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开阳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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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开阳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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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双流镇、永温镇、楠木渡镇、龙岗镇、冯三镇、花梨镇、毛云乡、南龙乡、米坪乡、南山社区、紫兴社区,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县管企业:

为切实做好我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共享城市试点项目建设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开阳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杨家武(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宛谕(县督办督查局局长)

陈吉平(县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

宋俊豪(县棚改办主任、县征收局局长)

成员:吴明江(县法院副院长)

林霞(县发改局小康办副主任)

周文胜(县生态局副局长)

邱国清(县工信局副局长)

孔义(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杨忠平(县公安局副局长)

戴先念(县国土局副局长)

王永杰(县住建局副局长)

曾素豪(县交通局副局长)

刘祖国(县水务局副局长)

李双丽(县审计局副局长)

谭健(县安监局副局长)

郑宇(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蒋文恭(县棚改办副主任)

高振(县征收局副局长)

田波(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监察大队大队长)

张声明(城关镇副镇长)

彭洪江(双流镇副镇长)

罗杰(永温镇人大主席)

武林海(楠木渡镇党委委员)

吴兴江(龙岗镇党委副书记)

唐涛(冯三镇党委副书记)

谭坤(花梨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魏龙江(毛云乡专职副书记、武装部部长)

聂鹏飞(南龙乡党委委员、党委专职副书记)

雷远学(米坪乡政法委书记)

毛汉标(南山社区政法委书记)

蔡江(紫兴社区副主任)

方春华(恒华公司总经理)

杨宝春(城发公司副总经理)

赵鑫(开创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棚改办,宋俊豪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波、蒋文恭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对我县棚户区改造日常工作进行调度,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上报、研究处理,切实保证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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