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周文林等4宗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 开地字〔2019〕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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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周文林等4宗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 开地字〔2019〕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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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地字〔2019〕34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周文林等4宗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类型手续的请示》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是原则同意周文林等4宗土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用地面积965.82平方米。

二是上述4宗土地用途为住宅,面积965.82平方米,出让年限为70年。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出让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三是若今后国家和省重点工程或市政设施等社会公共事业项目建设需要使用上述土地时,政府可依法提前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并根据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四是你局要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法足额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使用权类型变更登记,同时注销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附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类型审批表



2019年12 月12 日




附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类型审批表





单位:㎡

序号

受让人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面积

用途

土地坐落

1

周文林

黔(2019)开阳县不动产权0010238号

81.12

住宅

城关镇城南路4号

2

李兴国

黔(2019)开阳县不动产权0007762号

286.7

住宅

龙岗镇红军路

3

杨安全

开楠国用(2010)841号

216

住宅

楠木渡镇临江新大街

4

于玲

开城国用(2010)字第2232-1号

382

住宅

城关镇贵阳路

合计

96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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