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12期)
一、开阳县金中镇纯粮酒坊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6年4月30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对开阳县金中镇纯粮酒坊生产的包谷酒(商标:无,生产日期为2026年3月4日,规格型号为:散装)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6年5月26日我局收到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出具的检验报告No:【黔】质检第J20260107477号,经检测该酒坊于2026年3月4日生产的包谷酒纽甜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测依据是GB 5009.247-2025(第二法),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2026年6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开阳县金中镇纯粮酒坊,现场查看时未发现有上述抽样检验不合格批次包谷酒。我局执法人员下一步将展开详细调查处置。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