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8月份行政处罚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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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8月份行政处罚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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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法人组织全称)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处罚决定日期数据来源单位
王松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63号案件类型贵AB18X1违停环城北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开阳综合执法局
万程中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64号案件类型浙EU106C违停城中巷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开阳综合执法局
杨春波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65号案件类型贵A7X08H违停红军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开阳综合执法局
唐洪伟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66号案件类型贵J1U091违停开州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开阳综合执法局
曾东翠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67号案件类型无牌三轮车违停开州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开阳综合执法局
王宇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68号案件类型无牌摩托车违停金阳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开阳综合执法局
王美升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69号案件类型贵AB1G37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开阳综合执法局
王代兴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70号案件类型贵AZ2R79违停环城北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开阳综合执法局
郑红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71号案件类型贵CVU082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开阳综合执法局
田应方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72号案件类型贵A28ZM8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开阳综合执法局
刘启裕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73号案件类型贵AF8L32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开阳综合执法局
何树东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74号案件类型贵DAY613违停环城西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开阳综合执法局
简先发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75号案件类型贵AET007违停开州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开阳综合执法局
王进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76号案件类型贵A3M19T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3开阳综合执法局
罗宽明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77号案件类型贵A8A53T违停南郊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3开阳综合执法局
张琼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78号案件类型贵A9611Z违停城北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3开阳综合执法局
胡晓天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79号案件类型贵AS2N77违停环城北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3开阳综合执法局
严顺勇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80号案件类型贵ABG340违停环城西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3开阳综合执法局
何崇辉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81号案件类型贵AE2Z67违停环城西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3开阳综合执法局
谢凡勇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82号案件类型贵AW8J76违停环城南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3开阳综合执法局
张旭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83号案件类型贵A6JJ17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3开阳综合执法局
简代群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84号案件类型贵JBT838违停金阳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4开阳综合执法局
方耀琳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85号案件类型湘N2EU88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4开阳综合执法局
周明初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86号案件类型贵A0T28X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4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张仁国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87号案件类型浙J9V7X6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7开阳综合执法局
王勇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88号案件类型贵443G0违停环城西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7开阳综合执法局
方主义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89号案件类型浙BZ715F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7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张兴杨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90号案件类型贵A4142J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7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王学杰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91号案件类型贵ASR019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7开阳综合执法局
陈登平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92号案件类型贵AJ7V07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7开阳综合执法局
陈惠川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93号案件类型贵A97V12违停贵阳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8开阳综合执法局
罗树乘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94号案件类型贵A2P18R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8开阳综合执法局
杨俊才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95号案件类型贵A128B8违停贵阳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8开阳综合执法局
石孝永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96号案件类型贵A5Y17平违停环城西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8开阳综合执法局
罗永鸣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97号案件类型贵ADF003违停磷都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8开阳综合执法局
杨毅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98号案件类型贵A81LC9违停东街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8开阳综合执法局
刘顺海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799号案件类型贵A7R16F违停民兴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8开阳综合执法局
吴瑶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00号案件类型贵AKW483违停磷都大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9开阳综合执法局
苏茂贵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01号案件类型贵A5P88X违停心学大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9开阳综合执法局
宿华伟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02号案件类型贵JFJ216违停心学大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9开阳综合执法局
罗孝刚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03号案件类型贵AW9810违停磷都大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9开阳综合执法局
白德华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04号案件类型贵A978AM违停心学大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9开阳综合执法局
徐兴志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05号案件类型贵AJ153P违停正街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9开阳综合执法局
沈华勇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06号案件类型贵J622N9违停久铜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9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杨书平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07号案件类型贵AGF484违停环城西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9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张顺永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08号案件类型贵AJB352违停磷都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0开阳综合执法局
唐福宽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09号案件类型贵AF4615违停城东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0开阳综合执法局
邓洪梅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10号案件类型贵JSR860违停文庙巷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0开阳综合执法局
黄秋波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11号案件类型贵A2MF27违停城中巷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0开阳综合执法局
马端福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12号案件类型贵AC32F6违停遵义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0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付利洪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13号案件类型贵A3M80S违停学良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0开阳综合执法局
杨瑶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14号案件类型贵AM018B违停遵义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0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黄双林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15号案件类型贵ALN118违停磷都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1开阳综合执法局
谌帅强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16号案件类型贵AUR978违停民兴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1开阳综合执法局
周永强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17号案件类型贵A12MG6违停环城北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1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杨皓光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18号案件类型贵A93VS5违停开州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1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孙业贵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19号案件类型贵A63M86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1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王开海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20号案件类型贵AAF280违停磷都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2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罗舜京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21号案件类型贵A63LS5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1开阳综合执法局
张磊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22号案件类型贵A72TE0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3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钱开忠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23号案件类型贵A1Q99A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4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吴宇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24号案件类型贵A5ZF95违停开州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4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冯鑫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25号案件类型贵C88M02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3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张金国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26号案件类型贵F55T25违停遵义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5开阳综合执法局
吴道均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27号案件类型贵ABD781违停遵义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5开阳综合执法局
宋泽林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28号案件类型贵AG684M违停南郊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5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廖成兵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29号案件类型贵ACH072违停一中后门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6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李再荣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30号案件类型贵AE1689违停磷都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6开阳综合执法局
范坤亮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31号案件类型贵AFZ082违停一中后门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6开阳综合执法局
刘洪均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32号案件类型贵州AR3232违停文星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6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杨朝海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33号案件类型贵A9A02C违停磷都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6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肖祥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34号案件类型贵AKC555违停一中后门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6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王礼志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35号案件类型贵AHF700违停一中后门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6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司盛吉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36号案件类型贵EQH303违停开州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7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张琪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37号案件类型贵AMQ636违停一中后门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6开阳综合执法局
吴小刚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38号案件类型无牌三轮车违停水东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7开阳综合执法局
徐阳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39号案件类型贵A08JN5违停水东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7开阳综合执法局
周鑫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40号案件类型贵A2KY51违停环城北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7开阳综合执法局
袁会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41号案件类型贵A5UT77违停环城北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7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卢帅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42号案件类型贵A68DR6违停磷都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7开阳综合执法局
李国碧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43号案件类型无牌电瓶车违停磷都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7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谢本德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44号案件类型贵J1L552违停文庙巷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7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唐思银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45号案件类型贵A5Z98H违停环城西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8开阳综合执法局
邱星菲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46号案件类型贵AT2L25违停环城北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8开阳综合执法局
段永富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47号案件类型贵AMD637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8开阳综合执法局
余孝刚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48号案件类型贵L5772违停中山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8开阳综合执法局
秦川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49号案件类型贵AR135L违停遵义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5开阳综合执法局
任应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50号案件类型闽FTJ750违停环城西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8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王飞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51号案件类型贵A9S18K违停南郊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6开阳综合执法局
李羚谷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52号案件类型贵AV860L违停一中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7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袁明开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53号案件类型贵AAS459违停磷都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8开阳综合执法局
周洪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54号案件类型贵A83XS3违停红军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8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刘国梦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55号案件类型贵州A0FU29违停磷都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9开阳综合执法局
曾树伦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56号案件类型贵AHN425违停磷都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9开阳综合执法局
张光婵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57号案件类型无牌电瓶车违停磷都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9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周文贵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58号案件类型贵A91JM6违停磷都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9开阳综合执法局
黎光浩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59号案件类型贵A98XL5违停红军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2开阳综合执法局
洪武建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60号案件类型贵AB85D1违停环城北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2开阳综合执法局
张元飞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61号案件类型贵A9C93D违停环城南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2开阳综合执法局
杨燕萍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62号案件类型贵AG8A63违停环城南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3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崔丛梅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63号案件类型贵AX3965违停城东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2开阳综合执法局
夏丽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64号案件类型贵A6W78T违停红军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2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杨云超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65号案件类型贵AE2V35违停民兴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3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李石全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66号案件类型川XR013P违停东湖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3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杨金宗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67号案件类型贵AD22077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3开阳综合执法局
钟小艳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68号案件类型GAB3X11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3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谭明明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69号案件类型贵AA25N8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3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李兴平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70号案件类型贵C600R1违停文星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4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周明发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71号案件类型贵JP3287违停文星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4开阳综合执法局
罗定海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72号案件类型贵ACQ212违停中山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4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邓第顺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73号案件类型贵A29ZE7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4开阳综合执法局
颜修元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74号案件类型贵A01UP1违停金阳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4开阳综合执法局
王祥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75号案件类型无牌三轮车违停金阳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5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胥荣平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76号案件类型贵电A0831Q违停云开广场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5开阳综合执法局
杨祖敏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77号案件类型贵AMJ780违停云开广场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5开阳综合执法局
袁邦建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78号案件类型贵AE2175违停云开广场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5开阳综合执法局
吴先甫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79号案件类型贵ABG752违停金阳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5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唐福林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80号案件类型贵AGA859违停磷都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5开阳综合执法局
肖勇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81号案件类型无牌违停磷都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5开阳综合执法局
王霞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82号案件类型贵AF6P18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5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严华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83号案件类型贵A72ZH6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5开阳综合执法局
张宪志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84号案件类型贵A182BU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5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陆定洪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85号案件类型贵AD08893违停云开南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6开阳综合执法局
尚忠均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86号案件类型贵APB807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3开阳综合执法局
孔维全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87号案件类型贵AR0308违停云开广场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6开阳综合执法局
李春英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88号案件类型贵ACU593违停云开广场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6开阳综合执法局
肖明军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89号案件类型贵ACU987违停云开广场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6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陈化兰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90号案件类型贵A92FU9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6开阳综合执法局
张江会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91号案件类型贵A75FV9违停贵阳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6开阳综合执法局
尚斌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92号案件类型贵AB56N0违停城东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6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卢珍强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93号案件类型贵A1Z02M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6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罗其运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94号案件类型贵A01450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6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何为佺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95号案件类型贵ASK198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7开阳综合执法局
汤军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96号案件类型贵A33QG2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7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陈青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97号案件类型湘AX2V2V22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8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梅树强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98号案件类型贵ALZ850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8开阳综合执法局
张从伟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899号案件类型贵AJX900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1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8开阳综合执法局
邹华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900号案件类型贵AA8D68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8开阳综合执法局
贺先超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901号案件类型贵A9J98A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8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司安辉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902号案件类型贵AD158W违停磷都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8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田乾坤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903号案件类型贵AB05Z5违停心学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8开阳综合执法局
黄飞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904号案件类型贵A3UA82违停城中巷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9开阳综合执法局
陆开洋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905号案件类型贵A65JB7违停中山路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9开阳综合执法局
安毅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906号案件类型贵FCV849违停迎宾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9开阳综合执法局
司江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907号案件类型贵AM7R78违停城中巷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30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袁荣开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908号案件类型贵A21H06违停开州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31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袁荣开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2)第0100909号案件类型贵A88JN5违停开州大道人行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三、《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停放车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造成设施损毁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责任者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31开阳县综合执法局
邓建琼开综执罚(2022)第010062号案件类型在中山路进行门面延伸占道行为违反《贵阳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第八条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1开阳综合执法局
邹华开综执罚(2022)第010063号案件类型在杨公桥占道经营的行为违反《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罚款处罚金额50元2022.8.2开阳综合执法局
李再菊开综执罚(2022)第010064号案件类型在县医院门口占道经营的行为违反《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罚款处罚金额200元2022.8.15开阳综合执法局
郭立成开综执罚(2022)第010065号案件类型在磷都大道进行乱堆乱放行为违反《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22.8.25开阳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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