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到位,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的通知(黔府发[2016]2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筑府发[2016] 13 号)要求,结合《省民政厅省残联关于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的通知》(黔民函 [2020] 30号)、贵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贵阳市脱贫攻坚“冲刺90天打贏歼灭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扶领通 [2020] 4号)以及贵阳市的安排,决定在全县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发出的“奋力冲刺90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动员令,认真践行脱贫攻坚赋予民政、残联的重要使命,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清形势、认清风险,对照存在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步伐,及时查缺补漏,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应保尽保,推动“两项补贴”政策落细落小,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5日前)
4月26日组织县民政局、县残联相关人员参加市民政局召开的全市民政、残联视频专题会议,学习《省民政厅省残联关于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的通知》精神,研究部署全市“两项补贴”政策整改落实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全县“两项补贴”政策整改落实工作。(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
(二)摸底排查阶段(4月26日至5月10日)
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全面开展摸底排查、申领指导和政策宣传工作。一是对未办残疾证的疑似残疾人,要及时向县残联汇报,县残联要采取超常规措施,组建强有力的残疾评定组,通过组织评残专家开展集中上门评定、远程诊断、集中评定、统一接送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办证,二是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宣传“两项补贴”等残疾人特惠政策,引导残疾人进行申报,对不符合补助条件的要做好解释工作。(牵头单位:县残联;责任单位:县残联,各乡镇、社区)
各乡(镇、社区)要核对已领取补贴的残疾人身份信息,核查是否存在已死亡、户籍迁出贵阳、申请材料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发放条件仍领取补贴的现象。同时,要及时对建档立卡户中“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进行排查摸底,经排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将其按照单人户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
(三)申报审核阶段(5月10日至5月20日)
对原来就持有有效残疾证且符合条件但未得到补助和新办证且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各乡镇残联要引导他们及时到乡镇社会办进行申报。各乡镇社事办要及时对申报信息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残疾人信息及时录入“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提交上级残联审核。县残联要及时对残疾人信息进行复核把关,并将信息推送县民政局审定。(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社区)
(四)补贴落实阶段(5月21日至6月10日)
县民政局要按照政策程序快速进行审定,确保6月10日前落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贫困人口中重度残疾人“单人保”政策。(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社区)
(五)机制建立阶段(6月11日至6月25日)
要科学总结专项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两项补贴”政策落实精准、成效明显。(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社区)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工作汇报。要切实履行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一批”的工作职责,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要求,确保党委政府将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纳入脱贫攻坚挂牌督战的重要内容,纳入脱贫攻坚指挥部统一部署、统一调度、统一督战。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工作统筹、政策指导,做好对象审定、资金发放及“两项补贴”系统审核等工作; 县残联要切实做好对象复核、业务指导等工作;各乡镇 要认真做好入户排查申请受理、对象初审、信息录入、申报资料存档等工作。为提高工作效率,县民政局、县残联的审定、审核工作和各乡镇初审工作要从5个工作日压缩到2个工作日完成。
(三)建立会商机制,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脱贫攻坚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专项行动联合专班,建立工作会商机制,齐心协力开展好专项行动,重点做好疑似残疾人排查、鉴定、办证、“两项补贴”申请和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做到工作共同推进、问题共同解决,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四)加强工作调度。从5月份开始,实行“周调度”制,每周五定时填报《省民政厅省残联关于加快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调度表》》、《专项行动问题汇总表》。同时,设立政策咨询和举报工作专线,及时收集解决基层同志和服务对象政策咨询,处理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五)用好数据系统。要规范运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 推动“两项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县民政局需提前给乡镇社事办管理员开设账户。
附件:1.省民政厅省残联关于加快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调度表
2.专项行动问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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