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开阳县永温磷矿项目房屋搬迁补偿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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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开阳县永温磷矿项目房屋搬迁补偿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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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贵州省开阳县永温磷矿项目房屋搬迁补偿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项目实施背景是什么?

答:该项目实施背景是推动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贵州省开阳县永温磷矿项目建设,有效推动开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方案》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答:出台该方案是为维护被搬迁人的合法利益和公共利益,确保项目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搬迁安置补偿工作顺利进行。

三、本项目搬迁范围补偿对象涉及哪些?

答: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需要搬迁的被搬迁人。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主要内容有搬迁范围、搬迁对象、搬迁补偿方式及时限、搬迁实施单位、搬迁补偿依据、搬迁补偿原则、被搬迁房屋和面积的确定、搬迁补偿安置方式、补偿标准、被搬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注销和搬迁补偿金领取、法律责任及其他相关事宜。

五、《方案》房屋搬迁补偿要解决的问题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答:要解决的问题及注意事项有明确房屋搬迁的范围、搬迁补偿资金、补偿标准、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等问题。

六、搬迁补偿执行标准是什么?

答:房屋搬迁补偿执行标准按照评估机构评估结果执行,具体见《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开阳县永温磷矿项目房屋搬迁补偿决定》(开府发〔2025〕1号)执行标准。

七、本项目房屋搬迁有哪些安置方式?

答:根据县政府的安排,结合项目用地实际,该项目房屋搬迁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补偿资金一次性兑现。

八、房屋评估价格的来源?

答:由项目红线范围内被搬迁人共同推荐的评估机构依照相关程序评估得出。

九、《方案》有哪些奖励政策?

答:在搬迁房屋过程中积极配合搬迁工作,签订房屋搬迁协议并在规定期限内搬家交房的,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1.方案规定期限内签约的,在被搬迁房屋单价的基础上适当给予上浮补助,上浮比例不得高于30%。

2.被搬迁房屋建筑面积小于45平方米的,按照上述(一)条给予补助,原房面积与45平方米相差部分,按照被搬迁人房屋单价的40%给予补助。

3.自搬迁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含第30日)签约并搬家交房的,按被搬迁房屋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签约奖励,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十、《方案》签约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应提供所涉及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共有权原件、土地使用权原件和其他建房相关的权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查验;并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证件复印件。

十一、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住改非补偿等房屋的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

答:1.搬家补助:每户一次性补助搬家费用8000元。

2.临时安置过渡费:按搬迁房屋建筑面积计发,标准为:5元/㎡·月,由搬迁实施单位按3个月给予一次性补助。

3.其他

(1)涉及被搬迁人的大型机械设备、大宗物资等搬迁费用的补助,由搬迁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被搬迁人对自有房屋应在搬迁公告规定期限内向土地管理部门、规划管理部门、产权登记部门申请登记。

(3)涉及被搬迁人未按规定缴清的水、电、闭路电视、电话等费用,由被搬迁人自行缴清。被搬迁人所涉及的债权债务,由被搬迁人自行清偿。

十二、被搬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注销和搬迁补偿金如何领取?

答:被搬迁人完成签约交房后,须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交给搬迁实施单位,统一办理注销手续,费用由搬迁实施单位承担;两证丢失的须登报声明作废,公告费由被搬迁人承担。被搬迁人取得《搬迁交房验收合格单》后,由搬迁实施单位统一兑付相关安置补偿金。

原文:开府发〔2025〕1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开阳县永温磷矿项目房屋搬迁补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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