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龙水乡新场磷矿项目房屋搬迁补偿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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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龙水乡新场磷矿项目房屋搬迁补偿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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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阳县龙水乡新场磷矿项目房屋搬迁补偿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项目实施背景是什么?

答:为推动中开阳县龙水乡新场磷矿项目建设,有效推动开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方案》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答:出台该方案是为维护被搬迁人的合法利益和公共利益,确保项目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搬迁安置补偿工作顺利进行。

三、本项目搬迁范围补偿对象涉及哪些?

答: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需要搬迁的被搬迁人。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主要内容有搬迁范围、搬迁对象、搬迁补偿方式及时限、搬迁实施单位、搬迁补偿依据、搬迁补偿原则、被搬迁房屋和面积的确定、搬迁补偿安置方式、补偿标准、被搬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注销和搬迁补偿金领取、法律责任及其他相关事宜。

五、《方案》中房屋搬迁补偿要解决的问题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答:要解决的问题及注意事项有明确房屋搬迁的范围、搬迁补偿资金、补偿标准、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等问题。

六、《方案》搬迁补偿执行标准是什么?

答:房屋搬迁补偿执行标准按照评估机构评估结果执行,具体见《开阳县龙水乡新场磷矿项目房屋搬迁补偿决定》执行标准。

七、《方案》补偿方式及时限?

答:房屋搬迁补偿方式为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搬迁时间为县人民政府发布房屋搬迁决定公告之日起至项目被搬迁房屋搬迁完毕为止。签约期限为县人民政府发布房屋搬迁决定公告之日起30日内。

八、《方案》房屋评估价格的来源?

答:由项目红线范围内被搬迁人共同推荐的评估机构依照相关程序评估得出。

九、《方案》房屋搬迁补助奖励?

答:(一)房屋补助奖励:在《开阳县新强厂旁地块项目房屋搬迁补偿方案》规定期限内签约的,在被搬迁房屋评估价值的基础上适当给予上浮20%的补助。

(二)自搬迁决定公告发布后,积极配合房屋搬迁签约、搬家的,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1.签约奖励: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约的给予被征收人签约奖励,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给予签约奖励,签约奖励不得高于2万元。

2.搬迁奖励:签约后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搬迁完毕的给予被征收人搬迁奖励,按被搬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给予搬迁奖励,搬迁奖励不得高于2.5万元。

3.自搬迁公告发布之日起超过30日以后签约的不予奖励。

十、《方案》被搬迁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奖励标准?

答:对被搬迁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补助,被搬迁人可根据下列方式任选其中一种计算:

(1)被搬迁房屋按下列标准给予一次性室内装饰装修奖励(框架、砖混结构400元/平方米;砖木、木结构200元/平方米)。

(2)被搬迁人对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补助标准有异议的,可选择通过整体评估的方式确定。

十一、《方案》无证自建房补助是什么?

答:无证或未通过确权的房屋,被搬迁人在搬迁决定期限内签约搬家交房的,给予被搬迁人以下工料补助:

(一)砖混结构:700元/平方米;

(二)砖木结构:550元/平方米;

(三)木 结 构:400元/平方米;

(四)其他结构:240元/平方米。

十二、签约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应提供所涉及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共有权证书原件、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和其他与建房相关的权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查验;并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证件复印件。

十三、搬迁补偿安置方式是什么?

答:1.货币补偿:

(1)货币补偿按评估标准执行。

(2)被搬迁人与搬迁人达成协议并交房后,由搬迁人一次性兑付货币补偿费。

(3)宅基地补偿按《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筑府发〔2023〕26号)文件中的建设用地征地标准执行。

(4)房屋周边零星树木补偿按《开阳县土地征收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试行)》(开府发〔2017〕10号)标准执行。

2.搬迁过渡补助费:

(1)搬迁补助。全货币补偿的住房给予5元/平方米/次的搬迁补助。

(2)临时安置过渡费。货币补偿的标准按被搬迁房屋建筑面积计发,标准为:住宅5元/㎡·月,由搬迁实施单位按3个月给予一次性补助。

3.其他:

(1)涉及被搬迁人的大型机械设备、大宗物资等搬迁费用的补助,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涉及被搬迁人未按规定缴清的水、电、闭路电视、电话等费用,由被搬迁人自行缴清。被搬迁人所涉及被搬迁房屋的债权债务,由被搬迁人自行清偿。

(3)被搬迁人申请宅基地建设住宅的,由属地指导和协助被搬迁人严格按照《贵阳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条例》申请与审批。

 原文:开府发〔2025〕15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阳县龙水乡新场磷矿项目房屋搬迁补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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