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医院二期住院综合大楼消防环道建设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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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人民医院二期住院综合大楼消防环道建设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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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项目房屋征收有哪些安置方式?

答:按照县政府的安排,结合该项目用地实际,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式为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

二、房屋评估价格的来源?

答:房屋评估价格是根据房屋被征收人推选的评估公司依照相关程序评估得出,并将房屋的评估价格在开阳县人民医院二期住院综合大楼消防环道建设项目区域内进行公示。

三、安置房的位置在哪里?

答:由开阳县人民医院提供开阳云开国际新建商品房作为安置房进行产权调换,被征收房屋与产权调换房均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四、有哪些奖励政策?

答:签约奖励。自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房屋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按照下列方式给予奖励。

1.全产权房签约奖励标准: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20元/㎡给予签约奖励(最高不超过30000元)。

2.土地性质为出让或划拨的未经登记建筑,经认定为合法建筑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00元/㎡给予签约奖励(最高不超过28000元);

3.土地房屋均未登记的房屋,经认定为合法建筑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80元/㎡给予签约奖励(最高不超过25000元)。

4.超过签约期限签约的,不予奖励。

搬迁奖励。房屋被征收人签约后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搬家交房的按下列标准予以奖励:

1.自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完成搬家交房的,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被征收人100元/㎡的搬家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0元)。

2.超过约定时限搬家交房的,不予奖励。

以上费用一次性计发,涉及到被征收人未按规定缴清的水、电、气、闭路电视、电话等费用由被征收人自行缴清。被征收人因被征收房屋所涉及到的债权债务,由被征收人自行清偿。

五、签约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应提供所涉及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共有权原件、土地使用权原件和其他建房相关的权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查验;并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证件复印件。如果房屋为营业房,则需提供相关营业执照等手续。

六、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等的计发标准

答:1.搬迁补助费。搬迁费按住宅每次每平方米10元标准计发。选择货币补偿的发给1次,选择产权调换的发给2次。若根据该标准不能满足实施搬迁的,由选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临时安置过渡费。(1)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且自行过渡的,临时安置费按住宅每月每平方米10元逐月计发。

(2)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房屋为现房的,临时安置费按住宅每月每平方米10元计发3个月。

(3)被征收人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残疾人,按照第1、2项规定标准提高10%的比例计发临时安置费。

七、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注销和征收补偿金领取。

被征收人完成搬迁腾房后,须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交给征收部门,统一办理注销手续,费用由征收部门负担;两证丢失的须登报声明作废,公告费由被征收人承担。被征收人取得《搬迁腾房验收合格单》后,持征收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到征收补偿金专户存储银行领取相关安置补偿金。

八、本项目征收范围及补偿对象

范围以本项目规划红线所示为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

原文:开府发〔2024〕13号 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阳县人民医院二期住院综合大楼消防环道建设房屋征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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