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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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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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开阳法院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建设,凝聚学法用法共识

审判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讲政治是第一位要求。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把政治引领转化为践行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自觉把全院工作融入全县发展大局去谋划、部署、落实,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

(二)深入扎根基层,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是广泛传播法治好声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学习践行“四下基层”推动“政法大走访”,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下基层。共计派出干警1077人次,走访群众1550户,走访案件当事人、服务管理对象36户、村寨组21个、社区27个,企业97家。办结问题线索、意见建议23条,解决群众、企业困难16个。共报送调研文章21篇,案例25篇,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次数98次。

二是诉源治理共同抓前端。与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政法部门多方协作办案,结合“四下基层”落实巡回审理,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诉前推送调解案件5112件,调解成功2781件,调解成功率达54.4%。以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坚持巡回审理与诉源治理同步“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以案普法,用法化结,深入推进源头治理。在乡镇设法官工作站7个、法官工作点7个,巡回审理95件。建立诉源治理与速裁团队无缝衔接机制,对未调解成功的案件推行当日立案、当庭裁判,适用速裁程序审结4021件。

(三)立足审判职能,提升能动履职水平

一是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全力建设平安开阳。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05件668人。深入开展社会治安“1+5+1”重点整治工作,审结该类案件255件378人。严厉惩处危害群众财产安全犯罪案件,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148件232人、盗窃案件42件72人。深入开展禁毒“大扫除”专项行动,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8件23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结涉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1件,执行到位金额4万元,执行到位率100%。

二是有效化解民事纠纷,强化法治保障民生。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207件,审结4157件,结案率98.81%。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当判则判的原则,调撤案件2219件,调撤率53.37%。牢固树立“命案必防”责任意识,坚持“命案可防”工作理念,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推送隐患风险信息184条,确保“民转刑”案件零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共审结婚姻类案件1211件、合同类案件2352件、侵权类案件105件、“保交楼”案件42件;助推和谐乡村建设,审结“三农”案件1346件。

三是加大执行攻坚力度,全力兑现胜诉权益。共受理执行案件4621件,结案4459件,结案率96.49%。以“贵在执行”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大财产处置及强制措施适用力度,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查封房屋、土地3.2万㎡,查封车辆479辆,执行到位金额1.59亿元。纳入失信名单2024人次,发布限制高消费2485人次,临控被执行人102人次,曝光失信被执行人61人次,发布悬赏公告4次,司法拘留23人。深化执源治理治未病,破解执行难题,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产生。共推送执前和解案件1513件,和解成功案件260件。

四是紧扣公平效率关键,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坚持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持续推进,选优配强审、执队伍,提升“贵人服务”品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努力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开通营商环境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召开各类调度会45次,下发院长督办令2次,开展走访315次,审结营商环境案件1313件。

五是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持续加强司法与行政的有机衔接,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共受理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案件23件,结案率100%。接收上级法院推送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案件共23件,接收当日推送至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县检察院、县依治办等合作部门,已办结13件,成功化解12件、1件已转立案。

(四)坚持司法为民,提升法治工作效能

一是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牢固树立“如我在诉”意识,坚持一次性实质化解纠纷,依法保护当事人权益,全年案件比1.43。实质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55件,办结各类信访平台案件41件。

二是用好司法建议抓手线。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相关单位存在的制度缺失、管理缺失、风险隐患等问题,从司法视角针对性地提出可行性的司法建议,帮助被建议单位更好地提升履职质量,从源头上规避法律风险,减少诉讼案件增量,切实达到案件办理、职能拓展、治理协同有机统一的综合效果。共发出51条司法建议,均已收到回函。

三是持续提升法律援助水平。做实法律援助解民忧、暖民心,让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26.81万元,为120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依法为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9.1万元。

四是创新司法便民利民举措。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持续打造“互联网+司法”新时代数字法院,通过跨域立案、在线调解、远程开庭、电子送达及委托鉴定“掌上办理”等,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真正做到司法便民、利民,减轻当事人诉累。全年网上立案9053件,在线调解421次,网上开庭212次,电子送达53393次。

(五)促进公平正义,持续加强司法公开

一是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加强改进法院工作。将各项工作置于监督之下,切实回应群众期待,推进阳光司法。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自觉接受监察机关监督,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列席党组会7次;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4次。

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大以案释法力度。通过公开庭审、集中宣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群众到庭旁听680人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坚持人民陪审员制度,协助完成105名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及培训工作,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83件次。同时积极开展“庭审进乡村”和“庭审入校园”活动,切实提高普法成效,展现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法治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

一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还有差距。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学习上,还不够深入,对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要求重视程度仍有待提高,在推动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上,用力还不均衡。

二是普法经费预算经费保障有待加强。目前各部门普法工作有序开展,但由于普法经费尚未纳入财政预算,存在经费补贴无统一标准、常态化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导致普法工作难度增加,制约了普法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和持续发展。

三是法治建设氛围还不够浓厚。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统筹谋划、打造亮点略显不足,推进方式方法比较单一。整体的宣传方式比较传统,宣传平台较为单一,对数字化普法、智慧普法还需加大探索的步伐和思路创新。有待进一步加强进行集中宣判和公开庭审,扩大宣传范围和拓展宣传渠道。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3年以来,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政法委的部署要求,加强党的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领导班子及成员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有效推动本职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法院系统党的建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向县委报告工作2次,向县委政法委报告工作20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会8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有序开展主题教育。按照县主题办统一安排,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扣“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抓好调查研究,形成专题调研成果1个、重大改革调研成果1个。抓好检视整改,完成检视整改问题12个。抓好建章立制,制定3项审执质效制度。开展集中学习18次、交流研讨4次、专题党课8次、团员青年专题宣讲4次、基层联系点宣讲2次。

三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树牢政治意识,坚定政治信仰,始终将学习政治理论放在首位。坚持以建设学习型法院为目标,依托“法宣在线”“法信网”等学习平台组织干警常态化开展法学理论、立法精神、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开展庭审观摩、书记员记录竞赛、新闻宣传专题培训、司法警察实战化训练等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提升干警能力水平。选派38名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到国家法官学院、各级党校等机构参加培训,完成各类培训30期384人次。切实把政治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队伍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四是加强党组织建设。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严格落实“支部建在庭上”,在4个派出法庭设立党支部,以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为抓手,服务基层治理、助推乡村振兴。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和发展党员工作。召开支部大会30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72次,开展红色教育2次,发展入党积极分子4名。进一步用好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当地红色资源、“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形成的良好机制,引导干部群众常学常新、常品常悟、常学常得,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强化政治理论的学习。

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治警永远在路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各项规定,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落实“两个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开展审务督察9次,发现问题54人次,通报54人次。开展司法作风专项督察45次,提醒谈话1次,诫勉谈话1次。召开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大会5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4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140份。坚持“有问必录、应报尽报”原则,报告“三个规定”共计276条。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开阳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着力提升过硬政治能力、公正司法能力、能动履职能力、司法公开能力、狠抓落实能力“五项司法能力”,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强化政治能力建设。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审判机关,审判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要坚决落实好县委及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以“如我在诉”的意识为人民群众司好法、办好案,促推党的领导在法院各项工作中得到落实。

二是强化公正司法能力。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把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依法行使好自由裁量权,确保实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统一。要注重裁判说理、辨法析理,将司法的专业判断与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结合起来,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三是强化能动履职能力。能动司法是人民法院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落到实处的更高要求,要持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促进案件质效再提升。要在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强力推进执行工作、开展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上持续发力。要深刻剖析营商环境工作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

四是强化司法公开能力。增强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能力,使司法公开成为法院法官的自觉行动,让法官习惯于在接受监督的环境下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功能,严格落实在司法建议中增加反馈提示内容,提高制作质量、规范完善机制、强化工作责任,确保司法建议及时反馈落实,为县域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五是强化狠抓落实能力。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对照县委和上级单位要求、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检视自身增强抓落实能力,不断形成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积极主动对照党章党规、法律法规、工作部署找差距,不断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积极融入社会治理,推动行政纠纷止于未发,持续助力法治开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着力提升司法服务效能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推动我院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开阳县人民法院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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