工作安排,根据《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调整更新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工作的通知》(筑资源规划通〔2024〕17 号)、《贵阳市调整更新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工作方案》以及工作要求,为有序开展工作,结合开阳实际,制订了《开阳县调整更新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工作方案》。
二、出台目的是什么?
答:为切实推进开阳县调整更新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相关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分工合作,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三、重要举措有哪些?
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保障,明确工作任务,强化沟通协调,按照上级要求确定工作步骤和时段,提出工作要求,使之更好的完成开阳县调整更新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等相关工作。
四、实施步骤?
答:实施步骤分为:工作部署阶段、资料收集阶段、初步调整更新阶段、统筹论证阶段、听证阶段、成果报批阶段、公布实施阶段。补偿标准正式成果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按市政府要求,县级公布实施。
五、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全面完成开阳县调整更新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等相关工作,形成补偿标准正式成果报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筹上报贵阳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
六、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调整更新开阳县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
七、涉及范围有哪些?
答:涉及开阳县18个乡、镇、街道。
八、解决什么问题?
答:制定工作方案是为了顺利开展调整更新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工作,使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部门与技术单位之间沟通协调、支持与配合问题。
九、执行标准是什么?
答:按照《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调整更新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工作的通知》(筑资源规划通〔2024〕17 号)以及《贵阳市调整更新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工作方案》执行。
十、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做好开阳县调整更新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十一、关键词诠释?
答:1.“调整更新”:是对原有补偿标准中的补偿科目、补偿单价进行科学测算增减或者细化,使之与本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公正、合理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因征地、征收而降低,并体现长远生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
2.“其他地上附着物”:主要包括除房屋外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林木和其他经济作物等。这些附着物涵盖了道路、地坝、围墙、堡坎、鱼塘坎、粪池、水池、水渠、水井、坟墓、亭台以及树木和其他经济作物等。这些地上附着物与土地有一定的连接关系,虽然它们是独立于土地之外存在的,但它们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通常与土地权属相关联。
3.“青苗”: 征地补偿中,青苗是指地上种植的农作物。
4.“工作方案”:是指在工作过程中为了达成某一目标所制定的计划和安排。
原文:开府办函〔2024〕17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开阳县调整更新征收农村村民住宅 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 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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