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量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决定的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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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量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决定的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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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开阳兴龙信息投资有限公司等744户市场主体(名单见附件):

经查,本案744户市场主体(下称当事人)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因上述当事人通过其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无法直接送达执法文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本局于2026年9月4日在开阳县人民政府政务网(https://www.kaiyang.gov.cn/zwgk/zdlyxxgk/spypjg/xzcfaj/202609/t20260904_90818685.html)公告送达《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公告期30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要求。

本局认为,本案744户当事人上述行为已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因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于2026年10月15日作出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因上述当事人通过其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无法直接送达执法文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期30日,公示期满视为送达。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通过本机关或直接)依法向开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可通过登录网址https://xzfy.moj.gov.cn/访问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者通过搜索“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联系人: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科      

联系地址:贵阳市开阳县开州大道154号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851-87250462  0851-87250507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吊销企业名单.xls

          附件2: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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