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阳县文物保护单位包保责任制工作方案》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内容,保护文物安全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为全面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刻汲取近年来一系列文物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压紧压实文物安全责任,做好全县文物保护工作,结合开阳县文物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开阳县文物保护单位包保责任制工作方案》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7﹞81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8﹞25号)、《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重点文物包保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文旅发﹝2019﹞14号)和《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贵阳市重点文物包保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筑文旅发﹝2020﹞1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开阳县文物保护单位包保责任制工作方案》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健全完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文物安全措施,压实文物安全责任,守好文物安全红线、底线、生命线,坚决防止和遏制我县文物安全事故发生。
四、《开阳县文物保护单位包保责任制工作方案》工作机制是什么?
答:(一)健全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
全县文物保护单位实行县级、科级领导干部包保。
(二)健全文物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部门、乡(镇、街道)要组建文物保护管理领导机构,并要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确保“有部门管,有具体人员抓”。
(三)健全各级责任机制
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部门、乡(镇、街道)要按照“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文物保护工作方案,并报县文化和旅游局备案。
五、《开阳县文物保护单位包保责任制工作方案》工作职责有哪些?
答:(一)各级包保领导把文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考核,协调解决文物工作存在的问题,切实履行包保责任。
(二)各级包保领导督促各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建立责任清单、落实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
(三)各级包保领导要督促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乡(镇、街道)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以上消防演练,确保所有参与文物保护的工作人员具备防火救火能力。
(四)各级包保领导要督促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部门、乡(镇、街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六、《开阳县文物保护单位包保责任制工作方案》具体工作要求是什么?
答:(一)强化组织保障
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部门、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单位包保责任,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责任人,细化工作责任。
(二)强化部门职责
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部门、乡(镇、街道)要强化地方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依法依规层层压实责任,各负其责,履职尽责,形成共同抓好文物保护工作合力。
(三)强化“两线”管控
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部门、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加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管控,严厉打击破坏文物、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督导检查
县文化和旅游局要开展日常巡查、定期检查、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前检查。要对全县文物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地方党委政府履行文物保护工作情况和文物安全管理情况开展督查指导。
(五)强化信息报送
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部门、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信息上报及公告办法》,及时按程序报送重大文物安全事件信息。
原文:开府办函〔2024〕32号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文物保护单位包保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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