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进入
老年模式

无障碍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医疗卫生 » 医疗卫生服务
开阳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开阳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序号 名称 医疗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地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开阳县禾丰乡卫生院 12520121G73250920W 王庭才 开阳县禾丰乡街上 开医保罚字[2026}第006号
串换诊疗项目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串换诊疗项目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违法事实,造成医保基金损失3322.9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罚款 1.责令退回医疗保障基金叁仟叁佰贰拾贰元玖角(3322.9元);2.处造成基金损失1倍罚款叁仟叁佰贰拾贰元玖角(3322.9元)。 3322.9 0 2026年8月06日
2099年12月31日 2027年8月06日 开阳县医疗保障局 11520121MB19715621















2 开阳县硒城街道望城坡社区卫生服务站 周飞 开阳县硒城街道红军路158号 开医保当罚字〔2026〕第 009号 重复收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重复收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违法事实,造成基金损失728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罚款 1.责令退回医疗保障基金柒佰贰拾捌元(728元);2.处造成基金损失1倍罚款柒佰贰拾捌元(728元)。 728 0 2026年7月30日
2099年12月31日 2027年7月30日 开阳县医疗保障局 11520121MB19715621















3 开阳县双流镇双永村卫生室 彭书梅 开阳县双流镇双永村少帅路 开医保当罚字〔2026〕第 010号 重复收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重复收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违法事实,造成基金损失584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罚款 1.责令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伍佰捌拾肆元(584元);2.处造成基金损失1倍罚款伍佰捌拾肆元(584元)。 584 0 2026年7月31日
2099年12月31日 2027年7月31日 开阳县医疗保障局 11520121MB19715621















4 开阳县宅吉乡卫生院 125201G732507958 罗利勇 开阳县宅吉乡街上 开医保当罚字〔2026〕第 011号 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违法事实,造成基金损失539.76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罚款 1.责令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伍佰叁拾玖元柒角陆分(539.76元);2.处造成基金损失1倍罚款伍佰叁拾玖元柒角陆分(539.76元)。 539.76 0 2026年8月04日
2099年12月31日 2027年8月04日 开阳县医疗保障局 11520121MB19715621















5 开阳县金中镇卫生院 12520121429950279T 谭明静 开阳县金中镇金华村 开医保当罚字〔2026〕第 012号 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违法事实,造成基金损失788.75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罚款 1.责令退回医疗保障基金柒佰捌拾捌元柒角伍分(788.75元);2.处造成基金损失1倍罚款柒佰捌拾捌元柒角伍分(788.75元)。 788.75 0 2026年8月06日
2099年12月31日 2027年8月06日 开阳县医疗保障局 11520121MB1971562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