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开阳县公安局普法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推动形成全民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普法对象
案件当事人,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开阳县公安局全体民警、辅警、村警务助理、职工。
二、普法目标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狠抓《2024年开阳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广泛组织开展各项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三)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向执法主体、案件当事人、服务对象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推动形成全民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深入推进法治贵州、法治公安建设。
三、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共产党章程》《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个性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戒毒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信访工作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行动计划
(一)明确普法责任
科学制定开阳县公安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目标,细化普法工作要求,向社会公布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与市局、县委依法治县办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明确负责普法工作的具体责任部门人员,加强普法经费、物质保障,为广泛深入开展普法活动创造良好条件。(责任部门:县局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完成时限:2024年3月)
(二)深入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紧紧围绕公安机关实施的法律法规,结合“12·4”国家宪法日、“110”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 5·15”经侦宣传日、“1·13”禁赌宣传日、“ 6·26”国际禁毒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9月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各类法治宣传日和不同时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精心策划和组织开展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提高全民法治意识。(责任部门:县局指挥中心、政工室、法制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网安大队、国保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交警大队及各派出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三)搭建运用各类平台载体开展普法宣传
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等各类平台载体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加强“开阳公安”微博微信等微信公众号普法宣传消息创作与推广,制作法治宣传视频公益广告、微动漫、微电影、微视频、教育警示片,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上进行法治宣传。(责任部门:县局指挥中心、政工室、法制大队、刑侦大队、禁毒大队、交警大队、网安大队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四)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以案释法工作规定》《省司法厅 省法宣办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公安机关以案释法工作实施细则》规定,通过执法公开、行政裁决文书上网和公开查询等形式,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利用办理案件各环节宣讲法律,边执法边普法,耐心释法明理,及时解疑释惑。法律文书结合案情进行充分说理,深入解读法律。各执法警种要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为载体,适时主动面向社会公众进行释法说理,定期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责任部门:县局指挥中心、政工室、法制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网安大队、国保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交警大队及各派出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五)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加强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健全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认真组织本部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充分利用“法宣在线”APP,“中国普法”“黔微普法”微信公众号、“全国公安机关法律业务知识网上考试系统”等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平台进行在线学法考试和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确保无纸化学法用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基本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的通过率超过95%。(责任部门:县局各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六)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
抓好《省司法厅 省法宣办 省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的意见>的通知》(黔司通〔2019〕56号)的落实,采取现场旁听或网上观看等形式,组织县公安局工作人员每年参加旁听庭审不少于2次。(责任部门:县局各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七)建设公安法治文化
大力加强公安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纳入公安文化建设内容,鼓励引导民警养成自觉学习法律知识、深入钻研业务问题的良好习惯;结合全警实战大练兵工作,组织开展执法培训、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依托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大力推广公安法治文化研究和艺术创作;大力宣传执法标兵、英雄模范和先进集体,积极参与全国、全省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推介优秀公安法治文化作品,讲好警察故事,普及法律知识,弘扬社会正气。(责任部门:县局指挥中心、政工室、法制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网安大队、国保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交警大队及各派出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五、责任领导
何建(开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六、责任部门
普法工作责任部门:开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主要负责人邓会林(开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七、联系方式
普法工作联络员:杨勇(开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民警)
开阳县公安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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