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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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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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阳县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编制目的是什么?

答:加强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开阳县建筑领域在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时的快速反应和处理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预案》的编制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8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贵州省建筑安全事故总体应急预案》(黔府办发〔2021〕1号)《贵州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黔字监应急〔2011〕216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贵阳市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章、规定。结合全县房屋市政工作实际,修编《开阳县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程序印发实施。

三、《预案》的事故分级是什么?

答:按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主要生产安全事故分级如下:(I级)特别重大事故、(Ⅱ级)重大事故、(Ⅲ级)较大事故、(Ⅳ级)一般事故。

四、《预案》的指挥体系有哪些?

答:县级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长: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总指挥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总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安委办、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警大队、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硒城街道办、紫兴街道办、云开街道办、各建筑施工企业等。开阳县建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

县应急指挥部职责

拟订县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协调建筑施工安全应急救援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

决定启动县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组织、指挥、协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急领导机构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

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县建筑施工安全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执行县委、县政府修订的有关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及时汇报并请求县委、县政府启动超出我县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预案。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工作命令和上级指示;组织检查本《应急预案》的编修、审查和备案工作;检查各乡(镇、街道办)、部门的应急救援机构的应急准备工作;负责县级建筑施工安全应急救援的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分析预测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建筑施工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县级建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县级建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成员单位及职责:

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负责新闻发布,事故救援报道,网络舆情监测。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县政府办:负责统筹调度应急救援全面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上报,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县安委办及指定部门:负责组织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调查。

县住建局:负责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上报,应急抢险工程组织保障和安全监督职责。负责组织房屋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组织调配急救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建筑施工突发事故现场的治安维护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

县消防大队:组织协调消防大队及有关人员做好抢险救援及人员疏散工作。

县民政局:做好生活应急物资储备,组织救灾捐赠工作,转移伤员,安排临时住所及生活用品,负责县级救灾资金安排、拨付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督管理。

县人社局:提供劳动保障相关咨询服务,对工伤事故提供法律依据及咨询服务。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中已认定工伤的参保人员的工伤保险理赔工作。

县交警大队:负责交通疏导保畅通工作。

县供电局:负责供电保障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供水保障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气象预报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县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硒城街道办、紫兴街道办、云开街道办:负责协调安抚事故家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及时了解掌握家属基本信息,以便善后处置工作有效开展。

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第一时间进行事故救援,掌握事发基本情况,了解基本信息,在规定时限内第一时间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汇报,妥善安抚家属,防止事态扩散,确保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

县级建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和本部门职责, 在县级建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完成县级建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预案》的应急响应有哪些?

答:建筑安全事故响应分为四级,发生一般(Ⅳ级)建筑安全事故,启动县建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生较大(Ⅲ级)建筑安全事故、发生重大(Ⅱ级) 、特别重大(I级)建筑安全事故,启动本预案,由省、市政府按级别启动省、市建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启动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各成员单位、各建筑施工企业和有关单位在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的基础上,应指派专人负责事故快报工作,明确联系方式报县住建局应急办公室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组织抢险、保护现场,同时,要立即将事故基本情况上报县住建局应急救援工作组办公室。县住建局应急救援工作组接到安全事故信息后,立即按规定上报市住建局、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县应急管理局。

事故快报的基本内容:(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6)事故发生单位和事故报告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

事故发生后应严格按照突发事件紧急信息“首报两分钟模式”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5-10分钟内)上报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同时上报县应急管理部门和本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1小时内完成事故上报。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事故快报应用传真方式报送,紧急情况下可用电话直接上报,随后补传真。同时,要跟踪事故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至处理完毕。

电话报告可以有以下几种:

“110”“119”“120”等电话报告

县住建局值班电话:87253239,24小时值班,节假日不休。

县级建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性质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时,各有关部门和成员立即按照本预案的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六、《预案》的保障措施是什么?

答:预案成立综合协调和信息工作组、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救援处置组及专家组、医疗救治组、秩序安保和人员排查组、环境监测处置组、舆论引导和新闻发布组、善后工作(心理干预)组、事故调查组九个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履行应急救援保障任务,高效处置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原文:开府办函〔2024〕43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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